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东县天然气门站CNG母站供气管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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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东县天然气门站CNG母站供气管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现将本项目有关内容第一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略) 克东县天然气门站CNG母站供气管线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略) 克东县

建设内容与规模:新建高压燃气管道4.03公里,管道材质为钢质管道,管道管径为DN250,设计压力为12Mpa,日输气量150?104Nm。

新建中压管道1.77公里,管道材质为埋地用聚*烯燃气管道,管径为dn315,设计压力为0.4MPa。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联系人:仉桂君

地址: (略) (略) 克东县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 (略) 泰信 (略)

联系人:隋阳

地址: (略) 建华区凤凰汽配城49栋107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_*.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现将本项目有关内容第一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略) 克东县天然气门站CNG母站供气管线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略) 克东县

建设内容与规模:新建高压燃气管道4.03公里,管道材质为钢质管道,管道管径为DN250,设计压力为12Mpa,日输气量150?104Nm。

新建中压管道1.77公里,管道材质为埋地用聚*烯燃气管道,管径为dn315,设计压力为0.4MPa。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联系人:仉桂君

地址: (略) (略) 克东县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 (略) 泰信 (略)

联系人:隋阳

地址: (略) 建华区凤凰汽配城49栋107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_*.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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