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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4月21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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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4月21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批复决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1日-2023年4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54-*

传真:0954-*

通讯地址: (略) 民生大厦714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固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综合灰场建设项目

(略) 原州区固原新材料产业园

国家能源 (略)

国电环 (略)

项目位于固原新材料产业园外彭黑公路西南侧万崖沟,与固原新材料产业园相距约3.0km,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Ⅱ类场。占地面积15.6273hm2,库容150×104m3。综合考虑园区现有企业实际需求及未来发展,园区明确本项目仅接纳处置粉煤灰、炉渣、石膏,其余类别固废分别由现有的固体废物临时堆场、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场接纳处置。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主要灰场挖方、平整及进场道路修建产生的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主要污染因子是TSP。施工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洒水抑尘等方式,防止粉尘飞扬,采取设置工棚、覆盖遮蔽等措施,阻隔施工扬尘污染,遇4级以上风力应停止土方等扬尘类施工,并采取防尘措施,以达到防风起尘和减轻施工扬尘外逸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应及时清理堆放在场地上的弃土、弃渣和道路上的抛撒料、渣,适时洒水灭尘;不能及时清运的必须采取覆盖等措施,防止二次扬尘。运输沙土、土方的车辆必须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防止物料沿途抛撒导致二次扬尘;通过提高机械效率,避免无效率或低效率机械作业,减少不必要的车辆使用;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尽可能使用耗油低、排气量小的施工车辆以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

2、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单位应对产生的泥浆水及车辆冲洗废水等应设置临时沉沙池,含泥沙雨水、泥浆水经沉沙池沉淀处理后回收利用;完善临时排水设施,设置污水沉淀池,严禁施工污水外溢,杜绝施工污水不经沉淀过滤, (略) 下水管网。

3、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作业产生的噪声。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同一时间、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累积声级过高。施工时采用降噪作业方式,加强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冲沟山梁挖掘产生的土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对于临时堆放的土石方要作好遮盖和挡护措施,防止大风起尘和雨水冲刷流失。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清运,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二)运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运输车辆倾倒固废起尘、处置场堆场扬尘、进场道路扬尘。项目灰渣、脱硫石膏采用专用专用封闭式运输车辆运输,限制车速,运输过程中可控制污染物洒落和起尘问题。干灰运至灰场卸车时配套雾炮车进行喷雾降尘,尽量降低作业落差,及时碾压。灰场围堤外设挡风抑尘墙,墙高10m。灰场进行分区、分块作业,减少作业面。灰场内配置洒水设备,对灰场暂不堆灰的灰渣表面,要定时洒水,形成较强的抗风薄壳。同时填埋作业过程中避免大风天气作业,采取及时洒水、固废压实、覆土及绿化防护等抑尘措施。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灰场外坡面设置雨水排泄系统(灰场围堤及排水沟),灰场外围雨水经围堤阻挡后分别沿西侧及东侧围堤坡脚处排水沟排至灰场西侧冲沟及灰场南侧冲沟。灰场内堆灰在雨水浸溶情况下可能产生部分淋溶水,在灰场内设置排水竖井和排水暗涵,初期坝下游设置一座800m3收集池和一座400m3调节池,淋溶水汇集至收集池,经调节池处理后,用于灰场喷洒,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由吸污车运至电厂统一处理。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对场地地下水污染防治进行分区,将灰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灰场管理站、运灰道路划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划为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的初期坝内边坡及库底设单人工复合衬层防渗层,清基整平后铺设土工膜,其上覆不小于300mm厚覆土并压实,灰场内临时运灰道路路基下局部加厚为800mm;土工防渗膜采用高密度聚*烯HDPE膜,薄膜厚度不小于1.5mm。一般防渗区采用防渗混凝土进行地面硬化,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的要求。建立健全地下水水质跟踪监测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预警预报系统。

4、其他环境影响防治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维护、保养,保持机械维持在良好的工作状况。严格禁止夜间填埋作业,降低噪声的影响。针对不同噪声源采用隔声、消声、合理布局等治理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成分为食品、杂物、纸屑等,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批复决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1日-2023年4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54-*

