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丽江宁蒗石垭口100MW复合型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丽江宁蒗石垭口100MW复合型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丽江宁蒗石垭口100MW复合型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丽江宁蒗石垭口100MW复合型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4月23日-2023年4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88-*
传 ???真:0888-*
通讯地址: (略) 古城区象山路
邮 ???编:*
项目名称 | 丽江宁蒗石垭口100MW复合型光伏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宁蒗县新营盘乡牦牛坪村委会石垭口村东南面的山头上 |
建设单位 | 华电宁 (略) |
评价单位 | 昆明 (略) |
项目概况: 项目装机规模为100MW,属于光伏电站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733亩,约315.54h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32个光伏发电方阵,主要安装*块540Wp型单晶硅光伏组件、448台225kW组串式逆变器、32个箱式变压器;新建1座220kV升压站,设置1台容量为290MVA三相三绕组有载调压升压变压器,以1回220kV架空线路送至220kV华坪变,送出导线型号暂定为JL/G1A-400,送出线路长度约60km;配套新建道路4.98km,改建道路23.57km。电站建成后首年上网电量为18911万kW?h,首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1551h,25年运营期内平均年上网电量为17869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1466h。项目总投资61635万元,环保投资为740.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2%。 | |
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 生态环境: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将按规定依法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超计划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施工场地布置在光伏阵列区内,禁止施工人员违法砍伐树木,禁止到非施工区活动,减少地表扰动;优化施工道路设计,尽量收缩边坡,优化线形,少占土地,场内外道路,除利用的乡村道路,施工便道应在施工结束后恢复迹地,采用乡土树种进行恢复;对占地施工破坏植被而造成裸露的土地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尽量采用当地土种进行植被补充,保证项目建设后生物量不减少,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工程建设开挖时,应将表层土与下层土分开,单独收集并保存表层土,暂时堆放于临时表土堆场,用于今后的植被恢复覆土,以恢复土壤理化性质;优化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尽量保留现有的耕地和林地,主体工程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产生的开挖方及时用于场平,有利于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施工应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在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交叉路口处,设置生态保护宣传牌,禁止在工程区域乱砍乱伐、狩猎,并将保护生态环境列入施工单位的责任书,增强施工人员保护环境、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一定要坚持“先防护、后开工”的原则,以确保两栖和爬行动物的通道,特别是爬行动物通道的通畅。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降低噪声对动物的影响;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设立环境保护监督机构,配备相应环境保护专职人员、监理人员,负责施工区的环境保护宣传、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教育工作和环境保护监理;建设单位要做好项目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点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野外火源管理,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管护人员和措施;电池组件阵列区内林地上涉及散生木的,应当优化设计、尽量避让;光伏阵列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加强场内道路边坡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水保措施。 废气:在临时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遮挡围墙,避免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围墙应用标准板材或砖砌筑,砖砌筑应当粉刷涂白,封闭严密,保持整洁完整;施工工地进出口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设置车辆清洗池、沉淀池、过滤池及车辆清洗设备,对驶出车辆的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的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蓬布以减少洒落,不得污染道路;对粉状粒料堆应采取防尘布或网遮盖、洒水降尘、袋装等措施,减少由于风力引起的扬尘;施工场地内车辆应采取低速行驶,道路保持清洁,裸露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临时堆放场地应远离居民区;不得在工地内熔融沥青,禁止在工地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产生有害、有毒气体和烟尘的物品;推行绿色文明施工管理模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合同中依法明确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和责任,并将防治费用列入工程成本,单独列支,专款专用。实施扬尘污染防治保证金制度。切实履行工地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出入口及周边道路的清洁。 废水:在施工场地设置1个5m3沉淀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人员粪便污水通过移动厕所收集,定期清运用作植被恢复和场地绿化肥料,不外排;在施工营地设置1个沉淀池(2m3),对混凝土系统废水和工具清洗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另外,雨天应对各类机械、粉状物料进行遮盖防雨;节约用水,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且尽量避免雨季土石方施工,暴雨期间停止地基开挖等扰动地表类的施工。禁止任何施工废水排入周边地表水。