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东方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徐州港沛县港区丰乐作业区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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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东方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徐州港沛县港区丰乐作业区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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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2023-00069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3-04-23
信息名称:徐州东方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徐州港沛县港区丰乐作业区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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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东方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徐州港沛县港区丰乐作业区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需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征求公众意见。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徐州港沛县港区丰乐作业区二期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沛县大屯矿区;

投资总额:408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80万元;

建设内容:新建6个2000吨级散货泊位、2个2000吨级件杂货泊位、2个2000吨级多用途泊位、1个2000吨级待泊泊位,泊位总长度为961m。综合通过能力为578万吨(含集装箱11.2万TEU),满足远期500万吨(含集装箱9万TEU)吞吐量需求。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散货、件杂货等在装卸、输送等作业过程中由于搅动、落差和运输道路所产生的扬尘,到港船舶柴油机燃烧废气及汽车尾气等。

本项目码头拟配备岸电系统,减少到港船舶尾气产生。散货存放在密闭堆场,堆场配备喷淋抑尘系统,采用密闭皮带机,对道路、码头进行洒水抑尘,码头前沿设置防风抑尘网,散货卸船装车时,开启雾炮机,来抑制粉尘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水有船舶舱底油污水、船舶员工生活污水、码头初期雨水、码头冲洗废水、集装箱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装载机械冲洗废水、码头员工生活污水。

船舶舱底油污水、船舶员工生活污水直接由船舶运至沛县 (略) 处置;码头初期雨水、码头冲洗废水、集装箱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装载机械冲洗废水经码头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作为码头冲洗、车辆冲洗和道路喷洒用水;码头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至厂区道路、堆场抑尘。

(3)噪声

本项目机械设备选择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和减振措施,如安装减振垫等,降低进港汽车的鸣笛,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进港船舶停港即停机;船舶进港应限速,并有专人指挥,禁止到港船舶使用高音喇叭。通过以上措施治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各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关标准。

(4)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有船舶固废、码头员工生活垃圾、码头清扫垃圾、污泥、机修废油、废油桶。

船舶固废和码头员工生活垃圾由分类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码头清扫垃圾回收至堆场存放;污泥委托相关单位处置;机修废油、废油桶、废油脂存放至危废仓库,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

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管理,污水处理水池和应急池的池体设有防渗土工膜,可有效防止废水外渗。加强排水明沟、生活污水输送、收集管道的防渗设计,防渗系数达到规范设计的要求,正常工况下对周围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范围较小。

(6)生态环境

项目运营期严格管理停靠船舶,船舶垃圾、废水严禁随意排放,按相关要求上岸后合理处置,不会影响京杭运河水质及水生生态系统。码头的运营对沛县京杭运河丰乐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

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是运营期码头进出港船舶在航道、港池内发生碰撞造成燃料油泄漏事故。泄漏的燃油进入水域,对环境存在潜在危害。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控制油膜的扩散,开展溢油围控和清除作业。在切实落实风险事故应急措施,并加强日常应急演练,保证应急反应速度和应急处理效果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接受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与《徐州港总体规划》(2035年)相符选址,符合所在区域相关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产业政策;项目装卸工艺先进,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注重节能降耗,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经过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不会降低当地的环境功能要求;项目建设得到所在地公众的支持,在加强监控、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因此,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来讲,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及公参意见表祥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纸质报告书查阅地址: (略) 沛县大屯矿区徐州 (略)

建设单位:徐州 (略)

联系人:黄清河

联系方式:0516-*

评价单位:江苏 (略)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25-*

邮箱:*@*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周边居民及法人和其他组织。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徐州 (略)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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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需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征求公众意见。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徐州港沛县港区丰乐作业区二期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沛县大屯矿区;

投资总额:408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80万元;

建设内容:新建6个2000吨级散货泊位、2个2000吨级件杂货泊位、2个2000吨级多用途泊位、1个2000吨级待泊泊位,泊位总长度为961m。综合通过能力为578万吨(含集装箱11.2万TEU),满足远期500万吨(含集装箱9万TEU)吞吐量需求。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散货、件杂货等在装卸、输送等作业过程中由于搅动、落差和运输道路所产生的扬尘,到港船舶柴油机燃烧废气及汽车尾气等。

本项目码头拟配备岸电系统,减少到港船舶尾气产生。散货存放在密闭堆场,堆场配备喷淋抑尘系统,采用密闭皮带机,对道路、码头进行洒水抑尘,码头前沿设置防风抑尘网,散货卸船装车时,开启雾炮机,来抑制粉尘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水有船舶舱底油污水、船舶员工生活污水、码头初期雨水、码头冲洗废水、集装箱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装载机械冲洗废水、码头员工生活污水。

船舶舱底油污水、船舶员工生活污水直接由船舶运至沛县 (略) 处置;码头初期雨水、码头冲洗废水、集装箱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装载机械冲洗废水经码头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作为码头冲洗、车辆冲洗和道路喷洒用水;码头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至厂区道路、堆场抑尘。

(3)噪声

本项目机械设备选择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和减振措施,如安装减振垫等,降低进港汽车的鸣笛,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进港船舶停港即停机;船舶进港应限速,并有专人指挥,禁止到港船舶使用高音喇叭。通过以上措施治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各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关标准。

(4)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有船舶固废、码头员工生活垃圾、码头清扫垃圾、污泥、机修废油、废油桶。

船舶固废和码头员工生活垃圾由分类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码头清扫垃圾回收至堆场存放;污泥委托相关单位处置;机修废油、废油桶、废油脂存放至危废仓库,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

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管理,污水处理水池和应急池的池体设有防渗土工膜,可有效防止废水外渗。加强排水明沟、生活污水输送、收集管道的防渗设计,防渗系数达到规范设计的要求,正常工况下对周围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范围较小。

(6)生态环境

项目运营期严格管理停靠船舶,船舶垃圾、废水严禁随意排放,按相关要求上岸后合理处置,不会影响京杭运河水质及水生生态系统。码头的运营对沛县京杭运河丰乐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

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是运营期码头进出港船舶在航道、港池内发生碰撞造成燃料油泄漏事故。泄漏的燃油进入水域,对环境存在潜在危害。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控制油膜的扩散,开展溢油围控和清除作业。在切实落实风险事故应急措施,并加强日常应急演练,保证应急反应速度和应急处理效果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接受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与《徐州港总体规划》(2035年)相符选址,符合所在区域相关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产业政策;项目装卸工艺先进,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注重节能降耗,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经过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不会降低当地的环境功能要求;项目建设得到所在地公众的支持,在加强监控、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因此,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来讲,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及公参意见表祥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纸质报告书查阅地址: (略) 沛县大屯矿区徐州 (略)

建设单位:徐州 (略)

联系人:黄清河

联系方式:0516-*

评价单位:江苏 (略)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25-*

邮箱:*@*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周边居民及法人和其他组织。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徐州 (略)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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