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桓溢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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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桓溢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东莞市桓溢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4月21日,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其批复等要求, (略) (略) (略) 高埗镇组织 (略) (略) 新建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相关材料,经认真讨论后,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czwtitl (略) (略) 高埗镇高埗中心东路10号101室(北纬23°6’36.829”、东经113°46’17.103”),项目占地面积372平方米,建筑面积372平方米,主要从事电器塑胶配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电器塑胶配件300万件/年,劳动定员员工人数为5人,均不在站内食宿,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

表1建设内容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环评审批情况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

情况

主体工程

1

生产车间

租用1栋4F的建筑的1F作为厂房,2F ~4F为其他工厂,项目车间1设置注塑区、组装区、原料及产品堆放区、办公室等,项目厂房1F层高约为6m,2F~4F层高为4m,则总建设高度为18m。项目租用的车间1占地面积为294㎡,建筑面积为294㎡。

租用1栋4F的建筑的1F作为厂房,2F ~4F为其他工厂,项目车间1设置注塑区、组装区、原料及产品堆放区、办公室等,项目厂房1F层高约为6m,2F~4F层高为4m,则总建设高度为18m。项目租用的车间1占地面积为294㎡,建筑面积为294㎡。

租用1栋1F的铁皮房作为厂房,项目车间2设置混料及破碎区、原料及产品仓库邓。该厂房高层约为6m,项目租用的车间2占地面积为78㎡,建筑面积为78㎡

租用1栋1F的铁皮房作为厂房,项目车间2设置混料及破碎区、原料及产品仓库邓。该厂房高层约为6m,项目租用的车间2占地面积为78㎡,建筑面积为78㎡

公用工程

1

供电、供水

市政供电、市政供水

市政供电、市政供水

2

排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管网

辅助工程

1

原料及产品仓库

依托车间1及车间2

依托车间1及车间2

环保工程(措施)

1

废水治理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 粪池预 (略) 政 截污管网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 粪池预 (略) 政 截污管网,经市政污水 管 (略) 高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

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

2

废气治理

注塑工序

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混料、碎料工序

加强车间管理

加强车间管理,进行无组织排放

3

噪声治理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等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等措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2年11月22 (略) (略) 编制了《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3月28日 (略) 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3】2393号。

本项目于2023年4月17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MA4W9DU5XR001W。

项目调试期间,未接收到投诉或处罚。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额为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万元,占总投资的1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东莞市桓溢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及其配套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核实,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严格落实水污染物防治措施,不允许排放生产性废水

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生活污水须经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截污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臭气浓度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

混料、碎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管理,通过无组织排放。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及其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三)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加生产设备等设备运行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取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企业已按环评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和生活垃圾暂存场所。

(五)其他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略) (略) 提供的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为:SP*(0002)-02)监测结果表明:

(1)废水

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 (略) 政管网,污水排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

(2)废气

注塑工序在密闭空间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其中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改扩建二级标准。

混料、碎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及其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3)噪声

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企业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均无发生重大变化,已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按要求备案,验收小 (略) (略) 第二次扩建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建议和要求

企业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名单信息详见验收工作组人员名单表。


(略) (略)

2023年4 月21 日

, (略) ,东莞

东莞市桓溢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4月21日,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其批复等要求, (略) (略) (略) 高埗镇组织 (略) (略) 新建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相关材料,经认真讨论后,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czwtitl (略) (略) 高埗镇高埗中心东路10号101室(北纬23°6’36.829”、东经113°46’17.103”),项目占地面积372平方米,建筑面积372平方米,主要从事电器塑胶配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电器塑胶配件300万件/年,劳动定员员工人数为5人,均不在站内食宿,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

表1建设内容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环评审批情况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

情况

主体工程

1

生产车间

租用1栋4F的建筑的1F作为厂房,2F ~4F为其他工厂,项目车间1设置注塑区、组装区、原料及产品堆放区、办公室等,项目厂房1F层高约为6m,2F~4F层高为4m,则总建设高度为18m。项目租用的车间1占地面积为294㎡,建筑面积为294㎡。

租用1栋4F的建筑的1F作为厂房,2F ~4F为其他工厂,项目车间1设置注塑区、组装区、原料及产品堆放区、办公室等,项目厂房1F层高约为6m,2F~4F层高为4m,则总建设高度为18m。项目租用的车间1占地面积为294㎡,建筑面积为294㎡。

租用1栋1F的铁皮房作为厂房,项目车间2设置混料及破碎区、原料及产品仓库邓。该厂房高层约为6m,项目租用的车间2占地面积为78㎡,建筑面积为78㎡

租用1栋1F的铁皮房作为厂房,项目车间2设置混料及破碎区、原料及产品仓库邓。该厂房高层约为6m,项目租用的车间2占地面积为78㎡,建筑面积为78㎡

公用工程

1

供电、供水

市政供电、市政供水

市政供电、市政供水

2

排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管网

辅助工程

1

原料及产品仓库

依托车间1及车间2

依托车间1及车间2

环保工程(措施)

1

废水治理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 粪池预 (略) 政 截污管网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 粪池预 (略) 政 截污管网,经市政污水 管 (略) 高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

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

2

废气治理

注塑工序

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混料、碎料工序

加强车间管理

加强车间管理,进行无组织排放

3

噪声治理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等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等措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2年11月22 (略) (略) 编制了《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3月28日 (略) 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3】2393号。

本项目于2023年4月17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MA4W9DU5XR001W。

项目调试期间,未接收到投诉或处罚。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额为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万元,占总投资的1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东莞市桓溢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及其配套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核实,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严格落实水污染物防治措施,不允许排放生产性废水

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生活污水须经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截污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臭气浓度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

混料、碎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管理,通过无组织排放。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及其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三)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加生产设备等设备运行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取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企业已按环评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和生活垃圾暂存场所。

(五)其他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略) (略) 提供的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为:SP*(0002)-02)监测结果表明:

(1)废水

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 (略) 政管网,污水排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

(2)废气

注塑工序在密闭空间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其中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改扩建二级标准。

混料、碎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及其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3)噪声

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企业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均无发生重大变化,已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按要求备案,验收小 (略) (略) 第二次扩建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建议和要求

企业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名单信息详见验收工作组人员名单表。


(略) (略)

2023年4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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