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隆普达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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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隆普达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略)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金湾区平沙镇怡景巷9号6#厂房

建设单位: (略) (略)

公示内容: (略)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附件1: (略)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附件2:隆普达验收意见、签到表、修改说明

附件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0日—2023年4月20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牛生

联系电话:*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略)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金湾区平沙镇怡景巷9号6#厂房

建设单位: (略) (略)

公示内容: (略)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附件1: (略)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附件2:隆普达验收意见、签到表、修改说明

附件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0日—2023年4月20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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