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油脂工业东莞有限公司新增3台天然气锅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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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粮油脂工业东莞有限公司新增3台天然气锅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中储粮 (略) 新增3台

天然气锅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04月06日,中储粮 (略) 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中储粮 (略) 新增3台天然气锅炉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审会,验收工作组由专家组(名单附后)、广东 (略) (环保咨询单位)、广东标尚 (略) (监测单位)代表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中储粮 (略) 新增3台天然气锅炉项目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生态环境部门对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等,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1、项目名称:中储粮 (略) 新增3台天然气锅炉项目。

2、建设单位:中储粮 (略) 。

产品规模:精炼厂区扩建后年加工生产精炼食用油*吨,皂角13200吨,脂肪酸1110.71吨,棕榈硬脂28800吨,棕榈软脂*吨,PET瓶子1000万个,精炼食用油*吨。

建设地址: (略) 麻涌镇新沙港后工业园,精炼厂区坐标为(北纬23度01分27.315秒,东经113度32分20.239秒)。

具体建设内容:在精炼厂区新增3台天然气锅炉,其中锅炉3.255t/h的2台,3.929t/h的1台。本项目扩建无需新增占地面积。扩建后,厂区占地面积*平方米,建造面积76993平方米。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 (略) (略) 编制了《中储粮 (略) 新增3台天然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9月14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21﹞5823号。

项目于2022年11月02日核发了《全国排污许可证》(编号:*41L001U);

项目于2021年7月14日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登记编号为:*-2021-291-M。

(三)投资情况

项目投资:本扩建项目总投资5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中储粮 (略) 新增3台天然气锅炉项目所涉及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的排放及相应的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处置、运行效果。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工程无变动情况,均与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意见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1、锅炉冷却水:项目锅炉用水为外购蒸馏水,无需用新鲜自来水制备软水,蒸馏水作为锅炉传热介质,传送至换热器用于加热工序,此过程为密闭空间内进行,经过换热器换热后,蒸馏水再回到锅炉继续加热,与换热器循环往复进行热交换。蒸馏水重复使用不外排,项目不会产生锅炉软水废水及锅炉排水。

2、生活污水:本次扩建部分不新增员工人数,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生活污水排放量维持原状不变。

(二)废气

1、锅炉废气

项目新增三台天然气锅炉分别为3.255t/h锅炉2台,3.929t/h锅炉1台,锅炉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其中氮氧化物执行《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工业炉窑、锅炉综合整治重点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461 号)中规定的排放限值(全省新建燃气锅炉氮氧化物达到 50 毫克/立方米),其余污染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表 2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燃气锅炉标准。

(三)噪声

项目配套的生产设备落实各项消声、减振和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即厂界昼间噪声≤65dB(A),夜间噪声≤55dB(A)。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项目设有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由环卫部门日产日清。

项目本次扩建不产生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卫生防护距离:项目于2020年12月委托 (略) 对本项目进行测量,精炼厂区周边50m内无民宅、学校等敏感性建筑,详见验收报告表附图。

2、事故应急池:本项目扩建前已设置环境事故应急池,应急池有效容积为1883.7立方米。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环保设施处理效果

1、废水治理设施

各类废水治理设施、委托处理措施,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废气治理设施

各类废气治理设施主要污染物处理效果,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噪声治理设施的降噪效果,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本次扩建不产生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

污染物排放情况

建设单位委托广东标尚 (略) 进行监测,并出具了报告,编号为BST*-03以及BST*-09,监测结果如下。

1、DA086 、DA087 、DA088锅炉燃烧废气氮氧化物监测结果达到《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工业炉窑、锅炉综合整治重点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461号)中规定的排放限值,其余监测结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 2 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中储粮 (略) 新增3台天然气锅炉项目,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要求,建成了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且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各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的批复意见。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的批复意见,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防治污染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监测报告结果表明,各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的批复意见。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验收结论

依据《中储粮 (略) 新增3台天然气锅炉项目监测报告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工作组认为,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后续要求

项目废气处理设施破损风险防范措施。

1、项目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正规设计厂家生产的设备,并严格按相关规范要求安装。

2、项目安排专人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废气处理设施。

3、当发现废气处理设施有破损时,应当立即停止生产。

中储粮 (略)

