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克旗分局关于2023年4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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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克旗分局关于2023年4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克旗分局关于2023年4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21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年产30万吨机制砂基地建设项目

(略) 鄂托克旗西镇伊克布拉嘎查

(略) (略)

内蒙古 (略)

本项目位 (略) 鄂托克旗西镇伊克布拉嘎查,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30万吨机制砂生产线一条,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机制砂车间一座,内设破碎区、筛分区、洗砂区、制砂区等,以及配套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60万元。

一、施工期:

1.废气

(1)施工期间,平整地面、建筑施工,施工机械车辆在场区作业或者进出场地都会引起少量扬尘,经洒水抑尘后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为各类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养护用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废水经集中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和清洗车轮等充分利用不外排,不会对项目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临时移动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拉运至蒙西园区内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分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噪声值为85-105dB(A)之间。本项目施工作业只在昼间进行,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明显。

4.固废

本项目建设期间预计产生固体废物0.2t,经分拣回收利用后,剩余部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土石方经回填利用后产生量约为50m3,剩余土石方用于厂区内土地硬化平整。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合理处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1.废气

卸料粉尘:上料口三面封闭并在上方设置一套喷淋系统;

破碎、筛分、制砂粉尘:本项目在圆锥破碎机、筛分机、冲击式制砂机上方各设置1台集气罩,共3台集气罩,收集后的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上述工段均位于全封闭生产车间内,车间内设置2台雾炮机降尘;原料、产品堆置在全封闭式的原料车间和成品车间内,同时进行洒水抑尘;各工段之间物料输送由全封闭式输送带输送。

2.废水

本项目洗砂废水经脱水回收一体机处理后,出水暂存清水池回用于洗砂工序,生活污水经玻璃钢化粪池收集后拉运至鄂托克旗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设备、车间隔声、基础减降低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

洗砂工段产生的底泥进行压滤后外售用于混凝土原料;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外售制砖;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暂存至危废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置。

2

内蒙古 (略) 孝廷采石场年产30万吨机制砂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鄂托克旗蒙西镇伊克布拉格嘎查

内蒙古 (略)

内蒙古 (略)

本项目位于鄂托克旗蒙西镇伊克布拉格嘎查,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30万吨机制砂生产线一条,包括破碎区、筛分区和制砂区等,以及配套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1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内,制定定时洒水制度,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制定专人负责,防止因天气干燥而造成地面二次扬尘的产生。若遇干旱天气应增加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次数;为防止原辅料在运输过程中产生道路扬尘,应经常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抑尘,同时加强施工工地地面的硬化,出入口要设专人清扫,指定专人负责并经常性地洒水,保持清洁;建筑原辅料运输过程中应加盖帆布蓬,避免因建筑材料的撒落而造成二次污染;施工垃圾集中收集,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严禁高空抛洒; 限制施工区内运输车辆的速度,将卡车在施工场地的车速减少到10km/h,其他区域减少至30km/h;开挖作业尽量避开大风天气,减少扬尘产生;根据主导风向、周围居民区和工地的相对位置,对施工现场合理布局。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为各类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养护用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废水经集中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和清洗车轮等充分利用不外排,不会对项目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设备、车间隔声、基础减降低噪声影响。

4.固废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0kg/d,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应分类后回收利用,对无利用价值的废弃物用于场地平整,而不能随意丢弃倾倒,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运营期:

1.废气

破碎、筛分、制砂工段置于全封闭车间内,破碎、筛分、制砂工段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效率≥90%)。收集的粉尘最终汇入一台袋式除尘器(效率99%)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1#排气筒)。卸料口采取三侧及顶部封闭并在卸料口上方设喷淋设施(封闭卸料口+喷淋抑尘效率90%)抑制粉尘扩散;原料、产品堆置在全封闭式的原料车间和成品车间内,同时进行洒水抑尘;各车间之间物料输送皮带全封闭。

2.废水

生活污水经玻璃钢化粪池暂存后拉运至鄂托克旗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封闭式生产,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

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外售制砖;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通讯地址:鄂托克旗乌兰 (略) 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

