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茂名滨海新区区级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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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茂名滨海新区区级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加大对初创企业和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根据《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略) 金融工作局 中国人 (略) 中心支 (略) 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茂人社规〔2019〕3号)有关规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遴选滨海新区区本级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内容

(略) 范围内择优遴选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承办滨海新区辖区内创业担保贷款工作。

二、遴选对象资格条件

(一)遴选对象应 (略) 区域内注册并依法设立总行或分行,且具有《金融许可证》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二)遴选对象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遴选对象应当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重大金融风险及违约事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遴选对象应当具有组织及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业务的能力,能够为创业者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必须配备办理信贷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保证专人专责。

(五)遴选对象应当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各项经营指标健康稳定,内部管理机制健全,能够提供面向个人和小微企业的经营类信贷产品。

(六)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报名材料

(一)茂名滨海新区公开遴选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报名表(附件1);

(二)承诺函(附件2);

(三)廉政承诺书(附件3);

(四)营业执照(副本);

(五)金融许可证(副本);

(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负责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机构简介(成立时间、主营业务、人员配备情况、网点设立情况、经营状况、安全性指标、规章管理制度等);

(八)2022年度的业绩报告和财务报告;

(九)个人和小微企业信贷产品的详细介绍;

以上材料提交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式六份(复印件需用A4纸,并由申请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申请机构公章)。

四、遴选程序

(一)资格审查。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将根据遴选资格条件,对遴选对象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方能参加遴选。

(二)专家评审。公开遴选的专家评审由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组织进行,评审人员由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财政局和中国人 (略) 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派出相关业务专家组成。专家评审采取综合评分方法,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排出名次,专家将根据评审成绩推荐遴选对象。专家评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遴选对象。根据推荐结果,由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承办业务的经办银行。

(四)公示。按要求在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签订合作协议。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地点: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湾大道1号保利大都会6栋);

(二)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三)受理单位: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

(四)联系电话:0668-*;联系人:彭嘉琪;电子邮箱:*@*63.com。

附件:1.茂名滨海新区公开遴选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报名表.doc

2.承诺函.doc

3.廉政承诺书.doc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

2023年4月23日



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加大对初创企业和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根据《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略) 金融工作局 中国人 (略) 中心支 (略) 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茂人社规〔2019〕3号)有关规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遴选滨海新区区本级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内容

(略) 范围内择优遴选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承办滨海新区辖区内创业担保贷款工作。

二、遴选对象资格条件

(一)遴选对象应 (略) 区域内注册并依法设立总行或分行,且具有《金融许可证》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二)遴选对象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遴选对象应当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重大金融风险及违约事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遴选对象应当具有组织及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业务的能力,能够为创业者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必须配备办理信贷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保证专人专责。

(五)遴选对象应当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各项经营指标健康稳定,内部管理机制健全,能够提供面向个人和小微企业的经营类信贷产品。

(六)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报名材料

(一)茂名滨海新区公开遴选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报名表(附件1);

(二)承诺函(附件2);

(三)廉政承诺书(附件3);

(四)营业执照(副本);

(五)金融许可证(副本);

(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负责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机构简介(成立时间、主营业务、人员配备情况、网点设立情况、经营状况、安全性指标、规章管理制度等);

(八)2022年度的业绩报告和财务报告;

(九)个人和小微企业信贷产品的详细介绍;

以上材料提交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式六份(复印件需用A4纸,并由申请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申请机构公章)。

四、遴选程序

(一)资格审查。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将根据遴选资格条件,对遴选对象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方能参加遴选。

(二)专家评审。公开遴选的专家评审由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组织进行,评审人员由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财政局和中国人 (略) 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派出相关业务专家组成。专家评审采取综合评分方法,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排出名次,专家将根据评审成绩推荐遴选对象。专家评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遴选对象。根据推荐结果,由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承办业务的经办银行。

(四)公示。按要求在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签订合作协议。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地点: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湾大道1号保利大都会6栋);

(二)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三)受理单位: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

(四)联系电话:0668-*;联系人:彭嘉琪;电子邮箱:*@*63.com。

附件:1.茂名滨海新区公开遴选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报名表.doc

2.承诺函.doc

3.廉政承诺书.doc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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