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旗农牧和科技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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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伦旗农牧和科技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库伦旗农牧和科技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工作

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略) 场监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现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范围,制定2023年度跨部门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次联合检查通过开展联合抽检,有针对性地加强 (略) 场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农资,不按规定登记、备案,公示信息等违法行为,争取达到一次抽查、重点核查、全面规范的目的。

二、抽查单位

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发起单位为库伦旗农牧和科技局,参与单 (略) 场监督管理局、以实地核查的方式随机抽取全旗农资经营户进行检查。

三、检查对象

检查全旗农资经营主体按照全旗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比例和企业分级分类进行抽查。

四、抽查时间

本次联合抽查工作从2023年3月末开始至5月末结束。

五、检查人员

库伦旗农牧和科技 (略) 场监督管理局成立联合抽查工作组,采取执法检查人员随机选派、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合理匹配的方式,集中统一开展抽查检查工作。

六、检查内容

(一)、农资经营企业

库伦旗农牧和科技局检查内容:种子备案完成情况、种子、化肥、农药是否有登记号;标签,标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销售国家禁止销售农资。

(略) 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内容: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七、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库伦旗农牧和科技局、 (略) 场监督管理局分别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共同组成联合抽查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根据随机选派的执法检查人员完成抽查对象的匹配。

(二)检查实施

联合抽查工作组要围绕抽查任务,做到检查前准备细致充分、检查中工作严谨规范、检查后续处理无缝衔接,确保检查一次性完成。

(三)检查结果公示

联合抽查工作组在检查结束后,应当尽快形成最终检查结论。按照“谁检查、谁填报、谁负责”原则,检查结果应当在抽检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由发起单位通过库伦旗人民政府网及内蒙古自治区协同监管平台予以公示。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联合检查单位要高度重视联合抽查工作,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形成联合抽查、工作合力。各被抽查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力配合联合抽查工作。

(二)扩大宣传效果

要按照“边检查边宣传,以点连线、以线成面”的工作思路扩大影响,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被抽查单位的宣传教育,通过正反面教育,引导自觉履行职责,规范管理。

(三)及时送报信息

要认真发现联合检查中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工作中遇到新的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报告。

库伦旗农牧和科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0日

库伦旗农牧和科技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工作

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略) 场监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现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范围,制定2023年度跨部门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次联合检查通过开展联合抽检,有针对性地加强 (略) 场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农资,不按规定登记、备案,公示信息等违法行为,争取达到一次抽查、重点核查、全面规范的目的。

二、抽查单位

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发起单位为库伦旗农牧和科技局,参与单 (略) 场监督管理局、以实地核查的方式随机抽取全旗农资经营户进行检查。

三、检查对象

检查全旗农资经营主体按照全旗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比例和企业分级分类进行抽查。

四、抽查时间

本次联合抽查工作从2023年3月末开始至5月末结束。

五、检查人员

库伦旗农牧和科技 (略) 场监督管理局成立联合抽查工作组,采取执法检查人员随机选派、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合理匹配的方式,集中统一开展抽查检查工作。

六、检查内容

(一)、农资经营企业

库伦旗农牧和科技局检查内容:种子备案完成情况、种子、化肥、农药是否有登记号;标签,标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销售国家禁止销售农资。

(略) 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内容: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七、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库伦旗农牧和科技局、 (略) 场监督管理局分别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共同组成联合抽查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根据随机选派的执法检查人员完成抽查对象的匹配。

(二)检查实施

联合抽查工作组要围绕抽查任务,做到检查前准备细致充分、检查中工作严谨规范、检查后续处理无缝衔接,确保检查一次性完成。

(三)检查结果公示

联合抽查工作组在检查结束后,应当尽快形成最终检查结论。按照“谁检查、谁填报、谁负责”原则,检查结果应当在抽检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由发起单位通过库伦旗人民政府网及内蒙古自治区协同监管平台予以公示。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联合检查单位要高度重视联合抽查工作,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形成联合抽查、工作合力。各被抽查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力配合联合抽查工作。

(二)扩大宣传效果

要按照“边检查边宣传,以点连线、以线成面”的工作思路扩大影响,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被抽查单位的宣传教育,通过正反面教育,引导自觉履行职责,规范管理。

(三)及时送报信息

要认真发现联合检查中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工作中遇到新的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报告。

库伦旗农牧和科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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