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天台银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000吨单丝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拟对天台银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000吨单丝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天行审环建示[2023]22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天 (略) 新增年产3000吨单丝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新增年产3000吨单丝生产线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天台县白鹤镇天鹤路3号
三、建设单位:天 (略)
四、环评单位:浙江百诺数智 (略)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年产3000吨单丝。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DA001 | 颗粒物、NMHC、油雾、臭气浓度 | 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 颗粒物、油雾、非*烷总烃、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022)中表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
地表水环境 | DW001企业总排口 | CODCr NH3-N等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天台县污水处理厂。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工业企业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相关标准限值 |
声环境 | 噪声 | Leq(A) | 基础减震、隔声门窗。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固体废物 | 废边角料、废包装袋等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综合利用;废清洗槽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危废在厂内暂存期间,企业在厂区内按危废贮存要求妥善保管、封存,并做好相应场所的防渗、防漏工作;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设置危废仓库为重点防渗区,原料仓库、超声波清洗区、拉丝区等为一般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参照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建设: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审批一科(1)
电子信箱:*@*63.com 电话:* 传真:*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3年4月24日—2023年4月28日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3年4月23日
天行审环建示[2023]22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天 (略) 新增年产3000吨单丝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新增年产3000吨单丝生产线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天台县白鹤镇天鹤路3号
三、建设单位:天 (略)
四、环评单位:浙江百诺数智 (略)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年产3000吨单丝。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DA001 | 颗粒物、NMHC、油雾、臭气浓度 | 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 颗粒物、油雾、非*烷总烃、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022)中表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
地表水环境 | DW001企业总排口 | CODCr NH3-N等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天台县污水处理厂。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工业企业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相关标准限值 |
声环境 | 噪声 | Leq(A) | 基础减震、隔声门窗。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固体废物 | 废边角料、废包装袋等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综合利用;废清洗槽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危废在厂内暂存期间,企业在厂区内按危废贮存要求妥善保管、封存,并做好相应场所的防渗、防漏工作;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设置危废仓库为重点防渗区,原料仓库、超声波清洗区、拉丝区等为一般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参照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建设: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审批一科(1)
电子信箱:*@*63.com 电话:* 传真:*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3年4月24日—2023年4月28日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3年4月23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