传真:0954-*

通讯地址: (略) 民生大厦714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固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综合灰场建设项目

(略) 原州区固原新材料产业园

国家能源 (略)

国电环 (略)

项目位于固原新材料产业园外彭黑公路西南侧万崖沟,与固原新材料产业园相距约3.0km,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Ⅱ类场。占地面积15.6273hm2,库容150×104m3。综合考虑园区现有企业实际需求及未来发展,园区明确本项目仅接纳处置粉煤灰、炉渣、石膏,其余类别固废分别由现有的固体废物临时堆场、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场接纳处置。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主要灰场挖方、平整及进场道路修建产生的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主要污染因子是TSP。施工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洒水抑尘等方式,防止粉尘飞扬,采取设置工棚、覆盖遮蔽等措施,阻隔施工扬尘污染,遇4级以上风力应停止土方等扬尘类施工,并采取防尘措施,以达到防风起尘和减轻施工扬尘外逸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应及时清理堆放在场地上的弃土、弃渣和道路上的抛撒料、渣,适时洒水灭尘;不能及时清运的必须采取覆盖等措施,防止二次扬尘。运输沙土、土方的车辆必须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防止物料沿途抛撒导致二次扬尘;通过提高机械效率,避免无效率或低效率机械作业,减少不必要的车辆使用;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尽可能使用耗油低、排气量小的施工车辆以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

2、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单位应对产生的泥浆水及车辆冲洗废水等应设置临时沉沙池,含泥沙雨水、泥浆水经沉沙池沉淀处理后回收利用;完善临时排水设施,设置污水沉淀池,严禁施工污水外溢,杜绝施工污水不经沉淀过滤, (略) 下水管网。

3、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作业产生的噪声。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同一时间、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累积声级过高。施工时采用降噪作业方式,加强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冲沟山梁挖掘产生的土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对于临时堆放的土石方要作好遮盖和挡护措施,防止大风起尘和雨水冲刷流失。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清运,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二)运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运输车辆倾倒固废起尘、处置场堆场扬尘、进场道路扬尘。项目灰渣、脱硫石膏采用专用专用封闭式运输车辆运输,限制车速,运输过程中可控制污染物洒落和起尘问题。干灰运至灰场卸车时配套雾炮车进行喷雾降尘,尽量降低作业落差,及时碾压。灰场围堤外设挡风抑尘墙,墙高10m。灰场进行分区、分块作业,减少作业面。灰场内配置洒水设备,对灰场暂不堆灰的灰渣表面,要定时洒水,形成较强的抗风薄壳。同时填埋作业过程中避免大风天气作业,采取及时洒水、固废压实、覆土及绿化防护等抑尘措施。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灰场外坡面设置雨水排泄系统(灰场围堤及排水沟),灰场外围雨水经围堤阻挡后分别沿西侧及东侧围堤坡脚处排水沟排至灰场西侧冲沟及灰场南侧冲沟。灰场内堆灰在雨水浸溶情况下可能产生部分淋溶水,在灰场内设置排水竖井和排水暗涵,初期坝下游设置一座800m3收集池和一座400m3调节池,淋溶水汇集至收集池,经调节池处理后,用于灰场喷洒,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由吸污车运至电厂统一处理。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对场地地下水污染防治进行分区,将灰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灰场管理站、运灰道路划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划为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的初期坝内边坡及库底设单人工复合衬层防渗层,清基整平后铺设土工膜,其上覆不小于300mm厚覆土并压实,灰场内临时运灰道路路基下局部加厚为800mm;土工防渗膜采用高密度聚*烯HDPE膜,薄膜厚度不小于1.5mm。一般防渗区采用防渗混凝土进行地面硬化,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的要求。建立健全地下水水质跟踪监测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预警预报系统。

4、其他环境影响防治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维护、保养,保持机械维持在良好的工作状况。严格禁止夜间填埋作业,降低噪声的影响。针对不同噪声源采用隔声、消声、合理布局等治理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成分为食品、杂物、纸屑等,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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