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速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特种机器人自动化家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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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速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特种机器人自动化家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关于江西 (略) 特种机器人自动化家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 (略) 特种机器人自动化家居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3日-2023年4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万载县迎宾大道(*)

项目名称

江西 (略) 特种机器人自动化家居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万载工业园

建设单位

江西 (略)

环评机构

南昌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 (略) (略) 万载工业园区长江大道以北、金隆铜业以西。中心地理坐标:E114°29′54.412″,N28°8′59.514″。本项目总占地面积66742.4m2(约100亩),总建筑面积33630.02m2,其中建设1#仓库1382.63m2,1#车间建筑面积8943.37m2,2#车间建筑面积8367.59m2,3#车间建筑面积5675.27m2,4#车间建筑面积3133.67m2,办公楼建筑面积2414.08m2,宿舍楼建筑面积3069.9m2,门卫室建筑面积47.47m2,食堂建筑面积596.04m2;其中一期工程建设1#仓库、1#车间、2#车间、3#车间,二期工程建设4#车间、办公楼、宿舍楼与食堂,两期工程全部建成后投入生产。本次评价按两期全部建成进行评价。新购开料锯、激光切割机、计算机/工业控制电脑等设备,采用切割—焊接、打磨—喷漆—烘干—数控机床加工—配件装配—编程、调试—检验、包装等工艺,建成1条生产线。项目建成设计并生产家居自动化机器人生产线,包括智能机器人立体仓储设备、智能板材开料机器人工作站、智能封边机以及柔性家居机器人自动流水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相应的成熟可行工艺处理,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处理效率、排气口的设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管理要求,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大气污染源包括:切割、焊接、配件加工及喷砂打磨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喷漆过程会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参考建设单位同类型项目,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厂界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标准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废水总排口、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废水总排口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万载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其中:pH、CODCr、BOD5、SS、氨氮、TN、TP执行万载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动植物油、石油类参考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锦江。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吸声、消声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东、西、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南厂界(靠近长江大道)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四)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弃零件、焊接废料、废砂片、废布袋、收尘灰统一收集后及时外售处理;废切削液、废润滑油、润滑油包装桶、切削液包装桶、沉淀池漆渣、废干式过滤棉、废油漆桶、喷淋废水、含油废抹布、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危险废物在2023年7月1日之前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2023年7月1日之后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各工艺废气排气筒高度必须满足相应标准和《报告表》的要求,按要求设置采样口。

(六)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应满足《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厂房为起点50m范围内的区域,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附件:

关于江西 (略) 特种机器人自动化家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 (略) 特种机器人自动化家居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3日-2023年4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万载县迎宾大道(*)

项目名称

江西 (略) 特种机器人自动化家居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万载工业园

建设单位

江西 (略)

环评机构

南昌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 (略) (略) 万载工业园区长江大道以北、金隆铜业以西。中心地理坐标:E114°29′54.412″,N28°8′59.514″。本项目总占地面积66742.4m2(约100亩),总建筑面积33630.02m2,其中建设1#仓库1382.63m2,1#车间建筑面积8943.37m2,2#车间建筑面积8367.59m2,3#车间建筑面积5675.27m2,4#车间建筑面积3133.67m2,办公楼建筑面积2414.08m2,宿舍楼建筑面积3069.9m2,门卫室建筑面积47.47m2,食堂建筑面积596.04m2;其中一期工程建设1#仓库、1#车间、2#车间、3#车间,二期工程建设4#车间、办公楼、宿舍楼与食堂,两期工程全部建成后投入生产。本次评价按两期全部建成进行评价。新购开料锯、激光切割机、计算机/工业控制电脑等设备,采用切割—焊接、打磨—喷漆—烘干—数控机床加工—配件装配—编程、调试—检验、包装等工艺,建成1条生产线。项目建成设计并生产家居自动化机器人生产线,包括智能机器人立体仓储设备、智能板材开料机器人工作站、智能封边机以及柔性家居机器人自动流水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相应的成熟可行工艺处理,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处理效率、排气口的设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管理要求,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大气污染源包括:切割、焊接、配件加工及喷砂打磨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喷漆过程会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参考建设单位同类型项目,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厂界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标准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废水总排口、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废水总排口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万载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其中:pH、CODCr、BOD5、SS、氨氮、TN、TP执行万载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动植物油、石油类参考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锦江。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吸声、消声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东、西、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南厂界(靠近长江大道)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四)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弃零件、焊接废料、废砂片、废布袋、收尘灰统一收集后及时外售处理;废切削液、废润滑油、润滑油包装桶、切削液包装桶、沉淀池漆渣、废干式过滤棉、废油漆桶、喷淋废水、含油废抹布、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危险废物在2023年7月1日之前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2023年7月1日之后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各工艺废气排气筒高度必须满足相应标准和《报告表》的要求,按要求设置采样口。

(六)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应满足《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厂房为起点50m范围内的区域,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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