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角船闸五甲新塘防洪堤连接段维修加固工程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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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角船闸五甲新塘防洪堤连接段维修加固工程拟审批公示

索引号:*/2023-6954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号:公开日期:2023-04-2309:55
发布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塘角船闸五甲新塘防洪堤连接段维修加固工程拟审批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塘角船闸五*新塘防洪堤连接段维修加固工程

(略) 上虞区曹娥街道塘角附近的五*渡新塘段

(略) 上虞区杭甬 (略)

本工程塘 (略) 曹娥街道塘角附近的五*渡新塘段,为杭甬运河绍兴段航道工程第十四设计段,沟通萧绍平原内河与曹娥江。工程范围为杭甬运河塘角船闸五*新塘防洪堤连接段,加固堤防732m,其中左岸堤防加固285m,右岸堤防加固291m,塘角闸桥路面改造156m。

在环评编制期间建设单位在项目所在地及周边相关地点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的来电来信及来访,公众调查无反对意见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生生态:减少不必要的施工占地,减少施工中占压或损坏草皮树木;工程施工期间应剥离表土,表土临时进行堆放,施工结束后进行绿化覆土;设立防护网和施工道路两岸道路的定期洒水等防治扬尘的工作;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水生生态: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工期;严禁施工人员利用水上作业捕捞水生生物;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水体悬浮物的进入量,减少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地表水:做好施工期废水收集处置等,沉淀池、隔油沉淀池等;设置围挡和排水沟,对上增设覆盖物;临时堆场远离河道;设置临时公厕。

声环境:合理安排布局,制定施工计划,合理选择施工车辆进场路线,尽量避免从城区经过,避开周边敏感点,禁止夜间施工,加强施工管理,必要时采取临时降噪措施。

环境空气:控制建筑和道路扬尘污染。建立健全扬尘管理机制,积极创建绿色工地,落实施工工地围蔽;设置临时性密闭堆放设施并采取防尘措施;对汽车行驶路面勤洒水;禁止大风天施工,施工场地定期洒水;严格按《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绍政发(2019)19 号文件进行管理执行。

噪声防治:施工车辆,特别是重型运输车辆的运行通路,应尽量避开振动敏感区域;在靠近居民住宅等敏感区段施工时,夜间禁止使用打桩机、夯土式压路机等强振动的机械。科学管理、做好宣传工作和文明施工加强环境管理,根据国家以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施工单位应主动接受环保等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建筑垃圾纳入当地垃圾消纳场处理;沥青铣创废料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略) 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0575-*

通讯地址: (略) (略) 民中心一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船闸拟审批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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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3-6954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号:公开日期:2023-04-2309:55
发布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塘角船闸五甲新塘防洪堤连接段维修加固工程拟审批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塘角船闸五*新塘防洪堤连接段维修加固工程

(略) 上虞区曹娥街道塘角附近的五*渡新塘段

(略) 上虞区杭甬 (略)

本工程塘 (略) 曹娥街道塘角附近的五*渡新塘段,为杭甬运河绍兴段航道工程第十四设计段,沟通萧绍平原内河与曹娥江。工程范围为杭甬运河塘角船闸五*新塘防洪堤连接段,加固堤防732m,其中左岸堤防加固285m,右岸堤防加固291m,塘角闸桥路面改造156m。

在环评编制期间建设单位在项目所在地及周边相关地点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的来电来信及来访,公众调查无反对意见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生生态:减少不必要的施工占地,减少施工中占压或损坏草皮树木;工程施工期间应剥离表土,表土临时进行堆放,施工结束后进行绿化覆土;设立防护网和施工道路两岸道路的定期洒水等防治扬尘的工作;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水生生态: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工期;严禁施工人员利用水上作业捕捞水生生物;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水体悬浮物的进入量,减少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地表水:做好施工期废水收集处置等,沉淀池、隔油沉淀池等;设置围挡和排水沟,对上增设覆盖物;临时堆场远离河道;设置临时公厕。

声环境:合理安排布局,制定施工计划,合理选择施工车辆进场路线,尽量避免从城区经过,避开周边敏感点,禁止夜间施工,加强施工管理,必要时采取临时降噪措施。

环境空气:控制建筑和道路扬尘污染。建立健全扬尘管理机制,积极创建绿色工地,落实施工工地围蔽;设置临时性密闭堆放设施并采取防尘措施;对汽车行驶路面勤洒水;禁止大风天施工,施工场地定期洒水;严格按《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绍政发(2019)19 号文件进行管理执行。

噪声防治:施工车辆,特别是重型运输车辆的运行通路,应尽量避开振动敏感区域;在靠近居民住宅等敏感区段施工时,夜间禁止使用打桩机、夯土式压路机等强振动的机械。科学管理、做好宣传工作和文明施工加强环境管理,根据国家以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施工单位应主动接受环保等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建筑垃圾纳入当地垃圾消纳场处理;沥青铣创废料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略) 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0575-*

通讯地址: (略) (略) 民中心一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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