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泰和工业园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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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泰和工业园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一次公示

索 引 号:D28-1123-2023-1209分 类:公告公示
责任部门: (略) 泰和生态环境局发文日期:2023-04-23 11:50:10
标 题:江西泰和工业园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一次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公开时限:常年公开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有效浏览:
江西泰和工业园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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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 (略) 环境保护厅以赣环评函【2014】191号文出具了关于《江西泰和工业园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园区须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及相关要求,现向公众公告相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专家、组织等对本次跟踪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与建议。

1、规划概况

根据2017 年1 月泰和县工业园区最新的调区扩区情况, (略) 人民政府批准,园区规划面积为599.28公顷。目前,泰和县工业园区依法审批范围包括三个区块:

区块一,面积为151.7811 公顷,四至描述为:东至泰和大道、南至大塘路、西至105 国道、北至源塘路;

区块二,面积为326.5569 公顷,四至描述为:东至京九铁路、南至大塘路、西至泰和大道、北至源塘路;

区块三,面积为120.9385 公顷,四至描述为:东至永昌大道、南至文沿路、西至合力大道、北至源螺湖路。

2、跟踪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规划实施及开发强度对比、区域生态环境变化趋势、生态环境影响对比评估及对策措施有效性评估、生态环境管理优化建议和评价结论。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

(1)园区及周边主要环境问题及制约因素;

(2)规划实施至今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及问题;

(3)规划后续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及减缓措施;

(4)对该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_*.html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6、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江西泰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肖先生联系电话:0796-*

环评单位: (略) (略)

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0796-* 邮箱:*@*26.com

江西泰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23日


索 引 号:D28-1123-2023-1209分 类:公告公示
责任部门: (略) 泰和生态环境局发文日期:2023-04-23 11:50:10
标 题:江西泰和工业园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一次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公开时限:常年公开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有效浏览:
江西泰和工业园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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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 (略) 环境保护厅以赣环评函【2014】191号文出具了关于《江西泰和工业园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园区须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及相关要求,现向公众公告相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专家、组织等对本次跟踪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与建议。

1、规划概况

根据2017 年1 月泰和县工业园区最新的调区扩区情况, (略) 人民政府批准,园区规划面积为599.28公顷。目前,泰和县工业园区依法审批范围包括三个区块:

区块一,面积为151.7811 公顷,四至描述为:东至泰和大道、南至大塘路、西至105 国道、北至源塘路;

区块二,面积为326.5569 公顷,四至描述为:东至京九铁路、南至大塘路、西至泰和大道、北至源塘路;

区块三,面积为120.9385 公顷,四至描述为:东至永昌大道、南至文沿路、西至合力大道、北至源螺湖路。

2、跟踪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规划实施及开发强度对比、区域生态环境变化趋势、生态环境影响对比评估及对策措施有效性评估、生态环境管理优化建议和评价结论。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

(1)园区及周边主要环境问题及制约因素;

(2)规划实施至今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及问题;

(3)规划后续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及减缓措施;

(4)对该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_*.html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6、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江西泰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肖先生联系电话:0796-*

环评单位: (略) (略)

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0796-* 邮箱:*@*26.com

江西泰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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