2023年04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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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粮 (略) 新增3台

天然气锅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04月06日,中储粮 (略) 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中储粮 (略) 新增3台天然气锅炉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审会,验收工作组由专家组(名单附后)、广东 (略) (环保咨询单位)、广东标尚 (略) (监测单位)代表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中储粮 (略) 新增3台天然气锅炉项目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生态环境部门对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等,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1、项目名称:中储粮 (略) 新增3台天然气锅炉项目。

2、建设单位:中储粮 (略) 。

产品规模:精炼厂区扩建后年加工生产精炼食用油*吨,皂角13200吨,脂肪酸1110.71吨,棕榈硬脂28800吨,棕榈软脂*吨,PET瓶子1000万个,精炼食用油*吨。

建设地址: (略) 麻涌镇新沙港后工业园,精炼厂区坐标为(北纬23度01分27.315秒,东经113度32分20.239秒)。

具体建设内容:在精炼厂区新增3台天然气锅炉,其中锅炉3.255t/h的2台,3.929t/h的1台。本项目扩建无需新增占地面积。扩建后,厂区占地面积*平方米,建造面积76993平方米。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 (略) (略) 编制了《中储粮 (略) 新增3台天然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9月14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21﹞5823号。

项目于2022年11月02日核发了《全国排污许可证》(编号:*41L001U);

项目于2021年7月14日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登记编号为:*-2021-291-M。

(三)投资情况

项目投资:本扩建项目总投资5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中储粮 (略) 新增3台天然气锅炉项目所涉及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的排放及相应的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处置、运行效果。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工程无变动情况,均与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意见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1、锅炉冷却水:项目锅炉用水为外购蒸馏水,无需用新鲜自来水制备软水,蒸馏水作为锅炉传热介质,传送至换热器用于加热工序,此过程为密闭空间内进行,经过换热器换热后,蒸馏水再回到锅炉继续加热,与换热器循环往复进行热交换。蒸馏水重复使用不外排,项目不会产生锅炉软水废水及锅炉排水。

2、生活污水:本次扩建部分不新增员工人数,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生活污水排放量维持原状不变。

(二)废气

1、锅炉废气

项目新增三台天然气锅炉分别为3.255t/h锅炉2台,3.929t/h锅炉1台,锅炉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其中氮氧化物执行《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工业炉窑、锅炉综合整治重点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461 号)中规定的排放限值(全省新建燃气锅炉氮氧化物达到 50 毫克/立方米),其余污染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表 2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燃气锅炉标准。

(三)噪声

项目配套的生产设备落实各项消声、减振和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即厂界昼间噪声≤65dB(A),夜间噪声≤55dB(A)。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项目设有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由环卫部门日产日清。

项目本次扩建不产生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卫生防护距离:项目于2020年12月委托 (略) 对本项目进行测量,精炼厂区周边50m内无民宅、学校等敏感性建筑,详见验收报告表附图。

2、事故应急池:本项目扩建前已设置环境事故应急池,应急池有效容积为1883.7立方米。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环保设施处理效果

1、废水治理设施

各类废水治理设施、委托处理措施,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废气治理设施

各类废气治理设施主要污染物处理效果,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噪声治理设施的降噪效果,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本次扩建不产生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

污染物排放情况

建设单位委托广东标尚 (略) 进行监测,并出具了报告,编号为BST*-03以及BST*-09,监测结果如下。

1、DA086 、DA087 、DA088锅炉燃烧废气氮氧化物监测结果达到《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工业炉窑、锅炉综合整治重点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461号)中规定的排放限值,其余监测结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 2 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中储粮 (略) 新增3台天然气锅炉项目,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要求,建成了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且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各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的批复意见。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的批复意见,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防治污染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监测报告结果表明,各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的批复意见。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验收结论

依据《中储粮 (略) 新增3台天然气锅炉项目监测报告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工作组认为,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后续要求

项目废气处理设施破损风险防范措施。

1、项目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正规设计厂家生产的设备,并严格按相关规范要求安装。

2、项目安排专人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废气处理设施。

3、当发现废气处理设施有破损时,应当立即停止生产。

中储粮 (略)

2023年04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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