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8日,全省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专项督察第四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第四现场组向麻阳苗族自治县反馈了督察意见,现对我县通溪页岩砖厂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的问题
麻阳县通溪页岩砖厂主要生产设备为24门砖瓦轮窑,根据《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本),砖瓦轮窑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淘汰。本次督察发现,麻阳县工信部门虽将通溪页岩砖厂列入待淘汰名单,但未采取提请政府关闭、致函吊销营业执照等有力措施;麻阳县自然资源部门在该砖厂临时用地手续于2018年12月到期后,未能及时查处企业非法生产、违法用地等违法行为,致使该砖厂非法生产3年9个月之久。
二、整改情况
根据“利剑”专项督察整改要求,麻阳县人民政府立即行动,成立了由县长胡宏林任组长,副县长滕春霞、龙曙负总责的整治专班,多次召开部门协调会和推进会,就整改任务、时间、要求进行了安排部署。整改情况如下:
1.关于砖厂拆除工作。县生环委于2023年1月18日组织县商科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市环保局麻阳分局、县林业局、县城管局、高村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对企业现场开展了“两断三清”联合行动,目前,企业已断水、断电,现场设施、设备已完全拆除。
2.关于企业违法生产工作。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12月14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现场内设施设备已拆除、已复垦复绿,已结案。市环保局麻阳分局就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多次现场检查,下达停产通知书,2022年8月19日予以立案,2022年9月19日移交县森林公安局处理。县森林公安局于2022年9月22日下达《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企业法人李琼行政拘留十日。
3.关于复垦复绿工作。县自然资源局根据注销矿区复垦复绿工作要求和标准,对已拆除厂区进行了土地平整,恢复耕种,已种植柑橘树500株。2023年4月18日,针对部分树苗枯死的情况,又对现场进行了补栽。
4.关于产能退出工作。县商科工信局于2022年9月19日对麻阳县通溪页岩砖厂产能和生产设备进行了核实,认定属于“淘汰落后产能”范围。于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9日,在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淘汰退出公示。
5.关于营业执照注销工作。县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9月28日对砖厂进行了现场检查,企业已经停工、停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于2023年4月14日对企业营业执照予以了注销。
6.关于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落后产能退出要求,制定了《麻阳苗族自治县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实施方案》,强化了组织领导、坚定了工作目标、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建立了协调联动机制。
特此公示。
公示期7天,联系电话:027-*。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