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1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昆山市)-2023-04-2117: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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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1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昆山市)-2023-04-2117:32:4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0512-*

邮箱:*@*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世硕电子(昆山)有限公司年产个人显示器90万台扩建项目

(略) 昆山开发区*香路 252 号、玫瑰路 68 号

世硕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苏州金 (略)

由于企业发展,企 (略) 开发区*香路 252 号、玫瑰路 68 号进行扩建,使用建筑面积为 32000 平方米,扩建拟购置锡膏印刷机、点胶机等设备合计约 1200 台/套,9 厂扩建个人显示器的 pcb 板制造、个人显示器维修,10 厂扩建个人显示器的模组制造,11 厂扩建个人显示器的组装与测试生产线,项目完成后预计年产个人显示器由现有的 0.1 万台增加至 90.1 万台。

1.生活污水接管排放至昆山开发区琨澄 (略) ;

2.本项目实施后F9厂镭雕烟尘、裁板颗粒物通过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锡膏印刷、回炉焊、清洗、维修和点胶固化废气依托现有治理设施过滤棉+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10排放。F10厂模组组装和模组清洁废气依托现有治理设施过滤棉+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DA004排放。F11厂镭雕烟尘通过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依托F11厂排气筒DA001排放,整机组装点胶、清洁废气依托现有治理设施过滤棉+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DA008排放。废气非*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和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2

(略) 礼盒、彩盒、说明书生产线智能化技改项目

(略) 千灯镇联合路125号、177号

(略)

江苏科 (略)

项目建设完成后新增彩装纸盒20000万件/年,礼盒2500万件/年

1.项目实施后,淘汰原1#废水处理设施,新增3#废水处理设施(芬顿+MBR+RO)处理裱纸废水、喷淋塔废水、除湿废水及设备二次清洗废水,出水全部回用于喷淋及清洗等生产用水,RO浓水及污泥经污泥干化系统处理后,冷凝水进入3#废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不外排。本项目不涉及制版及印刷工序,不新增制版废水产生及排放。

2.项目实施后,C栋烫金、贴合、上光废气经4#废气处理设施(喷淋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D栋油墨、清洗废气经5#废气处理设施(干式过滤+蜂窝活性炭吸脱附+CO)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D栋覆膜、贴合、上光等废气经6#废气处理设施(干式过滤+蜂窝活性炭吸脱附+CO)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2#危废仓库废气经7#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3#废水处理设施废气经8#废气处理设施(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

有组织挥发性有机废气(非*烷总烃、TVOC) (略)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标准,5#、6#废气处理设施燃烧废气氮氧化 (略)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2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 (略)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烷总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3

瑞幸咖啡食品(江苏)有限公司烘焙咖啡豆生产项目

(略) 昆山开发区综保区B区中央大道北侧、紫荆路西侧

瑞幸咖啡食品(江苏)有限公司

江苏 (略)

公司用地面积53269.2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合计约37356平方米,其中厂房1幢建筑面积约17361平方米、仓库2幢建筑面积合计约12933平方米、办公楼1幢建筑面积约6330平方米、配套自用辅助用房5处建筑面积合计约732平方米(为垃圾房、工具间、车棚等)。拟购置生豆预处理系统、咖啡豆烘焙设备、包装设备等设备合计约13台/套,预计年产烘焙咖啡豆3万吨。

1.该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开发区琨澄 (略) ,不涉及生产废水排放;

2.该项目实施后原料缓冲仓、漏斗吹洗、筛选去杂等产生的颗粒物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根18m高排气筒(DA001-DA004)排放;烘焙机及配套冷却盘产生臭气浓度、天然气燃烧烟气、有机废气经RTO装置处理后通过3根22m 排气筒(DA005-DA007)排放;喷码产生的VOCs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2m高排气筒(DA008)排放。烘焙过程产生的咖啡异香以臭气浓度表征,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烘焙和喷码产生的有机废气、原料缓冲仓等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1、表2及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4

昆山 (略) 塑料制品及纸制品加工项目

昆山开发区剑湖路333号7号房

昆山 (略)

(略)

企业租赁现有厂房4104.5平方米,建成后预计可年产塑料制品2000万件、纸制品2000万件。本项目主要工艺为:吸塑、冲型、折边、印刷、模切等。

1.该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开发区琨澄 (略) ,不涉及生产废水排放;

2.该项目实施后吸塑、印刷、上光油、糊盒、对裱压合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FQ-1排放,有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氯化氢、苯*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 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氯化氢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苯*烯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5

钢研纳克江苏检 (略) 分析检测、仪器生产项目(重新报批)

昆山开发区前进东路158号

钢研纳克江苏检 (略)

国环正源(江苏) (略)

年金属材料分析检测*份,其中化学分析3万份/年、力学测试4万份/年、物理检测3万份/年、无损实验1000份/年;年生产仪器共2650台,其中ICP仪器350台/年,光谱仪700台/年,CS分析仪600台/年,ONH分析仪300台/年,食品重金属分析仪500台/年,ICPMS200台/年

1.该项目实施后纯水制备浓水、润 (略) 政管网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表4一级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北楼实验室二层产生的酸性废气、有机废气经碱性颗粒加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根30米高排气筒(DA001、DA005)排放;北楼实验室四层、五层产生的酸性废气、有机废气经碱喷淋塔、碱性颗粒加活性炭处理后通过4根30米高排气筒(DA002、DA003、DA004、DA006)排放;无损实验室产生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及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0512-*

