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练乡渔限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大练乡渔限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 (略) 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2018.9.29)、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平潭县苏平镇渔限村村民委员会于2023年2月委托福建 (略) 开展大练乡渔限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调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大练乡渔限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位于平潭县大练乡渔限村。地块用地面积为1078.2平方米,合计1.617亩。调查地块内原始地貌为耕地。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规划局关于大练乡渔限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规划意见(岚综实规函〔2019〕1011号)以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调查地块建设单位为平潭县苏平镇渔限村村民委员会,将建设为大练乡渔限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用地类型为《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A22文化活动设施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大练乡渔限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认地块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期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本次调查对地块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开展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定点和现场快筛等一系列工作,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大练乡渔限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经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等工作对地块内可能的污染源进行分析认为:调查地块历史上未曾有过任何工业企业进驻生产,不存在工业污染物排放情况,不存在确定的潜在污染源。地块内无突发环境事件,地块周边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也无化学品泄漏事故。调查地块土壤无异味,未见有毒有害物质贮存、使用和处置设施;无槽罐,无有害物质泄漏痕迹,无危险废物的填埋等情况。地块未开展过污泥堆肥活动。地块内未进行填土,无外来土壤。
经对调查地块现场快筛结果,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的所有检测数据(砷、镉、铜、铅、汞、镍)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总铬、锌检出值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的检出值均较低。
综上分析,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没有明显污染源,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二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平潭县苏平镇渔限村村民委员会
通讯地址:平潭县大练乡渔限村
联系人:杨书记 电话:*
五、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 (略)
通讯地址: (略) 福州高新区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海峡科技研发区1-5#研发楼第9-12层
联系人:陈昱瑾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 (略) 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2018.9.29)、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平潭县苏平镇渔限村村民委员会于2023年2月委托福建 (略) 开展大练乡渔限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调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大练乡渔限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位于平潭县大练乡渔限村。地块用地面积为1078.2平方米,合计1.617亩。调查地块内原始地貌为耕地。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规划局关于大练乡渔限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规划意见(岚综实规函〔2019〕1011号)以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调查地块建设单位为平潭县苏平镇渔限村村民委员会,将建设为大练乡渔限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用地类型为《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A22文化活动设施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大练乡渔限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认地块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期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本次调查对地块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开展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定点和现场快筛等一系列工作,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大练乡渔限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经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等工作对地块内可能的污染源进行分析认为:调查地块历史上未曾有过任何工业企业进驻生产,不存在工业污染物排放情况,不存在确定的潜在污染源。地块内无突发环境事件,地块周边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也无化学品泄漏事故。调查地块土壤无异味,未见有毒有害物质贮存、使用和处置设施;无槽罐,无有害物质泄漏痕迹,无危险废物的填埋等情况。地块未开展过污泥堆肥活动。地块内未进行填土,无外来土壤。
经对调查地块现场快筛结果,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的所有检测数据(砷、镉、铜、铅、汞、镍)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总铬、锌检出值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的检出值均较低。
综上分析,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没有明显污染源,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二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平潭县苏平镇渔限村村民委员会
通讯地址:平潭县大练乡渔限村
联系人:杨书记 电话:*
五、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 (略)
通讯地址: (略) 福州高新区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海峡科技研发区1-5#研发楼第9-12层
联系人:陈昱瑾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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