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银川市西夏区南部海绵城市示范片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
关于同意银川市西夏区南部海绵城市示范片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
银审服(环)函发〔2023〕67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委托宁夏 (略) 编制的《 (略) 西夏区 (略) 示范片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3年4月7日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 (略) 西夏区南部,东以包兰铁路为界,西至宏图街,北起北京西路,南至南部水系边界,为改建项目。项目总占14.09hm2,其中永久占地7.77hm2,临时占地6.32hm2,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工程建设期总挖方15.43万m3,填方7.12万m3,余方8.31万m3。总投资27584.6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1423.37万元。项目计划2023年5月开工,2024年11月完工,总工期19个月。
(一)将水保措施纳入主体设计
工程水土保持要结合建设条件以及地形、地貌等因素,进一步优化占地面积、施工工艺、土石方量。按“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将水土保持措施内容纳入主体设计并细化。
(二)严格按照防治分区落实水保措施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源头减排设施改造区、海绵道路改造区、行泄通道工程区和海绵公园区4个防治分区。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及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是水土流失的重点时段,水土保持措施选择合适的时段尽快实施,减少因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合理安排施工,防止重复开挖等问题
对施工组织进行合理安排,减少开挖量和弃方量,避免重复开挖和土方的多次倒运,尽量减少扰动地表面积,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根据功能划分,进行撒播草籽绿化。
(四)落实各项措施费用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方法和依据。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1401.56万元,投资中主体已有投资1329.83万元,方案新增投资71.7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466.76万元,植物措施863.52万元,临时措施58.05万元,独立费用9.17万元,基本预备费4.0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免征情形。
(五)落实“方案”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主要事项
(一)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工程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等报辖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辖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项目地点、规模、水土保持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化或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重新报我局审批。此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水土保持方案需报我局重新审批。
(四)你单位在主体工程竣工投产前自主进行验收,验 (略) 水务局进行备案。
(五)本批复仅批准该项目在水土保持方面的分析、预测、措施、结论是可行的。你单位须依法依规报批选址、规划、用地、施工等手续,并获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和运营。
附件:《 (略) 西夏区 (略) 示范片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4月20日
(略) 西夏区 (略) 示范片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略) 西夏区 (略) 示范片区建设项 (略) 西夏区南部,东以包兰铁路为界,西至宏图街,北起北京西路,南至南部水系边界,为改建项目。2023年2月24日,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银审服(批)发〔2023〕93号文对该项目建议书予以批复(项目代码:2303-*-17-01-*)。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对大河数控园区、中小企业产业园区西区、荷花湖畔小区,同安小区3期通过利用现状绿化改造为下沉式绿化、雨水花园,修复破旧路,更换铺装以及增设雨水管网等设施。②对金波南街(宝湖西路至长城西路)现状道路1700m进行海绵改造。③对丽子园南街和金波南街改造现状沟渠、增设大型雨水篦子、布设箱涵等设施。④对双渠口公园改造海绵工程,设计调蓄空间,建设净化湿地系统。
项目总占地14.09hm2,其中永久占地7.77hm2,临时占地6.32hm2,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工程建设期总挖方15.43万m3,填方7.12万m3,余方8.31万m3。总投资27584.6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1423.37万元。项目计划2023年5月开工,2024年11月完工,总工期19个月。
项目所在区域地貌为黄河冲积平原区,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大*性干旱型气候,年平均气温8.7℃,多年平均降水量202.20mm,平均风速2.6m/s。土壤类型主要为灌淤土,植被类型以人工植被为主。项目区土壤侵蚀为轻度风力侵蚀,侵蚀模数为800t/km2·a。项目 (略) 级水土流失一般预防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m2·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相关规定,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于2023年4月7日主持召开了《 (略) 西夏区 (略) 示范片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项目建 (略) 水务局,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方案编制单位宁夏 (略) 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工程概况、建设情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评价和界定。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4.09hm2。
三、水土流失预测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征占、扰动原地貌和植被面积14.09hm2;新增水土流失量665.44t。建设期是新增水土流失的主要时段。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5%,林草覆盖率为24%。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源头减排设施改造区、海绵道路改造区、行泄通道工程区和海绵公园区4个防治分区。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
基本同意分区防治措施,根据分区防治措施工程量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2.77hm2,灌溉设施2.77hm2,排水沟700m,植草砖铺装0.30hm2,透水砖铺装0.15hm2;
植物措施:绿化2.77hm2;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576m3,防尘网苫盖1.65hm2。
(2)海绵道路改造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0.36hm2,灌溉设施0.36hm2;
植物措施:绿化0.36hm2;
临时措施:彩钢板拦挡950m,洒水抑尘72m3,防尘网苫盖0.2hm2。
(3)行泄通道工程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0.54hm2;
植物措施:种草0.54hm2;
临时措施:彩钢板拦挡1200m,洒水抑尘90m3,防尘网苫盖0.30hm2。
(4)海绵公园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3.97hm2,灌溉设施3.97hm2,植草砖铺装0.36hm2;
植物措施:园林绿化3.97hm2;
临时措施:彩钢板拦挡2600m,洒水抑尘777.6m3,防尘网苫盖1.54hm2。
七、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监测
同意方案提出的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建议。
九、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方法和依据。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1401.56万元,投资中主体已有投资1329.83万元,方案新增投资71.7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466.76万元,植物措施863.52万元,临时措施58.05万元,独立费用9.17万元,基本预备费4.0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免征情形。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
十一、“方案”需修改补充的内容
1.完善综合说明,复核土石方量及流向;
2.完善施工工艺和施工组织;
3.完善水土保持措施布局;
4.复核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及总投资;
5.完善水土流失责任范围、水土保持措施布局等相关图件。