邮箱:*@*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世硕电子(昆山)有限公司年产个人显示器90万台扩建项目

(略) 昆山开发区*香路 252 号、玫瑰路 68 号

世硕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苏州金 (略)

由于企业发展,企 (略) 开发区*香路 252 号、玫瑰路 68 号进行扩建,使用建筑面积为 32000 平方米,扩建拟购置锡膏印刷机、点胶机等设备合计约 1200 台/套,9 厂扩建个人显示器的 pcb 板制造、个人显示器维修,10 厂扩建个人显示器的模组制造,11 厂扩建个人显示器的组装与测试生产线,项目完成后预计年产个人显示器由现有的 0.1 万台增加至 90.1 万台。

1.生活污水接管排放至昆山开发区琨澄 (略) ;

2.本项目实施后F9厂镭雕烟尘、裁板颗粒物通过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锡膏印刷、回炉焊、清洗、维修和点胶固化废气依托现有治理设施过滤棉+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10排放。F10厂模组组装和模组清洁废气依托现有治理设施过滤棉+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DA004排放。F11厂镭雕烟尘通过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依托F11厂排气筒DA001排放,整机组装点胶、清洁废气依托现有治理设施过滤棉+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DA008排放。废气非*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和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2

(略) 礼盒、彩盒、说明书生产线智能化技改项目

(略) 千灯镇联合路125号、177号

(略)

江苏科 (略)

项目建设完成后新增彩装纸盒20000万件/年,礼盒2500万件/年

1.项目实施后,淘汰原1#废水处理设施,新增3#废水处理设施(芬顿+MBR+RO)处理裱纸废水、喷淋塔废水、除湿废水及设备二次清洗废水,出水全部回用于喷淋及清洗等生产用水,RO浓水及污泥经污泥干化系统处理后,冷凝水进入3#废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不外排。本项目不涉及制版及印刷工序,不新增制版废水产生及排放。

2.项目实施后,C栋烫金、贴合、上光废气经4#废气处理设施(喷淋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D栋油墨、清洗废气经5#废气处理设施(干式过滤+蜂窝活性炭吸脱附+CO)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D栋覆膜、贴合、上光等废气经6#废气处理设施(干式过滤+蜂窝活性炭吸脱附+CO)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2#危废仓库废气经7#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3#废水处理设施废气经8#废气处理设施(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

有组织挥发性有机废气(非*烷总烃、TVOC) (略)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标准,5#、6#废气处理设施燃烧废气氮氧化 (略)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2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 (略)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烷总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3

瑞幸咖啡食品(江苏)有限公司烘焙咖啡豆生产项目

(略) 昆山开发区综保区B区中央大道北侧、紫荆路西侧

瑞幸咖啡食品(江苏)有限公司

江苏 (略)

公司用地面积53269.2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合计约37356平方米,其中厂房1幢建筑面积约17361平方米、仓库2幢建筑面积合计约12933平方米、办公楼1幢建筑面积约6330平方米、配套自用辅助用房5处建筑面积合计约732平方米(为垃圾房、工具间、车棚等)。拟购置生豆预处理系统、咖啡豆烘焙设备、包装设备等设备合计约13台/套,预计年产烘焙咖啡豆3万吨。

1.该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开发区琨澄 (略) ,不涉及生产废水排放;

2.该项目实施后原料缓冲仓、漏斗吹洗、筛选去杂等产生的颗粒物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根18m高排气筒(DA001-DA004)排放;烘焙机及配套冷却盘产生臭气浓度、天然气燃烧烟气、有机废气经RTO装置处理后通过3根22m 排气筒(DA005-DA007)排放;喷码产生的VOCs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2m高排气筒(DA008)排放。烘焙过程产生的咖啡异香以臭气浓度表征,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烘焙和喷码产生的有机废气、原料缓冲仓等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1、表2及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4

昆山 (略) 塑料制品及纸制品加工项目

昆山开发区剑湖路333号7号房

昆山 (略)

(略)

企业租赁现有厂房4104.5平方米,建成后预计可年产塑料制品2000万件、纸制品2000万件。本项目主要工艺为:吸塑、冲型、折边、印刷、模切等。

1.该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开发区琨澄 (略) ,不涉及生产废水排放;

2.该项目实施后吸塑、印刷、上光油、糊盒、对裱压合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FQ-1排放,有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氯化氢、苯*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 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氯化氢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苯*烯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5

钢研纳克江苏检 (略) 分析检测、仪器生产项目(重新报批)

昆山开发区前进东路158号

钢研纳克江苏检 (略)

国环正源(江苏) (略)

年金属材料分析检测*份,其中化学分析3万份/年、力学测试4万份/年、物理检测3万份/年、无损实验1000份/年;年生产仪器共2650台,其中ICP仪器350台/年,光谱仪700台/年,CS分析仪600台/年,ONH分析仪300台/年,食品重金属分析仪500台/年,ICPMS200台/年

1.该项目实施后纯水制备浓水、润 (略) 政管网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表4一级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北楼实验室二层产生的酸性废气、有机废气经碱性颗粒加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根30米高排气筒(DA001、DA005)排放;北楼实验室四层、五层产生的酸性废气、有机废气经碱喷淋塔、碱性颗粒加活性炭处理后通过4根30米高排气筒(DA002、DA003、DA004、DA006)排放;无损实验室产生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及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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