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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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批复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我校2023年度新增资产 (略) 财政厅审核已批复,各单位依据《兰州交通大学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兰州交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兰州交通大学招标管理办法》、《兰州交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开展资产购置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联系国资处资产管理科核实本单位2023年资产配置预算批复情况并将批复情况传达给本单位相关资产购置人员。

二、各单位采购时要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内容及《 (略) 财政厅关 (略) 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附件1)规定标准购置资产,严禁无预算、超预算购置资产。

三、纳入到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参见附件2),由招标中心集中采购,学校各单位和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自行采购。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3月16日


校属各单位:

我校2023年度新增资产 (略) 财政厅审核已批复,各单位依据《兰州交通大学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兰州交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兰州交通大学招标管理办法》、《兰州交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开展资产购置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联系国资处资产管理科核实本单位2023年资产配置预算批复情况并将批复情况传达给本单位相关资产购置人员。

二、各单位采购时要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内容及《 (略) 财政厅关 (略) 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附件1)规定标准购置资产,严禁无预算、超预算购置资产。

三、纳入到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参见附件2),由招标中心集中采购,学校各单位和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自行采购。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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