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进行测量,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入场施工;对强噪声设备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运输过程中的车辆应尽量避免在夜间运输,限制车速,进出厂区、经过居民点时严禁鸣笛,做到文明行车;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经过敏感点时应低速、禁鸣;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应采用围挡,对混凝土泵、混凝土罐车可搭简易棚围护降噪,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并且加强与周围可能受影响单位的沟通,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在靠近上古坪、二拉坝村和红光村一侧施工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择在白天施工,不得夜间进行施工。 固体废物:施工期剥离的表土全部用于绿化覆土,无需外购表土;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在场内平衡,无弃方产生;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处理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周边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废光伏电池板:废光伏电池板产生量较少,集中收集后,由光伏电池板生产厂家回收处置。 营运期: 生态环境:严格执行《 (略)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 号),光伏复合项目,光伏板下及周围种植林业,光伏组件严格执行最低沿高于地面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的架设要求,不破坏林业生产条件,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本项目运营阶段,禁止违法开荒项目区外的土地,禁止破坏项目区范围外的植被;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光伏周围建设好截排水沟,空闲地多种植本地树种,减少区域水土流失;建设单位要做好项目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运营、检修期间的野外火源管理,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管护人员和措施;在满足正常运营的同时,须保证电池组件阵列下方不得改变林草地用途,不得裸露地表、硬化或作其他用途;在满足光伏电站正常建设运营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对散生木的采伐;采用生物防治技术(如:用灯光、声音驱虫),减少杀虫剂使用量;强化电站运营期运输油料安全和环境风险管理,避免泄漏事故发生;加强对周边的绿化,扩大绿化面积,减小光污染影响。 废气:升压站内使用清洁能源,厨房设置1套油烟净化器对油烟进行处理后排放,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升压站内停车场车辆进出时排放少量的汽车尾气,属无组织排放,经大气扩散、自然稀释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废水:升压站内实行雨污分流,升压站内厨房废水经1个0.2m3隔油池隔油后,连同其它生活污水经1个2m3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1座规模为1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后晴天全部回用于升压站绿化,雨天暂存在1个5m3的中水池内,不外排。光伏组件的清洁为雨水自洁方式,旱季一年采用清水清洗1次,清洁用水不含任何增添剂,产生的清洗废水无特殊的污染物,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项目对电池组件进行清洗时是分期、分批进行的,单次的清洗废水产生量较小。且旱季干燥,清洗电池组件产生的废水一部分在擦拭过程中就被蒸发,其余清洗废水直接流在太阳能电池组件下方的草坪上,作为绿化补充水,不会形成径流,无废水外排,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定期对化粪池、隔油池进行清掏;定期检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立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制度,以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效果;禁止向地表水排放任何废水,定期巡逻检查,加强监管及宣传教育。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处降低噪声强度;合理规划升压站平面布置,在噪声传播途径上,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密闭房间内;合理布局站区,站区设计时考虑把低噪声或无噪声的建筑布置在外围,增加对高噪声源的声屏障效果。种植一定数量的阔叶乔木,以起到吸收车间内部噪音的传播,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加强升压站运营管理。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生活垃圾:能回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定期运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废光伏板: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内,按照《光伏组件回收在利用通用技术要求》(GB/T39753-2021)由厂家定期回收处置;废逆变器: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内,由设备生产商回收;检修废油、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收集于专用容器内,在危废暂存间暂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11,2013年修订)要求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在升压站内设置1间面积为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采用全封闭式,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基础必须进行防渗,能防风、防雨、防流失,并配设醒目的警示标识。危险废物定期委托具备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其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配置人员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暂存和保管。建立危险废物产生记录台账,定期检查自行贮存和处置的危险废物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妥善保存危废转移联单及危废处置协议等相关资料。 环境风险:升压站内主变压器处设置1个集油坑和1个事故油池,事故油池设置为地下形式,容积不低于50m3。在箱式变压器下方基础处设置32个事故油池,每个容积不低于1.5m3,收集事故情况下变压器的泄漏油。主变压器及箱式变压器在维修和事故情况下,产生的废油由集油坑收集后,最终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做好分区防渗工程,施工期加强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提高防渗工程质量,做好照片、录像以及相关文字说明等存档资料;事故油池、危废暂存间须进行防渗处理,按重点防渗区进行建设,防渗技术要求为:基础和裙角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10-10cm/s;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防渗处理,按一般防渗区进行建设,防渗技术要求为:渗透系数≤1×10-7cm/s;升压站占地区域内综合楼、仓库及道路进行简单防渗,采取一般地面水泥硬化;运营期定期检查各储存设施,避免出现泄漏等不良情况;危险废物的贮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执行;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问题。 |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3日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丽江宁蒗石垭口100MW复合型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丽江宁蒗石垭口100MW复合型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4月23日-2023年4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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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古城区象山路
