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桓台县孝妇河下游分洪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桓台县孝妇河下游分洪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相关规定,桓台县水利局于2023年3月31日组织召开了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桓台县孝妇河下游分洪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20223年5月9日(共20个工作日)。详见附件。
单位名称:桓台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单位地址:桓台县槐荫路344号
联系人:周慧
联系电话:*
邮编:*
附件:
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桓台县孝妇河下游分洪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桓台县孝妇河下游分洪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桓台县孝妇河下游分洪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根据《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相关规定,桓台县水利局于2023年3月31日组织召开了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桓台县孝妇河下游分洪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20223年5月9日(共20个工作日)。详见附件。
单位名称:桓台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单位地址:桓台县槐荫路3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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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桓台县孝妇河下游分洪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桓台县孝妇河下游分洪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桓台县孝妇河下游分洪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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