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鑫丰工贸公司机械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淮南鑫丰工贸公司机械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 (略) 机械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分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 (略) 机械加工厂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环评单位: (略) (略)
公示时间:2023年4月6日起5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略) 机械加工厂项 (略) (略) 凤台县顾桥镇顾北煤矿内,项目拟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将顾北煤矿原机修车间改为机械加工厂(8200平方米),在延续原机修车间基本功能的基础上,细分为四个车间,更新龙门式点焊机、自动菱形网机、双螺旋空压机等设备14台套,在车间内新建一间60m2伸缩式刷漆房,新增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等环保设备,建设机加工线。项目达产后可形成年产锚索6万套、锚杆34万套、钢筋背板800吨、U型棚7000架、菱形网460吨、拉条2.2万套、钢带10万m、成品管路4.2万m的生产能力。
项目已经凤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编号:2203-*-04-01-*。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
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控制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为锚索切割粉尘和刷漆房废气。锚索切割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烟尘净化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进行排放;刷漆房工作期间设为密闭状态,调漆、刷漆、晾干均在密闭的刷漆房内进行,调漆、刷漆、晾干过程产生的废气由负压抽风收集后接入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UV光解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进行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依托顾北煤矿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尾水达标后排入永幸河。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减振装置等措施,再经过距离衰减、合理布局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一般工业固废做到综合利用和及时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在运营前落实处置单位。一般固废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要求,2023年7月1日后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有关本项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要求及专家函审意见认真落实。
传真:0554-*
联系电话:0554-*
联系地址:凤台县政务中心C楼80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 (略) 机械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分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 (略) 机械加工厂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环评单位: (略) (略)
公示时间:2023年4月6日起5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略) 机械加工厂项 (略) (略) 凤台县顾桥镇顾北煤矿内,项目拟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将顾北煤矿原机修车间改为机械加工厂(8200平方米),在延续原机修车间基本功能的基础上,细分为四个车间,更新龙门式点焊机、自动菱形网机、双螺旋空压机等设备14台套,在车间内新建一间60m2伸缩式刷漆房,新增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等环保设备,建设机加工线。项目达产后可形成年产锚索6万套、锚杆34万套、钢筋背板800吨、U型棚7000架、菱形网460吨、拉条2.2万套、钢带10万m、成品管路4.2万m的生产能力。
项目已经凤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编号:2203-*-04-01-*。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
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控制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为锚索切割粉尘和刷漆房废气。锚索切割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烟尘净化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进行排放;刷漆房工作期间设为密闭状态,调漆、刷漆、晾干均在密闭的刷漆房内进行,调漆、刷漆、晾干过程产生的废气由负压抽风收集后接入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UV光解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进行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依托顾北煤矿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尾水达标后排入永幸河。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减振装置等措施,再经过距离衰减、合理布局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一般工业固废做到综合利用和及时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在运营前落实处置单位。一般固废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要求,2023年7月1日后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有关本项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要求及专家函审意见认真落实。
传真:0554-*
联系电话:0554-*
联系地址:凤台县政务中心C楼80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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