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从江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利用项目调试日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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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从江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利用项目调试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公司公开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利用项目的调试日期:调试日期为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2月28日。

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公司公开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利用项目的调试日期:调试日期为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2月28日。

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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