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畜牧兽医中心关于灵台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平凉红牛“见犊补母”项目资金拨付计划的公示
灵台县畜牧兽医中心关于灵台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平凉红牛“见犊补母”项目资金拨付计划的公示
为深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共灵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灵台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 (略) 级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灵农领办发〔2022〕81号)文件精神,安排灵台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平凉红牛“见犊补母”项目资金75万元。经乡镇摸底上报,县畜牧兽医中心审核同意,对13乡镇脱贫户和“三类户” 在2022年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养殖平凉红牛基础母牛产犊为“平凉红牛”的93头基础母牛,按照1500元/头补贴标准,发放补贴资金13.95万元;对产犊为非“平凉红牛”的95头基础母牛,按照500元/头补贴标准,发放补贴资金4.75万元,共计发放补贴资金18.7万元。现将资金计划拨付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正式拨付资金。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6日
监督电话: 0933-*
地址:灵台县畜牧兽医中心(灵台县财政街1号)
附件:
1.灵台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平凉红牛“见犊补母”项目报账汇总表.xlsx
2.灵台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平凉红牛“见犊补母”项目报账花名册.xlsx
灵台县畜牧兽医中心
2023年4月17日
为深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共灵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灵台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 (略) 级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灵农领办发〔2022〕81号)文件精神,安排灵台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平凉红牛“见犊补母”项目资金75万元。经乡镇摸底上报,县畜牧兽医中心审核同意,对13乡镇脱贫户和“三类户” 在2022年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养殖平凉红牛基础母牛产犊为“平凉红牛”的93头基础母牛,按照1500元/头补贴标准,发放补贴资金13.95万元;对产犊为非“平凉红牛”的95头基础母牛,按照500元/头补贴标准,发放补贴资金4.75万元,共计发放补贴资金18.7万元。现将资金计划拨付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正式拨付资金。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6日
监督电话: 0933-*
地址:灵台县畜牧兽医中心(灵台县财政街1号)
附件:
1.灵台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平凉红牛“见犊补母”项目报账汇总表.xlsx
2.灵台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平凉红牛“见犊补母”项目报账花名册.xlsx
灵台县畜牧兽医中心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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