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节罐、膨胀罐、压力罐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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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节罐、膨胀罐、压力罐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调节罐、膨胀罐、压力罐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浏阳河路1号13#厂房
建设单位:环水(青岛)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青岛 (略)
公示时间:2023年04月21日至2023年04月26日
项目概况:环水(青岛) (略) 投资800万元建设调节罐、膨胀罐、压力罐生产项目,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809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097.6平方米,主要构筑物为生产车间1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抛丸废气由自带的集气系统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C333)”排放限值要求。切割废气经自带的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喷粉室内保持负压内循环,落入沟槽和循环系统回收的粉末全部回用于喷粉,未收集的喷粉废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VOCs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中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企业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 (略) 。污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昼/夜≤65/55分贝)。(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固体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取资源化利用或委托具有合法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规范化管理,并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利用。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严格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定期向我局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生活垃圾 (略) 垃圾处理场处理。(五)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六)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和《报告表》确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监测采样平台,污染防治设施加装专用电表,记录电量消耗情况,以备检查。(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
联系电话: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西楼裙楼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政编码:*
项目名称:调节罐、膨胀罐、压力罐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浏阳河路1号13#厂房
建设单位:环水(青岛)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青岛 (略)
公示时间:2023年04月21日至2023年04月26日
项目概况:环水(青岛) (略) 投资800万元建设调节罐、膨胀罐、压力罐生产项目,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809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097.6平方米,主要构筑物为生产车间1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抛丸废气由自带的集气系统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C333)”排放限值要求。切割废气经自带的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喷粉室内保持负压内循环,落入沟槽和循环系统回收的粉末全部回用于喷粉,未收集的喷粉废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VOCs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中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企业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 (略) 。污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昼/夜≤65/55分贝)。(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固体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取资源化利用或委托具有合法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规范化管理,并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利用。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严格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定期向我局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生活垃圾 (略) 垃圾处理场处理。(五)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六)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和《报告表》确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监测采样平台,污染防治设施加装专用电表,记录电量消耗情况,以备检查。(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
联系电话: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西楼裙楼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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