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昆都仑区分局2023年4月18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昆都仑区分局2023年4月18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昆都仑区分局2023年4月18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18 15:13 |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 作者:市环境局昆区分局 | 访问量:次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8日-2023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传真):0472-*

序号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佳 (略)

硫酸镁废水处理系统项目二期扩建

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

北京 (略)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一套硫酸镁MVR蒸发结晶系统,拆除现有换热站,新建换热站,同时配套新建MVR蒸发车间、中间储罐、危废暂存间、事故水池等公辅设施。新增硫酸镁废水处理能力45万m3/a;新增副产品硫酸镁产量5万吨/年、氯化镁0.5万吨/年。

1.废气:项目烘干废气和副产品出料废气由管道收集经旋风除尘器+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项目地面冲洗废水、膜车间超滤、纳滤和反渗透设备反冲洗废水及喷淋塔内排污水均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剩余冷凝水全部回用于包头 (略) 。生活污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排入化粪池,由内蒙古 (略) 定期清运。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压缩机、泵类、风机等设备运行的噪声,采取封闭厂房、基础减振等环保治理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的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一般固废:滤渣饼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包头 (略) (略) 统一处理,不外排;废包装桶、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 (略) 回收利用;废多介质过滤器滤料(石英石填料)、废精密过滤器过滤袋,废中空纤维超滤膜,废纳滤(NF)膜,废反渗透(RO)膜元件由厂家更换,更换下来直接拉运走,不在厂区暂存;旋风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由于硫酸镁和氯化镁分别进行烘干和出料,因此硫酸镁和氯化镁均可回收到各自的副产品中,外售综合利用;喷淋塔底部沉淀的污泥为硫酸镁和氯化镁的混合物,经压滤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MVR双蒸发器内压缩机定期更换产生的VG32废油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昆都仑区分局2023年4月18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18 15:13 |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 作者:市环境局昆区分局 | 访问量:次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8日-2023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传真):0472-*

序号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佳 (略)

硫酸镁废水处理系统项目二期扩建

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

北京 (略)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一套硫酸镁MVR蒸发结晶系统,拆除现有换热站,新建换热站,同时配套新建MVR蒸发车间、中间储罐、危废暂存间、事故水池等公辅设施。新增硫酸镁废水处理能力45万m3/a;新增副产品硫酸镁产量5万吨/年、氯化镁0.5万吨/年。

1.废气:项目烘干废气和副产品出料废气由管道收集经旋风除尘器+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项目地面冲洗废水、膜车间超滤、纳滤和反渗透设备反冲洗废水及喷淋塔内排污水均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剩余冷凝水全部回用于包头 (略) 。生活污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排入化粪池,由内蒙古 (略) 定期清运。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压缩机、泵类、风机等设备运行的噪声,采取封闭厂房、基础减振等环保治理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的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一般固废:滤渣饼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包头 (略) (略) 统一处理,不外排;废包装桶、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 (略) 回收利用;废多介质过滤器滤料(石英石填料)、废精密过滤器过滤袋,废中空纤维超滤膜,废纳滤(NF)膜,废反渗透(RO)膜元件由厂家更换,更换下来直接拉运走,不在厂区暂存;旋风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由于硫酸镁和氯化镁分别进行烘干和出料,因此硫酸镁和氯化镁均可回收到各自的副产品中,外售综合利用;喷淋塔底部沉淀的污泥为硫酸镁和氯化镁的混合物,经压滤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MVR双蒸发器内压缩机定期更换产生的VG32废油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