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3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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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年3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1-*
传 真:0551-*
通讯地址: (略) 兴淮西路99号新站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投资建设综合窗口
邮 编:*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IGU调光玻璃总成技术研发项目 (略) 新站高新区合肥 (略) 安徽 (略) 项目拟租赁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铜陵北路3166号合肥京 (略) 3号建筑楼1层实施,租赁面积约1619m2,购置玻璃清洗机、清洗干燥机、层压机、自动上片机、板压机等设备,开展IGU调光玻璃总成技术研发。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代码:2212-*-04-05-*。(一)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清洗废水、保洁废水依托合肥京 (略) 现有污水处理站 (略) 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合肥京 (略) 现有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
(二)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实施噪声治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其收集、贮存和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固废堆存场所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建设、运行和管理。
(五)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六)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相关要求进行落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1-*
传 真:0551-*
通讯地址: (略) 兴淮西路99号新站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投资建设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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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IGU调光玻璃总成技术研发项目 (略) 新站高新区合肥 (略) 安徽 (略) 项目拟租赁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铜陵北路3166号合肥京 (略) 3号建筑楼1层实施,租赁面积约1619m2,购置玻璃清洗机、清洗干燥机、层压机、自动上片机、板压机等设备,开展IGU调光玻璃总成技术研发。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代码:2212-*-04-05-*。(一)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清洗废水、保洁废水依托合肥京 (略) 现有污水处理站 (略) 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合肥京 (略) 现有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
(二)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实施噪声治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其收集、贮存和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固废堆存场所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建设、运行和管理。
(五)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六)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相关要求进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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