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瑞派乐宠国兴名门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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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瑞派乐宠国兴名门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3-04-23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美兰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口瑞派乐宠国兴名门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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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瑞派乐宠国兴名门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海口瑞派乐宠国兴 (略) "
(略) 美兰区白龙街道办事处美舍社区居民委员会美苑路美苑小区第110号二层
广东震宇 (略)
本次扩建项目在现有租赁房间内新增手术室10.59m2,购置一批满足三腔手术所需的设备及场地建设。
海口瑞派乐宠国兴名门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营,在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周围环境以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不大,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可行。
1. 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代码》(GB/T4754-2017)可知,本项目属于O82 (略) 服务,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修改单),本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国家允许类项目。本项目不在《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禁止类和限制类中。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2.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 (略) (略) 美兰区美苑路美苑小区第110号二层(见附件3),项目在现有租赁房间内新建手术室。本项目选址在商业用房内,根据房屋产权证明(见附件4),房屋性质为商业性质, (略) 建成区,不属于违章、违规建筑。在确保项目各种环保及安全措施得到落实和正常运作的情况下﹐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现状。因此,项目建设 (略) 规划相符,符合国家相关要求。3、与《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相符 (略) (略) 美兰区美苑路美苑小区第110号二层,根据《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详见附图9),本项目用地为城镇建设用地,未占用农田及耕地,未涉及到生态保护红线, (略) 总体规划相符。4、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本 (略) “三线一单”原则要求进行相符性分析,其结论是符合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 (略) “三线一单”相关要求。5. (略) “多规合一”的符合性分 (略) 总规查询报告书(附件9)可知本项目总规规划用地类为城镇建设用地, (略) “多规合一”相符。6. 与《 (略)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对相符性条款逐一核对,项目建设符合《 (略)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要求是相符的。7、与《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符合性分析对相符性条款逐一核对,项目建设符合《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修订版)是相符的。
本项 (略) (略) 美兰区美苑路美苑小区第110号二层。根据项目调查:本项目周边主要为居民区、学校、商户等,无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场、动物交易场所,项目一楼设有门店,配备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设在居民楼内,符合《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修订版)要求。 项目外环境单纯,周围为商 (略) 环境,市政实施配套齐全,交通方便快捷,外环境没有重大制约因素,周边入驻商户主要为艺术中心、美苑口腔、正品汇酒庄、咖啡馆等。因此,本项目与周围环境具有一定相容性,建设单位在严格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生产管理,并确保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实现达标外排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建成后,医疗废水经统一收集后由一体化处理设备 (略) 政管网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因此本项目不设水污染物COD、氨氮的总量控制指标,其排放总量统一纳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医疗废物暂存间的异味、污水处理设施恶臭、医用酒精产生的挥发废气、宠物自身异味、宠物粪便、尿液产生的异味等。据建设单位确认,项目服务对象仅针对猫、狗,及少量的宠物兔和鸟类,不接收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宠物,并且采用电热式压力蒸汽灭菌器对诊疗过程中使用的器皿、手术器械进行灭菌;医院安装有紫外线灯对空气进行消毒,加强管理工作,并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宠物笼舍、其他各科室进行消毒处理并喷洒生物除臭剂,同时通过新风系统及活性炭对废气进行吸附处理后再排放,本项目需要收集臭气的面积约为250m2,高度约为3m,拟设置每小时通风6次,即风量约为3204m3/h,拟设置风机风量约4000m3/h,可满足运营需要。项目新风系统活性炭填装量为15kg。因此,项目排放的尾气不含有病原体、致病菌等重大污染因子,且排气口朝向避开居民住宅窗户阳台。对周边住户影响较小。综上,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经合理布局和采取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治理措施可行。
1、环境空气质量现 (略) 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的数据进行分析:项目所在区域SO2、NO2、PM10、PM2.5、CO、O3六项污染物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2012)及其2018 年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综上,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2、地表水环境项目所在区域最近地表水为红城湖(最近距离约2730m)。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2022年1 (略) 城镇内河(湖)水质状况》,红城湖监测断面水质目标为Ⅴ类,2022年10月监测水质类别为Ⅳ类,水质达标。 3、声环境质量现状为掌握建设项目周围噪声环境质量现状,建设单位委托海南 (略) 于2022年10月1日、4日对该项目周围环境进行了监测。从附件5声环境检测报告可知,各监测点位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及4a类标准要求。4、生态环本项目 (略) ,无新增占地,无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 5、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项目属于“ (略) ”中的全部,故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为Ⅳ类,根据导则中“4.1 一般性原则”,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故本次不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6、土壤环境根据《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本项目属于其中的O8222 (略) 服务,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A 表A1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同时结合《土壤导则出台背景与关键要点解析》,确定本项目为Ⅳ类项目,且拟建项目所在地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占地规模为小型。根据导则,本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故本次不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7、电磁辐射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开展电磁辐射环境质量调查。
正常生产情况下,建设单位按照本环评要求加强管理和设备的维护,并设立完善的预防措施和预警系统,并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维修维护措施,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一旦发生事故,因为防护措施得力并反应迅速,可把事故造成的影响降到最小。所以本项目在环境风险方面来说是可接受的。
