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4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04-21
关于2023年4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04-21
(略) 青川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4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青川县骑马乡仰塘窝饰面用板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1日-2023年4月2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9-*
地址:青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青川县骑马乡仰塘窝饰面用板岩矿开采项目 | 青川县骑马乡中元村 | 四川恒 (略) | 成都欣 (略) | 项目拟投资600万元,拟在青川县骑马乡仰塘窝开展饰面用板岩矿开采项目,该项目 (略) 自然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2°34′41″,东经105°24′23″,矿区面积0.058km2,开采深度+1000~+1110,开采矿种饰面用板岩,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规模为4.5万立方米/年。 | 1、大气:开采工作面设喷雾洒水装置进行降尘,采用带收尘装置的钻机打孔,铲装扬尘等采用喷雾降尘,表土及渣场采用不定时洒水、防尘布遮挡等防尘措施。 2、水环境:弃渣场底部设置三级沉淀池(总容积90m3)并布设回用管线,收集的初期雨水和淋溶液经沉淀后作为矿区降尘洒水作业,不外排;办公生活区食堂产生废水经现有隔油池(2m3)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现有化粪池(10m3)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农肥。 3、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维护确保正常作业等措施。 4、固体废物:剥离表土就近堆放于矿区东北侧区域山沟地段的表土堆场内,并采用遮阳网覆盖后撒播草种进行水土保持和复绿工作;矿渣、废石、淤泥等清运至矿区东侧50m处的采场下部平缓地带的弃渣场内,部分作为矿区及周边道路维护、部分作为项目区域农村基础设施(如房屋地基、堡坎、低洼地整治及河堤堤身回填等工程)建设进行综合利用,未能利用部分经分层压实处理,后期对弃渣场进行封场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建设单位当天清运至当地垃圾中转站由当地环卫人员定期统一清运并处置;机械检修产生的的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略) 青川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4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青川县骑马乡仰塘窝饰面用板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1日-2023年4月2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9-*
地址:青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青川县骑马乡仰塘窝饰面用板岩矿开采项目 | 青川县骑马乡中元村 | 四川恒 (略) | 成都欣 (略) | 项目拟投资600万元,拟在青川县骑马乡仰塘窝开展饰面用板岩矿开采项目,该项目 (略) 自然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2°34′41″,东经105°24′23″,矿区面积0.058km2,开采深度+1000~+1110,开采矿种饰面用板岩,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规模为4.5万立方米/年。 | 1、大气:开采工作面设喷雾洒水装置进行降尘,采用带收尘装置的钻机打孔,铲装扬尘等采用喷雾降尘,表土及渣场采用不定时洒水、防尘布遮挡等防尘措施。 2、水环境:弃渣场底部设置三级沉淀池(总容积90m3)并布设回用管线,收集的初期雨水和淋溶液经沉淀后作为矿区降尘洒水作业,不外排;办公生活区食堂产生废水经现有隔油池(2m3)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现有化粪池(10m3)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农肥。 3、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维护确保正常作业等措施。 4、固体废物:剥离表土就近堆放于矿区东北侧区域山沟地段的表土堆场内,并采用遮阳网覆盖后撒播草种进行水土保持和复绿工作;矿渣、废石、淤泥等清运至矿区东侧50m处的采场下部平缓地带的弃渣场内,部分作为矿区及周边道路维护、部分作为项目区域农村基础设施(如房屋地基、堡坎、低洼地整治及河堤堤身回填等工程)建设进行综合利用,未能利用部分经分层压实处理,后期对弃渣场进行封场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建设单位当天清运至当地垃圾中转站由当地环卫人员定期统一清运并处置;机械检修产生的的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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