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澄城分局2023年4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澄城分局2023年4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3日-2023年4月2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3-*
传真:0913-* 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澄城县古徵街 (略) 生态环境澄城分局
邮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澄 (略) 提标扩能建设项目 | (略) 澄城县东大街34号 | 澄 (略) | 陕西 (略) | 利用现有空置建筑物建设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肺病呼吸中心、中西医结合肿瘤治疗中心和以医养结合为特色的慢病管理中心等专科中心建设,配套相关专科配套设备及介入治疗室改造,扩建总面积20000m2,新增床位350张,项目投资6250万元。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链接) | 报告表类项目未涉及公众参与。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3日-2023年4月2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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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913-* 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澄城县古徵街 (略) 生态环境澄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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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澄 (略) 提标扩能建设项目 | (略) 澄城县东大街34号 | 澄 (略) | 陕西 (略) | 利用现有空置建筑物建设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肺病呼吸中心、中西医结合肿瘤治疗中心和以医养结合为特色的慢病管理中心等专科中心建设,配套相关专科配套设备及介入治疗室改造,扩建总面积20000m2,新增床位350张,项目投资6250万元。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链接) | 报告表类项目未涉及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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