关于安徽嘉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关于安徽嘉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繁昌经济开发区:
你单位《关于转报安徽 (略) 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审查的函》及节能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项目代码:2208-*-04-01-*。
二、安徽 (略) 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地点为繁昌经济开发区,该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项目租用现有厂房,购置电池包拆分、检测、重组等智能化设备及相关信息化系统,建设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区域中心(站)、年处理及梯次利用3000吨废旧动力蓄电池生产线和配套辅助设施。
三、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节能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标准规范。没有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在落实节能评估报告书提出的节能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建设。
四、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基本符合《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暂行)》(皖发改环资规〔2021〕8号)、《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版)》(芜发改环资〔2022〕134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指南(2018年本)》的要求。原则同意该报告。
五、根据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项目耗能品种为电和天然气,年耗电量582.81万千瓦时,年耗天然气0.745万立方米,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耗量当量值725.32吨标准煤,等价值1671.63吨标准煤。
六、项目用能品种及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或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批能源消耗总量10%以上,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略) 繁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
繁昌经济开发区:
你单位《关于转报安徽 (略) 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审查的函》及节能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项目代码:2208-*-04-01-*。
二、安徽 (略) 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地点为繁昌经济开发区,该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项目租用现有厂房,购置电池包拆分、检测、重组等智能化设备及相关信息化系统,建设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区域中心(站)、年处理及梯次利用3000吨废旧动力蓄电池生产线和配套辅助设施。
三、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节能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标准规范。没有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在落实节能评估报告书提出的节能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建设。
四、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基本符合《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暂行)》(皖发改环资规〔2021〕8号)、《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版)》(芜发改环资〔2022〕134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指南(2018年本)》的要求。原则同意该报告。
五、根据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项目耗能品种为电和天然气,年耗电量582.81万千瓦时,年耗天然气0.745万立方米,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耗量当量值725.32吨标准煤,等价值1671.63吨标准煤。
六、项目用能品种及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或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批能源消耗总量10%以上,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略) 繁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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