邮编:*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克旗分局关于2023年4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21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年产30万吨机制砂基地建设项目

(略) 鄂托克旗西镇伊克布拉嘎查

(略) (略)

内蒙古 (略)

本项目位 (略) 鄂托克旗西镇伊克布拉嘎查,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30万吨机制砂生产线一条,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机制砂车间一座,内设破碎区、筛分区、洗砂区、制砂区等,以及配套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60万元。

一、施工期:

1.废气

(1)施工期间,平整地面、建筑施工,施工机械车辆在场区作业或者进出场地都会引起少量扬尘,经洒水抑尘后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为各类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养护用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废水经集中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和清洗车轮等充分利用不外排,不会对项目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临时移动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拉运至蒙西园区内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分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噪声值为85-105dB(A)之间。本项目施工作业只在昼间进行,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明显。

4.固废

本项目建设期间预计产生固体废物0.2t,经分拣回收利用后,剩余部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土石方经回填利用后产生量约为50m3,剩余土石方用于厂区内土地硬化平整。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合理处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1.废气

卸料粉尘:上料口三面封闭并在上方设置一套喷淋系统;

破碎、筛分、制砂粉尘:本项目在圆锥破碎机、筛分机、冲击式制砂机上方各设置1台集气罩,共3台集气罩,收集后的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上述工段均位于全封闭生产车间内,车间内设置2台雾炮机降尘;原料、产品堆置在全封闭式的原料车间和成品车间内,同时进行洒水抑尘;各工段之间物料输送由全封闭式输送带输送。

2.废水

本项目洗砂废水经脱水回收一体机处理后,出水暂存清水池回用于洗砂工序,生活污水经玻璃钢化粪池收集后拉运至鄂托克旗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设备、车间隔声、基础减降低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

洗砂工段产生的底泥进行压滤后外售用于混凝土原料;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外售制砖;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暂存至危废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置。

2

内蒙古 (略) 孝廷采石场年产30万吨机制砂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鄂托克旗蒙西镇伊克布拉格嘎查

内蒙古 (略)

内蒙古 (略)

本项目位于鄂托克旗蒙西镇伊克布拉格嘎查,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30万吨机制砂生产线一条,包括破碎区、筛分区和制砂区等,以及配套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1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内,制定定时洒水制度,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制定专人负责,防止因天气干燥而造成地面二次扬尘的产生。若遇干旱天气应增加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次数;为防止原辅料在运输过程中产生道路扬尘,应经常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抑尘,同时加强施工工地地面的硬化,出入口要设专人清扫,指定专人负责并经常性地洒水,保持清洁;建筑原辅料运输过程中应加盖帆布蓬,避免因建筑材料的撒落而造成二次污染;施工垃圾集中收集,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严禁高空抛洒; 限制施工区内运输车辆的速度,将卡车在施工场地的车速减少到10km/h,其他区域减少至30km/h;开挖作业尽量避开大风天气,减少扬尘产生;根据主导风向、周围居民区和工地的相对位置,对施工现场合理布局。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为各类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养护用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废水经集中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和清洗车轮等充分利用不外排,不会对项目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设备、车间隔声、基础减降低噪声影响。

4.固废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0kg/d,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应分类后回收利用,对无利用价值的废弃物用于场地平整,而不能随意丢弃倾倒,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运营期:

1.废气

破碎、筛分、制砂工段置于全封闭车间内,破碎、筛分、制砂工段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效率≥90%)。收集的粉尘最终汇入一台袋式除尘器(效率99%)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1#排气筒)。卸料口采取三侧及顶部封闭并在卸料口上方设喷淋设施(封闭卸料口+喷淋抑尘效率90%)抑制粉尘扩散;原料、产品堆置在全封闭式的原料车间和成品车间内,同时进行洒水抑尘;各车间之间物料输送皮带全封闭。

2.废水

生活污水经玻璃钢化粪池暂存后拉运至鄂托克旗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封闭式生产,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

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外售制砖;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通讯地址:鄂托克旗乌兰 (略) 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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