邮 ???编:*
项目名称 | 丽江宁蒗石垭口100MW复合型光伏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宁蒗县新营盘乡牦牛坪村委会石垭口村东南面的山头上 |
建设单位 | 华电宁 (略) |
评价单位 | 昆明 (略) |
项目概况: 项目装机规模为100MW,属于光伏电站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733亩,约315.54h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32个光伏发电方阵,主要安装*块540Wp型单晶硅光伏组件、448台225kW组串式逆变器、32个箱式变压器;新建1座220kV升压站,设置1台容量为290MVA三相三绕组有载调压升压变压器,以1回220kV架空线路送至220kV华坪变,送出导线型号暂定为JL/G1A-400,送出线路长度约60km;配套新建道路4.98km,改建道路23.57km。电站建成后首年上网电量为18911万kW?h,首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1551h,25年运营期内平均年上网电量为17869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1466h。项目总投资61635万元,环保投资为740.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2%。 | |
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 生态环境: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将按规定依法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超计划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施工场地布置在光伏阵列区内,禁止施工人员违法砍伐树木,禁止到非施工区活动,减少地表扰动;优化施工道路设计,尽量收缩边坡,优化线形,少占土地,场内外道路,除利用的乡村道路,施工便道应在施工结束后恢复迹地,采用乡土树种进行恢复;对占地施工破坏植被而造成裸露的土地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尽量采用当地土种进行植被补充,保证项目建设后生物量不减少,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工程建设开挖时,应将表层土与下层土分开,单独收集并保存表层土,暂时堆放于临时表土堆场,用于今后的植被恢复覆土,以恢复土壤理化性质;优化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尽量保留现有的耕地和林地,主体工程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产生的开挖方及时用于场平,有利于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施工应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在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交叉路口处,设置生态保护宣传牌,禁止在工程区域乱砍乱伐、狩猎,并将保护生态环境列入施工单位的责任书,增强施工人员保护环境、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一定要坚持“先防护、后开工”的原则,以确保两栖和爬行动物的通道,特别是爬行动物通道的通畅。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降低噪声对动物的影响;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设立环境保护监督机构,配备相应环境保护专职人员、监理人员,负责施工区的环境保护宣传、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教育工作和环境保护监理;建设单位要做好项目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点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野外火源管理,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管护人员和措施;电池组件阵列区内林地上涉及散生木的,应当优化设计、尽量避让;光伏阵列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加强场内道路边坡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水保措施。 废气:在临时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遮挡围墙,避免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围墙应用标准板材或砖砌筑,砖砌筑应当粉刷涂白,封闭严密,保持整洁完整;施工工地进出口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设置车辆清洗池、沉淀池、过滤池及车辆清洗设备,对驶出车辆的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的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蓬布以减少洒落,不得污染道路;对粉状粒料堆应采取防尘布或网遮盖、洒水降尘、袋装等措施,减少由于风力引起的扬尘;施工场地内车辆应采取低速行驶,道路保持清洁,裸露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临时堆放场地应远离居民区;不得在工地内熔融沥青,禁止在工地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产生有害、有毒气体和烟尘的物品;推行绿色文明施工管理模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合同中依法明确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和责任,并将防治费用列入工程成本,单独列支,专款专用。实施扬尘污染防治保证金制度。切实履行工地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出入口及周边道路的清洁。 废水:在施工场地设置1个5m3沉淀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人员粪便污水通过移动厕所收集,定期清运用作植被恢复和场地绿化肥料,不外排;在施工营地设置1个沉淀池(2m3),对混凝土系统废水和工具清洗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另外,雨天应对各类机械、粉状物料进行遮盖防雨;节约用水,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且尽量避免雨季土石方施工,暴雨期间停止地基开挖等扰动地表类的施工。禁止任何施工废水排入周边地表水。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进行测量,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入场施工;对强噪声设备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运输过程中的车辆应尽量避免在夜间运输,限制车速,进出厂区、经过居民点时严禁鸣笛,做到文明行车;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经过敏感点时应低速、禁鸣;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应采用围挡,对混凝土泵、混凝土罐车可搭简易棚围护降噪,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并且加强与周围可能受影响单位的沟通,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在靠近上古坪、二拉坝村和红光村一侧施工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择在白天施工,不得夜间进行施工。 