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六批2023年4月20日)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六批2023年4月20日)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六批 2023年4月20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 污染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备注 |
区域 | 类型 | 属实 | |||||||
1 | D* | (略) 镇桥镇古港码头(临时码头)半夜卸载货物喇叭噪声扰民,下雨天货物(主要是煤、石头、粉状东西)中水分直排入乐安河,天晴天粉尘大扰民。 | (略) | 大气、噪声 | 经现场核查, (略) (略) 2016年12月至2017年10月和拥有该地块权属的群众签订了租赁合同,共63亩,属滩涂地。在租赁的土地上,进行了码头平整及进港道路的前期建设,对镇桥镇段部分圩堤进行了加宽,搭建了2个工棚,租赁了2只吊机船舶,4辆铲机、1辆洒水车。该公司在建设之前,到各级相关部门申请建设未得到审批,所有审批手续均没有办理:政府未批准,发改委未立项,省交通运输厅没有办理项目建议书批复、可研批复、地勘、航评、岸评、稳评、节评、职评、安评、洪评、压评、水土保持方案、涉河建设方案等),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略) 交通运输厅、 (略) 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核发的《港口经营许可证》。 | 属实 | 1.4月 (略) 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约谈了自然岸坡负责人孙海龙,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作业,清扫遗洒煤渣;并拍照取证,依法依规立案进行查处。 | 无 | |
该公司2017年未批先建,2020年10月8日 (略) 昌景黄铁路项目部 (略) 政府提交了《关于“昌景黄”高铁CJHZQ-1标段设立砂石中转临时码头点报告》。 (略) 用地卫片问题,2022 (略) (略) 在古港码头面积为59.38亩的《临时用地许可证》,期限为2022年8月-2023年8月。办理临时设施用地时,通过自规局勾图测量,确认为59.3亩土地,其中镇桥镇22.1亩面积,万年县朱源村25.1亩,乐港镇12.1亩。 | 2.责令企业停业整改,督促企业将已硬化场地进行拆除复垦,对现场物料做好“三防”措施。 | ||||||||
现场检查时,存在装卸货物痕迹,未见吊船,装卸船,存在零星煤、砂、碎石,未硬化部分有堆放物料,未覆盖完全。 (略) 交通局执法人员对场地进行了拍照取证,对自然岸坡码头实际负责人孙海龙进行了口头约谈,责令其停止非法进行港口经营作业等待下一步处理。信访人反映的半夜卸载货物喇叭噪声扰民,下雨天货物(主要是煤、石头、粉状东西)中水分直排入乐安河,天晴天粉尘大扰民的问题,经走访询问前期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投诉反映问题属实。 | 3.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加大对古港码头巡查力度。 | ||||||||
4.目前已经停止了非法作业,非法经营装卸设备已驶离码头。 | |||||||||
注:备注标*的问题是督察组重点关注的问题。 |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六批 2023年4月20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 污染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备注 |
区域 | 类型 | 属实 | |||||||
1 | D* | (略) 镇桥镇古港码头(临时码头)半夜卸载货物喇叭噪声扰民,下雨天货物(主要是煤、石头、粉状东西)中水分直排入乐安河,天晴天粉尘大扰民。 | (略) | 大气、噪声 | 经现场核查, (略) (略) 2016年12月至2017年10月和拥有该地块权属的群众签订了租赁合同,共63亩,属滩涂地。在租赁的土地上,进行了码头平整及进港道路的前期建设,对镇桥镇段部分圩堤进行了加宽,搭建了2个工棚,租赁了2只吊机船舶,4辆铲机、1辆洒水车。该公司在建设之前,到各级相关部门申请建设未得到审批,所有审批手续均没有办理:政府未批准,发改委未立项,省交通运输厅没有办理项目建议书批复、可研批复、地勘、航评、岸评、稳评、节评、职评、安评、洪评、压评、水土保持方案、涉河建设方案等),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略) 交通运输厅、 (略) 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核发的《港口经营许可证》。 | 属实 | 1.4月 (略) 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约谈了自然岸坡负责人孙海龙,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作业,清扫遗洒煤渣;并拍照取证,依法依规立案进行查处。 | 无 | |
该公司2017年未批先建,2020年10月8日 (略) 昌景黄铁路项目部 (略) 政府提交了《关于“昌景黄”高铁CJHZQ-1标段设立砂石中转临时码头点报告》。 (略) 用地卫片问题,2022 (略) (略) 在古港码头面积为59.38亩的《临时用地许可证》,期限为2022年8月-2023年8月。办理临时设施用地时,通过自规局勾图测量,确认为59.3亩土地,其中镇桥镇22.1亩面积,万年县朱源村25.1亩,乐港镇12.1亩。 | 2.责令企业停业整改,督促企业将已硬化场地进行拆除复垦,对现场物料做好“三防”措施。 | ||||||||
现场检查时,存在装卸货物痕迹,未见吊船,装卸船,存在零星煤、砂、碎石,未硬化部分有堆放物料,未覆盖完全。 (略) 交通局执法人员对场地进行了拍照取证,对自然岸坡码头实际负责人孙海龙进行了口头约谈,责令其停止非法进行港口经营作业等待下一步处理。信访人反映的半夜卸载货物喇叭噪声扰民,下雨天货物(主要是煤、石头、粉状东西)中水分直排入乐安河,天晴天粉尘大扰民的问题,经走访询问前期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投诉反映问题属实。 | 3.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加大对古港码头巡查力度。 | ||||||||
4.目前已经停止了非法作业,非法经营装卸设备已驶离码头。 | |||||||||
注:备注标*的问题是督察组重点关注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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