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右旗分局关于2023年4月14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右旗分局关于2023年4月14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4月14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4日-2023年4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邮编:*
通讯地址:土默特右旗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土右旗分局窗口(C01)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内蒙古农业大学 (略) 秸秆降解实验楼项目 | 内蒙古农业大学 (略) 院内 | 内蒙古农业大学 (略) | (略) 环科 (略) | 本项目新建1栋秸秆降解实验楼和附属设施,实验楼内建设秸秆降解实验室、阅览室、栽培实验室、精密仪器室、分子实验室等;附属设施利用现有库房进行改造,新建1条农用微生物菌剂中试生产线。新建实验楼库房3间,改建附属设施库房,内设一般固废暂存区。实 (略) 政集中供热。中试规模为年产农用微生物菌剂5t,其中液体农用微生物菌剂2t/a,粉状农用微生物菌剂3t/a。 | 1、废气:本项目设置1台燃气蒸汽锅炉,燃气锅炉采用国际先进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排放浓度确保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NOx的排放量为0.054t/a,排放浓度为28.12mg/m3,确保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表2中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30mg/m3)。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可确保厂界(以附属设施车间为厂界)非*烷总烃及颗粒物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房外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值(臭气浓度≤20(无量纲))。 2、废水:本项目外排废水包括实验器皿清洗废水、软水制备产生的浓盐水、锅炉定期排水、设备清洗废水及菌种发酵培养过程及干燥产生的冷凝废水,废水合计排放量为900.36m3/a, (略) 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内蒙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震、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后,厂界(以附属设施车间为厂界)噪声排放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学校办公楼(为50米范围内的声环境敏感目)噪声排放确保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实验废液、废气治理过程产生的冷凝装置废液、化学药剂包装废物及废润滑油,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产生的一般固废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出售;软水制备装置废RO反渗透膜更换时由厂家带走,不暂存。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2 | 内蒙 (略) 煤矸石仓储棚建设项目 | 内蒙古大城西综合物流园区煤炭仓储洗选配区七号棚-5内蒙 (略) 现有厂区内 | 内蒙 (略) | 中材地质工 (略) | 本项目新建一座全封闭煤矸石储棚(120m×277m×16m),位于厂区西北角,用于存放本厂区洗选煤生产线产生的煤矸石,储存规模为100万吨。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是煤矸石装卸、堆存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通过全封闭厂房阻隔和喷淋洒水抑尘措施进行降尘。经报告表中分析,粉尘排放量约0.37t/a,厂界排放浓度确保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的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本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不产生生产废水。本项目煤炭洗选工艺为重介洗选,该工艺煤矸石由非水界面分离,含水率极低,无渗滤液。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铲车运行噪声,通过采取车辆减速,禁止鸣笛和平稳启动及全封闭厂房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不产生工业固体废物。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4月14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4日-2023年4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邮编:*
通讯地址:土默特右旗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土右旗分局窗口(C01)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内蒙古农业大学 (略) 秸秆降解实验楼项目 | 内蒙古农业大学 (略) 院内 | 内蒙古农业大学 (略) | (略) 环科 (略) | 本项目新建1栋秸秆降解实验楼和附属设施,实验楼内建设秸秆降解实验室、阅览室、栽培实验室、精密仪器室、分子实验室等;附属设施利用现有库房进行改造,新建1条农用微生物菌剂中试生产线。新建实验楼库房3间,改建附属设施库房,内设一般固废暂存区。实 (略) 政集中供热。中试规模为年产农用微生物菌剂5t,其中液体农用微生物菌剂2t/a,粉状农用微生物菌剂3t/a。 | 1、废气:本项目设置1台燃气蒸汽锅炉,燃气锅炉采用国际先进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排放浓度确保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NOx的排放量为0.054t/a,排放浓度为28.12mg/m3,确保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表2中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30mg/m3)。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可确保厂界(以附属设施车间为厂界)非*烷总烃及颗粒物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房外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值(臭气浓度≤20(无量纲))。 2、废水:本项目外排废水包括实验器皿清洗废水、软水制备产生的浓盐水、锅炉定期排水、设备清洗废水及菌种发酵培养过程及干燥产生的冷凝废水,废水合计排放量为900.36m3/a, (略) 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内蒙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震、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后,厂界(以附属设施车间为厂界)噪声排放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学校办公楼(为50米范围内的声环境敏感目)噪声排放确保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实验废液、废气治理过程产生的冷凝装置废液、化学药剂包装废物及废润滑油,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产生的一般固废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出售;软水制备装置废RO反渗透膜更换时由厂家带走,不暂存。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2 | 内蒙 (略) 煤矸石仓储棚建设项目 | 内蒙古大城西综合物流园区煤炭仓储洗选配区七号棚-5内蒙 (略) 现有厂区内 | 内蒙 (略) | 中材地质工 (略) | 本项目新建一座全封闭煤矸石储棚(120m×277m×16m),位于厂区西北角,用于存放本厂区洗选煤生产线产生的煤矸石,储存规模为100万吨。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是煤矸石装卸、堆存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通过全封闭厂房阻隔和喷淋洒水抑尘措施进行降尘。经报告表中分析,粉尘排放量约0.37t/a,厂界排放浓度确保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的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本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不产生生产废水。本项目煤炭洗选工艺为重介洗选,该工艺煤矸石由非水界面分离,含水率极低,无渗滤液。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铲车运行噪声,通过采取车辆减速,禁止鸣笛和平稳启动及全封闭厂房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不产生工业固体废物。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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