固体废物:施工期剥离的表土全部用于绿化覆土,无需外购表土;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在场内平衡,无弃方产生;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处理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周边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废光伏电池板:废光伏电池板产生量较少,集中收集后,由光伏电池板生产厂家回收处置。 营运期: 生态环境:严格执行《 (略)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 号),光伏复合项目,光伏板下及周围种植林业,光伏组件严格执行最低沿高于地面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的架设要求,不破坏林业生产条件,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本项目运营阶段,禁止违法开荒项目区外的土地,禁止破坏项目区范围外的植被;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光伏周围建设好截排水沟,空闲地多种植本地树种,减少区域水土流失;建设单位要做好项目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运营、检修期间的野外火源管理,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管护人员和措施;在满足正常运营的同时,须保证电池组件阵列下方不得改变林草地用途,不得裸露地表、硬化或作其他用途;在满足光伏电站正常建设运营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对散生木的采伐;采用生物防治技术(如:用灯光、声音驱虫),减少杀虫剂使用量;强化电站运营期运输油料安全和环境风险管理,避免泄漏事故发生;加强对周边的绿化,扩大绿化面积,减小光污染影响。 废气:升压站内使用清洁能源,厨房设置1套油烟净化器对油烟进行处理后排放,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升压站内停车场车辆进出时排放少量的汽车尾气,属无组织排放,经大气扩散、自然稀释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废水:升压站内实行雨污分流,升压站内厨房废水经1个0.2m3隔油池隔油后,连同其它生活污水经1个2m3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1座规模为1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后晴天全部回用于升压站绿化,雨天暂存在1个5m3的中水池内,不外排。光伏组件的清洁为雨水自洁方式,旱季一年采用清水清洗1次,清洁用水不含任何增添剂,产生的清洗废水无特殊的污染物,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项目对电池组件进行清洗时是分期、分批进行的,单次的清洗废水产生量较小。且旱季干燥,清洗电池组件产生的废水一部分在擦拭过程中就被蒸发,其余清洗废水直接流在太阳能电池组件下方的草坪上,作为绿化补充水,不会形成径流,无废水外排,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定期对化粪池、隔油池进行清掏;定期检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立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制度,以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效果;禁止向地表水排放任何废水,定期巡逻检查,加强监管及宣传教育。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处降低噪声强度;合理规划升压站平面布置,在噪声传播途径上,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密闭房间内;合理布局站区,站区设计时考虑把低噪声或无噪声的建筑布置在外围,增加对高噪声源的声屏障效果。种植一定数量的阔叶乔木,以起到吸收车间内部噪音的传播,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加强升压站运营管理。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生活垃圾:能回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定期运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废光伏板: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内,按照《光伏组件回收在利用通用技术要求》(GB/T39753-2021)由厂家定期回收处置;废逆变器: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内,由设备生产商回收;检修废油、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收集于专用容器内,在危废暂存间暂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11,2013年修订)要求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在升压站内设置1间面积为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采用全封闭式,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基础必须进行防渗,能防风、防雨、防流失,并配设醒目的警示标识。危险废物定期委托具备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其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配置人员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暂存和保管。建立危险废物产生记录台账,定期检查自行贮存和处置的危险废物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妥善保存危废转移联单及危废处置协议等相关资料。 环境风险:升压站内主变压器处设置1个集油坑和1个事故油池,事故油池设置为地下形式,容积不低于50m3。在箱式变压器下方基础处设置32个事故油池,每个容积不低于1.5m3,收集事故情况下变压器的泄漏油。主变压器及箱式变压器在维修和事故情况下,产生的废油由集油坑收集后,最终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做好分区防渗工程,施工期加强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提高防渗工程质量,做好照片、录像以及相关文字说明等存档资料;事故油池、危废暂存间须进行防渗处理,按重点防渗区进行建设,防渗技术要求为:基础和裙角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10-10cm/s;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防渗处理,按一般防渗区进行建设,防渗技术要求为:渗透系数≤1×10-7cm/s;升压站占地区域内综合楼、仓库及道路进行简单防渗,采取一般地面水泥硬化;运营期定期检查各储存设施,避免出现泄漏等不良情况;危险废物的贮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执行;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问题。 |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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