发布时间:2023-04-23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美兰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口瑞派乐宠国兴名门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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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美兰区晋江横街80号 (略) 美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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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美兰区白龙街道办事处美舍社区居民委员会美苑路美苑小区第110号二层
广东震宇 (略)
本次扩建项目在现有租赁房间内新增手术室10.59m2,购置一批满足三腔手术所需的设备及场地建设。
海口瑞派乐宠国兴名门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营,在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周围环境以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不大,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可行。
1. 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代码》(GB/T4754-2017)可知,本项目属于O82 (略) 服务,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修改单),本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国家允许类项目。本项目不在《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禁止类和限制类中。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2.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 (略) (略) 美兰区美苑路美苑小区第110号二层(见附件3),项目在现有租赁房间内新建手术室。本项目选址在商业用房内,根据房屋产权证明(见附件4),房屋性质为商业性质, (略) 建成区,不属于违章、违规建筑。在确保项目各种环保及安全措施得到落实和正常运作的情况下﹐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现状。因此,项目建设 (略) 规划相符,符合国家相关要求。3、与《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相符 (略) (略) 美兰区美苑路美苑小区第110号二层,根据《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详见附图9),本项目用地为城镇建设用地,未占用农田及耕地,未涉及到生态保护红线, (略) 总体规划相符。4、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本 (略) “三线一单”原则要求进行相符性分析,其结论是符合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 (略) “三线一单”相关要求。5. (略) “多规合一”的符合性分 (略) 总规查询报告书(附件9)可知本项目总规规划用地类为城镇建设用地, (略) “多规合一”相符。6. 与《 (略)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对相符性条款逐一核对,项目建设符合《 (略)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要求是相符的。7、与《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符合性分析对相符性条款逐一核对,项目建设符合《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修订版)是相符的。
本项 (略) (略) 美兰区美苑路美苑小区第110号二层。根据项目调查:本项目周边主要为居民区、学校、商户等,无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场、动物交易场所,项目一楼设有门店,配备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设在居民楼内,符合《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修订版)要求。 项目外环境单纯,周围为商 (略) 环境,市政实施配套齐全,交通方便快捷,外环境没有重大制约因素,周边入驻商户主要为艺术中心、美苑口腔、正品汇酒庄、咖啡馆等。因此,本项目与周围环境具有一定相容性,建设单位在严格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生产管理,并确保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实现达标外排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建成后,医疗废水经统一收集后由一体化处理设备 (略) 政管网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因此本项目不设水污染物COD、氨氮的总量控制指标,其排放总量统一纳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医疗废物暂存间的异味、污水处理设施恶臭、医用酒精产生的挥发废气、宠物自身异味、宠物粪便、尿液产生的异味等。据建设单位确认,项目服务对象仅针对猫、狗,及少量的宠物兔和鸟类,不接收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宠物,并且采用电热式压力蒸汽灭菌器对诊疗过程中使用的器皿、手术器械进行灭菌;医院安装有紫外线灯对空气进行消毒,加强管理工作,并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宠物笼舍、其他各科室进行消毒处理并喷洒生物除臭剂,同时通过新风系统及活性炭对废气进行吸附处理后再排放,本项目需要收集臭气的面积约为250m2,高度约为3m,拟设置每小时通风6次,即风量约为3204m3/h,拟设置风机风量约4000m3/h,可满足运营需要。项目新风系统活性炭填装量为15kg。因此,项目排放的尾气不含有病原体、致病菌等重大污染因子,且排气口朝向避开居民住宅窗户阳台。对周边住户影响较小。综上,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经合理布局和采取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治理措施可行。
1、环境空气质量现 (略) 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的数据进行分析:项目所在区域SO2、NO2、PM10、PM2.5、CO、O3六项污染物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2012)及其2018 年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综上,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2、地表水环境项目所在区域最近地表水为红城湖(最近距离约2730m)。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2022年1 (略) 城镇内河(湖)水质状况》,红城湖监测断面水质目标为Ⅴ类,2022年10月监测水质类别为Ⅳ类,水质达标。 3、声环境质量现状为掌握建设项目周围噪声环境质量现状,建设单位委托海南 (略) 于2022年10月1日、4日对该项目周围环境进行了监测。从附件5声环境检测报告可知,各监测点位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及4a类标准要求。4、生态环本项目 (略) ,无新增占地,无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 5、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项目属于“ (略) ”中的全部,故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为Ⅳ类,根据导则中“4.1 一般性原则”,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故本次不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6、土壤环境根据《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本项目属于其中的O8222 (略) 服务,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A 表A1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同时结合《土壤导则出台背景与关键要点解析》,确定本项目为Ⅳ类项目,且拟建项目所在地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占地规模为小型。根据导则,本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故本次不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7、电磁辐射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开展电磁辐射环境质量调查。
正常生产情况下,建设单位按照本环评要求加强管理和设备的维护,并设立完善的预防措施和预警系统,并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维修维护措施,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一旦发生事故,因为防护措施得力并反应迅速,可把事故造成的影响降到最小。所以本项目在环境风险方面来说是可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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