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佳纪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佛山市佳纪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略) 佳 (略) 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现公开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略) 佳 (略) (略) 顺德区勒流街道勒流居委会勒流港集约工业开发区3-5,3-6地之三十,所在地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2度 53 分 0.87 秒,东经113 度 8 分 2.69 秒。本项目主要从事生产:木工机械封边机1500套/年、灯架30000套/年、开料机机架3000套/年、钣金件1500套/年、机械配2万件/年。从业人员为60人。项目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项目内不设饭堂和员工宿舍。
项目本次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的规模为:激光切割机1台、锯床1台、折弯机2台,焊机9台、打磨机15台、预除油槽3个、主除油槽3个、水洗槽8个、陶化槽3个、烘干炉1台、喷粉房6个、固化炉3台,喷枪8个、打砂房1个、打砂机1台、面包炉烤房2个、刮腻子房1个。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审批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情况。项目已落实的环保措施及调试、监测情况如下:
水污染物:
废水
本项目工作人员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处理后达标后排入勒流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至顺德支流。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表面处理废水,生产废水经“调节池+物化一体池+超滤+反渗透”处理达标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勒流污水处理厂。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燃烧废气排气筒FQ-11595中颗粒物、Nox、SO2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20mg/m3、SO2≤50mg/m3、NOx≤200mg/m3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工艺废气排气筒FQ-11595、G2中的总VOCs检测项目的检测结 (略)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2第Ⅱ时段限值标准的要求;臭气浓度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标准新扩改建(臭气浓度)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工艺废气排气筒FQ-11595中的苯*烯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本项目工艺废气排气筒FQ-11592、FQ-11594、FQ-11593、G1、G2中颗粒物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总悬浮颗粒物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的要求;总VOCs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 (略)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标准的要求;苯*烯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噪声级60~90dB(A),生产噪声通过距离的衰减和厂房的声屏障效应,项目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较少,能使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昼间等效声级≤60dB(A)、夜间等效声级≤50 dB(A))。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修检定,同时合理布局生产车间,通过墙体隔声能有效降低噪声传播;加强厂区内部、项目边界等处的绿化,合理配置绿化植物;既可美化环境,同时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槽液、废化学品容器、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废含油桶罐、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超滤反渗透膜、废过滤棉、漆渣、废油漆桶(项目设置危险废物放置场所,规范化缓存危废,贮存至一定量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废钢砂分类收集后交给相应的回收商处理;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建设项目公示内容:
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验收组意见。
上述文件可直接向(二)所示本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单位索取查阅。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佳 (略)
联 系 人:王诗纪
联系地址: (略) 顺德区勒流街道勒流居委会勒流港集约工业开发区3-5,3-6地之三十
联系电话:*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目前正在进行项目的环保验收,现特向公众告示本项目的情况,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至2023年4月11日(20个工作日)。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认真考虑,确实可行的予以采纳。
(略) 佳 (略) (盖章)
2023年3月11日
(略) 佳 (略) 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现公开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略) 佳 (略) (略) 顺德区勒流街道勒流居委会勒流港集约工业开发区3-5,3-6地之三十,所在地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2度 53 分 0.87 秒,东经113 度 8 分 2.69 秒。本项目主要从事生产:木工机械封边机1500套/年、灯架30000套/年、开料机机架3000套/年、钣金件1500套/年、机械配2万件/年。从业人员为60人。项目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项目内不设饭堂和员工宿舍。
项目本次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的规模为:激光切割机1台、锯床1台、折弯机2台,焊机9台、打磨机15台、预除油槽3个、主除油槽3个、水洗槽8个、陶化槽3个、烘干炉1台、喷粉房6个、固化炉3台,喷枪8个、打砂房1个、打砂机1台、面包炉烤房2个、刮腻子房1个。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审批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情况。项目已落实的环保措施及调试、监测情况如下:
水污染物:
废水
本项目工作人员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处理后达标后排入勒流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至顺德支流。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表面处理废水,生产废水经“调节池+物化一体池+超滤+反渗透”处理达标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勒流污水处理厂。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燃烧废气排气筒FQ-11595中颗粒物、Nox、SO2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20mg/m3、SO2≤50mg/m3、NOx≤200mg/m3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工艺废气排气筒FQ-11595、G2中的总VOCs检测项目的检测结 (略)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2第Ⅱ时段限值标准的要求;臭气浓度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标准新扩改建(臭气浓度)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工艺废气排气筒FQ-11595中的苯*烯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本项目工艺废气排气筒FQ-11592、FQ-11594、FQ-11593、G1、G2中颗粒物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总悬浮颗粒物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的要求;总VOCs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 (略)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标准的要求;苯*烯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噪声级60~90dB(A),生产噪声通过距离的衰减和厂房的声屏障效应,项目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较少,能使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昼间等效声级≤60dB(A)、夜间等效声级≤50 dB(A))。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修检定,同时合理布局生产车间,通过墙体隔声能有效降低噪声传播;加强厂区内部、项目边界等处的绿化,合理配置绿化植物;既可美化环境,同时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槽液、废化学品容器、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废含油桶罐、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超滤反渗透膜、废过滤棉、漆渣、废油漆桶(项目设置危险废物放置场所,规范化缓存危废,贮存至一定量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废钢砂分类收集后交给相应的回收商处理;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建设项目公示内容:
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验收组意见。
上述文件可直接向(二)所示本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单位索取查阅。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佳 (略)
联 系 人:王诗纪
联系地址: (略) 顺德区勒流街道勒流居委会勒流港集约工业开发区3-5,3-6地之三十
联系电话:*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目前正在进行项目的环保验收,现特向公众告示本项目的情况,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至2023年4月11日(20个工作日)。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认真考虑,确实可行的予以采纳。
(略) 佳 (略) (盖章)
202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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