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庆丰矿业有限公司鹿乡镇李家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区项目拟审批公示
长春市双阳区庆丰矿业有限公司鹿乡镇李家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区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3年4月24日
联系电话:0431-*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双阳区丹江街378号(区生态环境分局一楼)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略) 双 (略) 鹿乡镇李家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区项目 | (略) 双阳区鹿乡镇李家街 | (略) 双 (略) | (略) (略) | 本项 (略) 双阳区鹿乡镇李家街,坐标为东经125度33分50.443秒,北纬43度24分46.610秒。项目为石灰岩露天开采(涉及8个拐点坐标,开采标高388.4米至290米)及建筑石料加工项目,全矿总占地面积*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采矿用地),其中矿区面积为*平方米(包括排土场6000平方米,表土堆场2000平方米,破碎加工区15000平方米,装车洗车区1200平方米),破碎场地内各粒径封闭成品库3000平方米,封闭破碎车间12000平方米。本项目生产设备严格按照设备情况表进行设置,项目建成后年开采建筑石料100万立方米,矿山产品为碎石和石粉,其中石粉年产量为20万立方米,碎石年产量80万立方米。本项目矿山开采以爆破开采与机械开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爆破采矿采用中深孔爆破方式,数码电子雷管起爆系统,松动爆破方式,机械采矿采用液压破碎锤法。项目矿区内不储存柴油,不设柴油库,车辆不在厂区内维修, (略) 进行(炸药、雷管、导爆管不在厂区内储存),总投资343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 (一)施工期:1、废水: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内防渗储池,定期清掏用做农肥,不外排。 2、废气:施工场地内易产尘物料封闭管理,禁止露天堆放,运输车辆封闭式运输,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场地内路面及时清扫。 3、噪声:首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禁止夜间施工作业。 4、固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钢铁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卖给附近废品回收站。 5、生态影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避免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营运期:1、废水: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厂区内防渗储池,定期清掏用做农肥,不外排;生产废水(矿区淋溶水)经厂区内防渗集水池收集,沉淀后全部用于 湿式凿岩、洗车及厂区洒水降尘(包括排土场、运输道路),废水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有组织排放的破碎粉尘、筛分粉尘、食堂油烟及无组织排放的露天开采粉尘、加工工序未被收集的粉尘、装卸粉尘、运输扬尘、燃油机械设备废气、爆破废气。本项目破碎及筛分工段在封闭厂房内进行,皮带机均为封闭式,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2台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通过15米(DA001)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2台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通过15米(DA002)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烟气经室内烟道通过高出屋顶3米的烟道高空排放,油烟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本项目露天开采粉尘采取钻孔过程采用湿法作业、采场运输道路及工作面采用洒水车洒水降尘、开采设备自身捕尘装置措施,加工工序未被收集的粉尘采取封闭车间内生产、皮带机封闭运输、洒水降尘措施,装卸粉尘通过矿区洒水降尘处理,运输扬尘采取厂区内道路洒水降尘、遮盖、减速慢行措施,燃油机械设备废气采用高标号燃油、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维修与养护措施,爆破废气采取大气扩散条件较好的时间进行爆破,无组织废气采取上述措施后,使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冬季办公室取暖采用电取暖。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凿岩机、锤式破碎机和振动筛等设备,首选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对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剥离表土用于闭矿后生态恢复;防渗集水池污泥全部用于土地复垦;废水全部用于生态恢复、铺垫矿山道路和乡村道路日常维修;食堂垃圾及废油脂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妥善处理各种固体废物,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本项目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7、本项目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涉及占用林地的需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后方可投入生产,项目闭矿后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生态恢复。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3年4月24日
联系电话:0431-*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双阳区丹江街378号(区生态环境分局一楼)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略) 双 (略) 鹿乡镇李家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区项目 | (略) 双阳区鹿乡镇李家街 | (略) 双 (略) | (略) (略) | 本项 (略) 双阳区鹿乡镇李家街,坐标为东经125度33分50.443秒,北纬43度24分46.610秒。项目为石灰岩露天开采(涉及8个拐点坐标,开采标高388.4米至290米)及建筑石料加工项目,全矿总占地面积*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采矿用地),其中矿区面积为*平方米(包括排土场6000平方米,表土堆场2000平方米,破碎加工区15000平方米,装车洗车区1200平方米),破碎场地内各粒径封闭成品库3000平方米,封闭破碎车间12000平方米。本项目生产设备严格按照设备情况表进行设置,项目建成后年开采建筑石料100万立方米,矿山产品为碎石和石粉,其中石粉年产量为20万立方米,碎石年产量80万立方米。本项目矿山开采以爆破开采与机械开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爆破采矿采用中深孔爆破方式,数码电子雷管起爆系统,松动爆破方式,机械采矿采用液压破碎锤法。项目矿区内不储存柴油,不设柴油库,车辆不在厂区内维修, (略) 进行(炸药、雷管、导爆管不在厂区内储存),总投资343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 (一)施工期:1、废水: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内防渗储池,定期清掏用做农肥,不外排。 2、废气:施工场地内易产尘物料封闭管理,禁止露天堆放,运输车辆封闭式运输,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场地内路面及时清扫。 3、噪声:首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禁止夜间施工作业。 4、固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钢铁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卖给附近废品回收站。 5、生态影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避免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营运期:1、废水: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厂区内防渗储池,定期清掏用做农肥,不外排;生产废水(矿区淋溶水)经厂区内防渗集水池收集,沉淀后全部用于 湿式凿岩、洗车及厂区洒水降尘(包括排土场、运输道路),废水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有组织排放的破碎粉尘、筛分粉尘、食堂油烟及无组织排放的露天开采粉尘、加工工序未被收集的粉尘、装卸粉尘、运输扬尘、燃油机械设备废气、爆破废气。本项目破碎及筛分工段在封闭厂房内进行,皮带机均为封闭式,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2台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通过15米(DA001)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2台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通过15米(DA002)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烟气经室内烟道通过高出屋顶3米的烟道高空排放,油烟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本项目露天开采粉尘采取钻孔过程采用湿法作业、采场运输道路及工作面采用洒水车洒水降尘、开采设备自身捕尘装置措施,加工工序未被收集的粉尘采取封闭车间内生产、皮带机封闭运输、洒水降尘措施,装卸粉尘通过矿区洒水降尘处理,运输扬尘采取厂区内道路洒水降尘、遮盖、减速慢行措施,燃油机械设备废气采用高标号燃油、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维修与养护措施,爆破废气采取大气扩散条件较好的时间进行爆破,无组织废气采取上述措施后,使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冬季办公室取暖采用电取暖。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凿岩机、锤式破碎机和振动筛等设备,首选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对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剥离表土用于闭矿后生态恢复;防渗集水池污泥全部用于土地复垦;废水全部用于生态恢复、铺垫矿山道路和乡村道路日常维修;食堂垃圾及废油脂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妥善处理各种固体废物,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本项目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7、本项目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涉及占用林地的需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后方可投入生产,项目闭矿后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生态恢复。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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