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2023-04-21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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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2023-04-2114:5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部门意见

1

年产24万平方米印制线路板生产线技改项目

武平高新区岩前工业园

龙 (略)

(略) (略)

该公司位于武平高新区岩前工业园A03、A04、A13、A14厂房,建有年产24万平方米印制线路板生产线。现为提高产品 (略) 场需求,拟在A13厂房三层新增填孔自动生产线,主要购置三菱镭射钻机4台、水平黑孔线、博通VCP填孔线各一条,同时配套生产废水、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一)水污染防治。做好厂区雨污分流,合理布设污水管道,采用明管并注明标识,严禁生产废水混入生活污水,生产车间、污水收集池采取防渗措施。酸性废水、碱性废水分别经专用管道接入A04厂房酸碱废水中和池处理,然后进入络合废水处理系统,综合废水经专用管道接入A04厂房综合废水处理系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分类收集分质预处理后由专管接入武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二)大气污染防治。镭射钻孔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新增一根排气筒排放,水平黑孔线、VCP填孔线产生的酸性废气采取填充式碱性喷淋洗涤塔净化处理后通过新增一根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规划车间生产工艺布局,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设施,加强资源化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人员及时清运。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项目建成后全厂生产废水排放量8.61万吨/年,排放化学需氧量6.89吨/年、氨氮1.29吨/年,其中新增化学需氧量0.69吨/年、氨氮0.92吨/年。

项目报批前,建设单位按规定公开了环评报告全本。

一、公示时间:2023年4月23日-2023年4月27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部门意见

1

年产24万平方米印制线路板生产线技改项目

武平高新区岩前工业园

龙 (略)

(略) (略)

该公司位于武平高新区岩前工业园A03、A04、A13、A14厂房,建有年产24万平方米印制线路板生产线。现为提高产品 (略) 场需求,拟在A13厂房三层新增填孔自动生产线,主要购置三菱镭射钻机4台、水平黑孔线、博通VCP填孔线各一条,同时配套生产废水、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一)水污染防治。做好厂区雨污分流,合理布设污水管道,采用明管并注明标识,严禁生产废水混入生活污水,生产车间、污水收集池采取防渗措施。酸性废水、碱性废水分别经专用管道接入A04厂房酸碱废水中和池处理,然后进入络合废水处理系统,综合废水经专用管道接入A04厂房综合废水处理系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分类收集分质预处理后由专管接入武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二)大气污染防治。镭射钻孔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新增一根排气筒排放,水平黑孔线、VCP填孔线产生的酸性废气采取填充式碱性喷淋洗涤塔净化处理后通过新增一根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规划车间生产工艺布局,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设施,加强资源化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人员及时清运。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项目建成后全厂生产废水排放量8.61万吨/年,排放化学需氧量6.89吨/年、氨氮1.29吨/年,其中新增化学需氧量0.69吨/年、氨氮0.92吨/年。

项目报批前,建设单位按规定公开了环评报告全本。

一、公示时间:2023年4月23日-2023年4月27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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