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欧仕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轻量化铝镁合金制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文件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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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欧仕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轻量化铝镁合金制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文件审批前公示

广东欧 (略) 轻量化铝镁合金制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的环境影响文件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鼎湖分局拟对《广东欧 (略) 轻量化铝镁合金制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4-23至2023-4-27)。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生态环境局鼎湖分局反映。

项目名称

广东欧 (略) 轻量化铝镁合金制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肇庆工业园永安大道南侧金水路东侧(XQ-YA-0309-B地块)

建设单位

广东欧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职卫安全 (略)

项目概况

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主要从事模具、镁合金汽车配件、铝合金汽车配件、高铁座椅配件、金属类公共家具、金属类等候椅、镁合金新材料生产,年产模具200套、镁合金汽车配件3000吨、铝合金汽车配件3000吨、高铁座椅配件5000吨、金属类公共家具2万套、金属类等候椅1万套、镁合金新材料3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1)废水:运营期间,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处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广东肇庆工业园区(永安)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的较 (略) 政污水管网,引至该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处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引至广东肇庆工业园区(永安)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

措施: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气浮+生化法”处理后排至广东肇庆工业园区(永安)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广东肇庆工业园区(永安)污水处理厂。

(2)废气:运营期间,熔化工序产生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相应限值;机加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熔炼过程产生的氯化氢和氟化物有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机废气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 (略) 生态 (略) 发展和改革 (略) 工业和信 (略) 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中重点区域要求执行的排放限值;自建废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措施:熔化工序产生颗粒物经“水喷淋+除雾器+布袋除尘器”处理;机加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厂房自然通风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天然气燃烧机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法的方式减轻不良环境影响;自建废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浓度通过自然通风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3)噪声:运营期间,项目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日常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广东欧 (略) 轻量化铝镁合金制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的环境影响文件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鼎湖分局拟对《广东欧 (略) 轻量化铝镁合金制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4-23至2023-4-27)。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生态环境局鼎湖分局反映。

项目名称

广东欧 (略) 轻量化铝镁合金制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肇庆工业园永安大道南侧金水路东侧(XQ-YA-0309-B地块)

建设单位

广东欧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职卫安全 (略)

项目概况

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主要从事模具、镁合金汽车配件、铝合金汽车配件、高铁座椅配件、金属类公共家具、金属类等候椅、镁合金新材料生产,年产模具200套、镁合金汽车配件3000吨、铝合金汽车配件3000吨、高铁座椅配件5000吨、金属类公共家具2万套、金属类等候椅1万套、镁合金新材料3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1)废水:运营期间,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处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广东肇庆工业园区(永安)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的较 (略) 政污水管网,引至该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处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引至广东肇庆工业园区(永安)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

措施: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气浮+生化法”处理后排至广东肇庆工业园区(永安)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广东肇庆工业园区(永安)污水处理厂。

(2)废气:运营期间,熔化工序产生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相应限值;机加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熔炼过程产生的氯化氢和氟化物有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机废气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 (略) 生态 (略) 发展和改革 (略) 工业和信 (略) 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中重点区域要求执行的排放限值;自建废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措施:熔化工序产生颗粒物经“水喷淋+除雾器+布袋除尘器”处理;机加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厂房自然通风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天然气燃烧机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法的方式减轻不良环境影响;自建废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浓度通过自然通风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3)噪声:运营期间,项目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日常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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