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街道2019年继续推进火灾隐患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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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街道2019年继续推进火灾隐患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火灾隐患整治的全面落实,确保顺利完成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目标并顺利通过验收,街道决定在前期开展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继续深化出租屋和“三小场所”消防整治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积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大排查、大整治,严厉查处各类场所消防隐患,及时整改工作发现的问题,顺利完成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目标并顺利通过验收,摘掉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的“帽子”。

  二、工作内容

  在2018年火灾隐患整治的基础上进行查漏补缺,同时对已完成整治的场所进行“回头看”,避免已经整改的火灾隐患“反弹”。同时结合街道实际,继续深化出租屋和“三小场所”消防整治工作,完善、增设消防设施,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三、整治时间

  2019年1月1日至火灾隐患整治验收结束。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街道成立火灾隐患整治办公室,由街道主任刘孔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消防的领导黄少光同志、新津派出所副所长林映洲同志、珠津派出所副所长谭佑文同志及街道其他班子成员任副主任。办公室下设安监站,负责验收迎检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迎检期间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并定期汇总上报。

  五、整治措施

  1、街道班子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组织各挂钩组作为整治工作组分头进驻所属责任片区的社区、村(居)开展开展火灾隐患迎检验收工作,各整治组组长由街道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各挂钩居委部室人员组成。严格按照整治标准,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及开展“回头看”工作。

  2、继续深化各居委出租屋和“三小场所”消防整治工作,以居委为单位,居委书记亲抓,居委班子成员分片包干到户,街道挂钩组、街道安监站工作人员加强协调指导,联合龙湖区消防大队组建成5支整治队*,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责任分工,独巷式推进,不留死角。对于不符合整治标准的场所,现场签订施工合同;对达到整治标准要求的场所,要及时进行验收;对拒不落实整改的场所,要坚决进行查封,并采取停水、停电、强制撤离场所内人员等强制措施。

  3、各相关居委要根据工作职能和责任分工进行督促整改,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按照消防“网格化”要求,将片区的出租屋和“三小场所”的整改工作任务按照分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整改的每家场所都有专人负责跟踪落实,督促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街道整治办公室要加强对整治验收工作的领导,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制,形成“街道统一领导、各居委挂钩组依法监管、各社区、村(居)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整治工作格局。

  (二)明确责任,整改到位。各整治组、各社区居委要在街道整治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消防监管,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验收工作。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的,要通报批评,对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及其它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在市整治验收中存在隐患没落实整治的,追究居委负责人及分管责任;各整治组要落实整改登记,每家场所实行“一户一档”(每户档案需包含整治登记表、整治告知书、验收移交表),并汇总上报火灾隐患整治验收办公室。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始终把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贯穿于整治工作的全过程,开展有关政策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做深做细教育引导工作,真正做到所有业主掌握政策、明确要求,主动参与、积极配合,为顺利推进整治工作打下扎实的群众基础,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救逃生能力。

  (四)巩固成果,建立机制。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从构建管理体系,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推动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等方面,推动和强化辖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提高辖区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为进一步推进火灾隐患整治的全面落实,确保顺利完成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目标并顺利通过验收,街道决定在前期开展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继续深化出租屋和“三小场所”消防整治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积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大排查、大整治,严厉查处各类场所消防隐患,及时整改工作发现的问题,顺利完成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目标并顺利通过验收,摘掉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的“帽子”。

  二、工作内容

  在2018年火灾隐患整治的基础上进行查漏补缺,同时对已完成整治的场所进行“回头看”,避免已经整改的火灾隐患“反弹”。同时结合街道实际,继续深化出租屋和“三小场所”消防整治工作,完善、增设消防设施,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三、整治时间

  2019年1月1日至火灾隐患整治验收结束。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街道成立火灾隐患整治办公室,由街道主任刘孔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消防的领导黄少光同志、新津派出所副所长林映洲同志、珠津派出所副所长谭佑文同志及街道其他班子成员任副主任。办公室下设安监站,负责验收迎检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迎检期间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并定期汇总上报。

  五、整治措施

  1、街道班子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组织各挂钩组作为整治工作组分头进驻所属责任片区的社区、村(居)开展开展火灾隐患迎检验收工作,各整治组组长由街道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各挂钩居委部室人员组成。严格按照整治标准,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及开展“回头看”工作。

  2、继续深化各居委出租屋和“三小场所”消防整治工作,以居委为单位,居委书记亲抓,居委班子成员分片包干到户,街道挂钩组、街道安监站工作人员加强协调指导,联合龙湖区消防大队组建成5支整治队*,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责任分工,独巷式推进,不留死角。对于不符合整治标准的场所,现场签订施工合同;对达到整治标准要求的场所,要及时进行验收;对拒不落实整改的场所,要坚决进行查封,并采取停水、停电、强制撤离场所内人员等强制措施。

  3、各相关居委要根据工作职能和责任分工进行督促整改,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按照消防“网格化”要求,将片区的出租屋和“三小场所”的整改工作任务按照分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整改的每家场所都有专人负责跟踪落实,督促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街道整治办公室要加强对整治验收工作的领导,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制,形成“街道统一领导、各居委挂钩组依法监管、各社区、村(居)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整治工作格局。

  (二)明确责任,整改到位。各整治组、各社区居委要在街道整治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消防监管,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验收工作。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的,要通报批评,对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及其它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在市整治验收中存在隐患没落实整治的,追究居委负责人及分管责任;各整治组要落实整改登记,每家场所实行“一户一档”(每户档案需包含整治登记表、整治告知书、验收移交表),并汇总上报火灾隐患整治验收办公室。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始终把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贯穿于整治工作的全过程,开展有关政策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做深做细教育引导工作,真正做到所有业主掌握政策、明确要求,主动参与、积极配合,为顺利推进整治工作打下扎实的群众基础,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救逃生能力。

  (四)巩固成果,建立机制。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从构建管理体系,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推动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等方面,推动和强化辖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提高辖区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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