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市松江中西路彩色沥青自行车道维修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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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市松江中西路彩色沥青自行车道维修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 (略) 松江中西路彩色沥青自行车道维修改造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 (略) 松江中西路彩色沥青自行车道维修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市住建请〔2023〕7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建设能 (略) 区慢行道路体系,提升道路服务水平,对促进和诱发新交通出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带动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参与评审的专家一致认为可研报告编制章节齐全,符合编制深度要求,投资满足建设需要,项目建设方案可行。经研究,原 (略) 松江中西路彩色沥青自行车道维修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松江中西路彩色沥青自行车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304-*-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三、建设地点
   (略) 船营区松江西路、松江中路,起点由西关宾馆,终点至吉林大桥。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改造松江西路、松江中路既有彩色沥青自行车道,全长4542米,宽1.5米至5米不等,翻新改造总面积7789平方米及调整检查井、维修更换边石等。
  五、建设期限
  3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69.2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64.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2.06万元,基本预备费42.6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财政预算资金。
  七、后续相关工作要求
  (一) (略)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项目不再批复初步设计,后续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办理后续相关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0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 (略) 松江中西路彩色沥青自行车道维修改造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 (略) 松江中西路彩色沥青自行车道维修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市住建请〔2023〕7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建设能 (略) 区慢行道路体系,提升道路服务水平,对促进和诱发新交通出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带动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参与评审的专家一致认为可研报告编制章节齐全,符合编制深度要求,投资满足建设需要,项目建设方案可行。经研究,原 (略) 松江中西路彩色沥青自行车道维修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松江中西路彩色沥青自行车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304-*-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三、建设地点
   (略) 船营区松江西路、松江中路,起点由西关宾馆,终点至吉林大桥。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改造松江西路、松江中路既有彩色沥青自行车道,全长4542米,宽1.5米至5米不等,翻新改造总面积7789平方米及调整检查井、维修更换边石等。
  五、建设期限
  3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69.2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64.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2.06万元,基本预备费42.6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财政预算资金。
  七、后续相关工作要求
  (一) (略)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项目不再批复初步设计,后续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办理后续相关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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