综上所述,专家组认为本方案编制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基本同意通过审查,经补充、修改完善后上报审批。
银审服(环)函发〔2023〕67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委托宁夏 (略) 编制的《 (略) 西夏区 (略) 示范片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3年4月7日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 (略) 西夏区南部,东以包兰铁路为界,西至宏图街,北起北京西路,南至南部水系边界,为改建项目。项目总占14.09hm2,其中永久占地7.77hm2,临时占地6.32hm2,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工程建设期总挖方15.43万m3,填方7.12万m3,余方8.31万m3。总投资27584.6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1423.37万元。项目计划2023年5月开工,2024年11月完工,总工期19个月。
(一)将水保措施纳入主体设计
工程水土保持要结合建设条件以及地形、地貌等因素,进一步优化占地面积、施工工艺、土石方量。按“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将水土保持措施内容纳入主体设计并细化。
(二)严格按照防治分区落实水保措施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源头减排设施改造区、海绵道路改造区、行泄通道工程区和海绵公园区4个防治分区。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及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是水土流失的重点时段,水土保持措施选择合适的时段尽快实施,减少因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合理安排施工,防止重复开挖等问题
对施工组织进行合理安排,减少开挖量和弃方量,避免重复开挖和土方的多次倒运,尽量减少扰动地表面积,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根据功能划分,进行撒播草籽绿化。
(四)落实各项措施费用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方法和依据。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1401.56万元,投资中主体已有投资1329.83万元,方案新增投资71.7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466.76万元,植物措施863.52万元,临时措施58.05万元,独立费用9.17万元,基本预备费4.0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免征情形。
(五)落实“方案”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主要事项
(一)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工程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等报辖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辖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项目地点、规模、水土保持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化或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重新报我局审批。此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水土保持方案需报我局重新审批。
(四)你单位在主体工程竣工投产前自主进行验收,验 (略) 水务局进行备案。
(五)本批复仅批准该项目在水土保持方面的分析、预测、措施、结论是可行的。你单位须依法依规报批选址、规划、用地、施工等手续,并获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和运营。
附件:《 (略) 西夏区 (略) 示范片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4月20日
(略) 西夏区 (略) 示范片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略) 西夏区 (略) 示范片区建设项 (略) 西夏区南部,东以包兰铁路为界,西至宏图街,北起北京西路,南至南部水系边界,为改建项目。2023年2月24日,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银审服(批)发〔2023〕93号文对该项目建议书予以批复(项目代码:2303-*-17-01-*)。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对大河数控园区、中小企业产业园区西区、荷花湖畔小区,同安小区3期通过利用现状绿化改造为下沉式绿化、雨水花园,修复破旧路,更换铺装以及增设雨水管网等设施。②对金波南街(宝湖西路至长城西路)现状道路1700m进行海绵改造。③对丽子园南街和金波南街改造现状沟渠、增设大型雨水篦子、布设箱涵等设施。④对双渠口公园改造海绵工程,设计调蓄空间,建设净化湿地系统。
项目总占地14.09hm2,其中永久占地7.77hm2,临时占地6.32hm2,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工程建设期总挖方15.43万m3,填方7.12万m3,余方8.31万m3。总投资27584.6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1423.37万元。项目计划2023年5月开工,2024年11月完工,总工期19个月。
项目所在区域地貌为黄河冲积平原区,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大*性干旱型气候,年平均气温8.7℃,多年平均降水量202.20mm,平均风速2.6m/s。土壤类型主要为灌淤土,植被类型以人工植被为主。项目区土壤侵蚀为轻度风力侵蚀,侵蚀模数为800t/km2·a。项目 (略) 级水土流失一般预防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m2·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相关规定,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于2023年4月7日主持召开了《 (略) 西夏区 (略) 示范片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项目建 (略) 水务局,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方案编制单位宁夏 (略) 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工程概况、建设情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评价和界定。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4.09hm2。
三、水土流失预测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征占、扰动原地貌和植被面积14.09hm2;新增水土流失量665.44t。建设期是新增水土流失的主要时段。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5%,林草覆盖率为24%。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源头减排设施改造区、海绵道路改造区、行泄通道工程区和海绵公园区4个防治分区。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
基本同意分区防治措施,根据分区防治措施工程量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2.77hm2,灌溉设施2.77hm2,排水沟700m,植草砖铺装0.30hm2,透水砖铺装0.15hm2;
植物措施:绿化2.77hm2;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576m3,防尘网苫盖1.65hm2。
(2)海绵道路改造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0.36hm2,灌溉设施0.36hm2;
植物措施:绿化0.36hm2;
临时措施:彩钢板拦挡950m,洒水抑尘72m3,防尘网苫盖0.2hm2。
(3)行泄通道工程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0.54hm2;
植物措施:种草0.54hm2;
临时措施:彩钢板拦挡1200m,洒水抑尘90m3,防尘网苫盖0.30hm2。
(4)海绵公园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3.97hm2,灌溉设施3.97hm2,植草砖铺装0.36hm2;
植物措施:园林绿化3.97hm2;
临时措施:彩钢板拦挡2600m,洒水抑尘777.6m3,防尘网苫盖1.54hm2。
七、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监测
同意方案提出的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建议。
九、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方法和依据。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1401.56万元,投资中主体已有投资1329.83万元,方案新增投资71.7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466.76万元,植物措施863.52万元,临时措施58.05万元,独立费用9.17万元,基本预备费4.0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免征情形。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
十一、“方案”需修改补充的内容
1.完善综合说明,复核土石方量及流向;
2.完善施工工艺和施工组织;
3.完善水土保持措施布局;
4.复核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及总投资;
5.完善水土流失责任范围、水土保持措施布局等相关图件。
综上所述,专家组认为本方案编制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基本同意通过审查,经补充、修改完善后上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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