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潜江市园林第三初级中学新建教学综合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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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潜江市园林第三初级中学新建教学综合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潜环评审函〔2023〕28号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园林第三初级中学新建教学

综合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项目代码:2209-*-04-01-*)

(略) 园林第三初级中学:

你单位《关于申 (略) 园林第三初级中学新建教学综合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对《 (略) 园林第三初级中学新建教学综合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 (略) 园林第三初级中学新建教学综合楼项目建设地 (略) 红梅路以北、南浦路以东,总用地面积为18026.90m2;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建设性质为改建。

该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1栋4层旧教学楼,在原址新建1栋5层教学综合楼,其中包含两个化学实验室。该项目建成后开设16个班,可以容纳800人。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的前提下,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水治理。校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通过校区雨水收集系统, (略) 政雨水管网;师生生活污水、实验器具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处 (略) 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尾水排入城南河。

(二)加强废气治理。项目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通风橱或万向罩收集后,经管道排至楼顶,通过“SDG吸附装置”处理,最终引至建筑物屋顶21m排气筒排放,确保非*烷总烃、硫酸雾(其他)、氯化氢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相关限值,排气筒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高79.95m,非*烷总烃、硫酸雾(其他)、氯化氢允许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实验人员规范操作,通风系统正常运行,确保厂界非*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加强噪声治理。主要噪声源强经隔声、消声、减震、距离衰减后,确保项目厂界南侧、西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其他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废实验器皿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并配套建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的临时贮存场所。实验固废、实验废液、废SDG吸附剂均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转移、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略) 固体(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并配套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等关键点位应建设物联网监管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五)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请你单位予以配合。

四、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本批复下达后如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行政许可。你单位在项目建设的同时,必须获得相关部门意见。


潜环评审函〔2023〕28号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园林第三初级中学新建教学

综合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项目代码:2209-*-04-01-*)

(略) 园林第三初级中学:

你单位《关于申 (略) 园林第三初级中学新建教学综合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对《 (略) 园林第三初级中学新建教学综合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 (略) 园林第三初级中学新建教学综合楼项目建设地 (略) 红梅路以北、南浦路以东,总用地面积为18026.90m2;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建设性质为改建。

该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1栋4层旧教学楼,在原址新建1栋5层教学综合楼,其中包含两个化学实验室。该项目建成后开设16个班,可以容纳800人。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的前提下,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水治理。校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通过校区雨水收集系统, (略) 政雨水管网;师生生活污水、实验器具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处 (略) 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尾水排入城南河。

(二)加强废气治理。项目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通风橱或万向罩收集后,经管道排至楼顶,通过“SDG吸附装置”处理,最终引至建筑物屋顶21m排气筒排放,确保非*烷总烃、硫酸雾(其他)、氯化氢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相关限值,排气筒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高79.95m,非*烷总烃、硫酸雾(其他)、氯化氢允许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实验人员规范操作,通风系统正常运行,确保厂界非*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加强噪声治理。主要噪声源强经隔声、消声、减震、距离衰减后,确保项目厂界南侧、西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其他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废实验器皿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并配套建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的临时贮存场所。实验固废、实验废液、废SDG吸附剂均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转移、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略) 固体(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并配套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等关键点位应建设物联网监管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五)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请你单位予以配合。

四、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本批复下达后如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行政许可。你单位在项目建设的同时,必须获得相关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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