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GW光伏电池、10GW光伏切片及10GW光伏组件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批前公示
《年产10GW光伏电池、10GW光伏切片及10GW光伏组件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程序的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10GW光伏电池、10GW光伏切片及10GW光伏组件项目(一期工程)》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项目名称:年产10GW光伏电池、10GW光伏切片及10GW光伏组件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 (略) 全椒县十字镇滁州大道东侧
建设单位:滁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总投资约50亿元,占地*.47平方米,建设10GW高效N型TOPCon光伏电池项目,二期项目为10GW光伏切片项目,三期项目为10GW光伏组件项目。目前该项目二期、三期尚在规划中,企业拟先期建设一期项目,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仅针对一期项目开展,二期、三期项目另行评价,不在此次评价范围内。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本项目浓酸废水、稀酸废水、浓碱废水、稀碱废水、喷淋装置废水、初期雨水通过两套“二级除氟系统A”废水装置处理;氨气洗涤塔废水、部分纯水制备浓水通过一套“生化系统”废水装置处理;稀硝酸、浓硝酸通过一套“两级除氟系统B+生化系统”废水装置处理;生活污水通过“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处理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和全椒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全椒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工艺酸碱废气、硼扩散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储罐呼吸废气根据酸碱中和反应与水相融原理通过“二级酸喷淋”或“二级水喷淋”措施进行处理;PECVD沉积和镀膜废气通过“燃烧筒+布袋除尘器+氨气洗涤塔”措施进行处理;丝网印刷、烘干、烧结废气通过“高温氧化+冷凝+一级活性炭纤维”进行处理;危废仓库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措施进行处理;燃气锅炉设置低氮燃烧器,废气通过18m排气筒直接排放。
(3)噪声:建设项目针对噪声源的不同情况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如生产车间设备采用隔声吸声材料、风机类采用减震垫等措施,拟建项目北侧、东侧和南侧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标准要求,西侧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a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废危化品包装材料、废活性炭、丝网印刷废物、废石墨舟、石英管、石英舟、废洗涤填料、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硅片、一般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尘渣、纯水制备废物、纯水制备废物、生化污泥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污水站含氟污泥待鉴定后按实际固废类型管理,鉴定前按照危废暂存危废间。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影响评价及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550-*
通讯地址: (略) 全椒县政务中心4号楼3楼环保窗口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程序的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10GW光伏电池、10GW光伏切片及10GW光伏组件项目(一期工程)》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项目名称:年产10GW光伏电池、10GW光伏切片及10GW光伏组件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 (略) 全椒县十字镇滁州大道东侧
建设单位:滁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总投资约50亿元,占地*.47平方米,建设10GW高效N型TOPCon光伏电池项目,二期项目为10GW光伏切片项目,三期项目为10GW光伏组件项目。目前该项目二期、三期尚在规划中,企业拟先期建设一期项目,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仅针对一期项目开展,二期、三期项目另行评价,不在此次评价范围内。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本项目浓酸废水、稀酸废水、浓碱废水、稀碱废水、喷淋装置废水、初期雨水通过两套“二级除氟系统A”废水装置处理;氨气洗涤塔废水、部分纯水制备浓水通过一套“生化系统”废水装置处理;稀硝酸、浓硝酸通过一套“两级除氟系统B+生化系统”废水装置处理;生活污水通过“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处理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和全椒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全椒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工艺酸碱废气、硼扩散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储罐呼吸废气根据酸碱中和反应与水相融原理通过“二级酸喷淋”或“二级水喷淋”措施进行处理;PECVD沉积和镀膜废气通过“燃烧筒+布袋除尘器+氨气洗涤塔”措施进行处理;丝网印刷、烘干、烧结废气通过“高温氧化+冷凝+一级活性炭纤维”进行处理;危废仓库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措施进行处理;燃气锅炉设置低氮燃烧器,废气通过18m排气筒直接排放。
(3)噪声:建设项目针对噪声源的不同情况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如生产车间设备采用隔声吸声材料、风机类采用减震垫等措施,拟建项目北侧、东侧和南侧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标准要求,西侧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a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废危化品包装材料、废活性炭、丝网印刷废物、废石墨舟、石英管、石英舟、废洗涤填料、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硅片、一般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尘渣、纯水制备废物、纯水制备废物、生化污泥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污水站含氟污泥待鉴定后按实际固废类型管理,鉴定前按照危废暂存危废间。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影响评价及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550-*
通讯地址: (略) 全椒县政务中心4号楼3楼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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