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岭背镇洗浴汗蒸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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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岭背镇洗浴汗蒸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阳山县岭背镇洗浴汗蒸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公安部、省公安厅等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浙江台州“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结合我县实际,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2017年3月3日至3月26日在全县范围开展洗浴汗蒸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岭背镇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对全县所有洗浴汗蒸类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格督促单位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镇成立洗浴汗蒸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岭背镇党委委员毛志高任组长,镇党委委员梁卫勇、岭背派出所副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岭背派出所。
三、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为全镇范围内的洗浴类场所、汗蒸类场所、按摩足疗类场所以及综合有上述经营范围的场所。
四、治理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014)、 (略) 地方标准《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技术要求》(DB44/T1591-2015)、《 (略) 汗蒸房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要求》(广公消〔2017〕8号)(附件1)等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实施整治。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1、合法经营情况。场所是否经过消防行政许可或消防备案抽查,是否经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是否存在降低标准审批,使用情况与原批准性质、内容是否相符。
2、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是否对员工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新员工是否开展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员工是否掌握扑救初期火灾和疏散逃生常识;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是否有违规留宿人员现象;营业期间是否落实每2个小时巡查一次。
3、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设置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是否满足灭火救援需求,消防设施标识是否设置并醒目;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与具备资质的维护保养机构签订合同,维保机构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小单位、小场所是否按要求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水灭火设施。
4、安全疏散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建筑外墙、外窗是否存设置影响人员疏散和建筑防火防烟性能的障碍物。
5、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情况。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建筑内各功能性房间隔墙是否完全封堵。
6、用火用电用气情况。是否违规使用电热膜作为汗蒸房的供热设备;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定期检测,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临时电线线路等问题;楼道、门厅是否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
7、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设有相关场所的重点单位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人员是否明确岗位职责,掌握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落实24小时轮流值班。
五、工作步骤
(一)排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3月3日至3月6日)。镇要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洗浴汗蒸类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摸清本地洗浴汗蒸类场所数量、规模、性质以及消防行政许可等基本情况,建立洗浴汗蒸类场所基础台账。要督促洗浴汗蒸类场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做出消防安全承诺,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存档备案。
(二)督促整改阶段(3月6日至3月15日)。镇要组织公安、安监、工商、文化、城管执法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抽调专门人员分成若干检查小组,逐个区域、逐家单位场所开展“地毯式”督导检查,要如实登记,督促单位落实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场所,依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依法关闭取缔。凡检查发现使用电热膜作为汗蒸房供热设备的,一律责令10日内拆除完毕,逾期未拆除的一律采取临时查封措施,直到彻底拆除。凡检查发现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全力推动整改。同时,要坚持边检查、边宣传、边培训,对所检查的每家单位场所,逐一开展消防宣传培训,组织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公安消防部门要制定针对性灭火救援预案,开展实战演练。
(三)总结验收阶段(3月16日至3月26日)。镇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对尚未完成整改的洗浴汗蒸类场所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镇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各公安、消防、综治办、安监、文化、工商等部门要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派出业务骨干参与联合检查行动,建立健全信息互动和联合执法机制,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严肃处理。
(二)强化培训,认真治理。镇要组织本辖区内洗浴汗蒸类场所负责人召开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明确专项治理的时间、范围和要求。要对联合检查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达到会检查、能发现问题、能指导单位落实消防管理,严格督促洗浴汗蒸类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凡属于专项治理的区域和场所,必须全部检查一遍、整治一遍。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采取制发公告、印制宣传单张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洗浴汗蒸类场所火灾隐患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宣传近年来全国洗浴汗蒸类场所火灾事故案例,促使经营者守法经营、规范经营。全力营造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争取经营者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实施跟踪报道,并坚决予以曝光。
(四)明确责任,抓好落实。镇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严格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保责任制,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对未按要求开展检查、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洗浴汗蒸类场所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阳山县岭背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6日


《阳山县岭背镇洗浴汗蒸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公安部、省公安厅等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浙江台州“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结合我县实际,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2017年3月3日至3月26日在全县范围开展洗浴汗蒸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岭背镇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对全县所有洗浴汗蒸类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格督促单位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镇成立洗浴汗蒸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岭背镇党委委员毛志高任组长,镇党委委员梁卫勇、岭背派出所副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岭背派出所。
三、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为全镇范围内的洗浴类场所、汗蒸类场所、按摩足疗类场所以及综合有上述经营范围的场所。
四、治理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014)、 (略) 地方标准《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技术要求》(DB44/T1591-2015)、《 (略) 汗蒸房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要求》(广公消〔2017〕8号)(附件1)等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实施整治。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1、合法经营情况。场所是否经过消防行政许可或消防备案抽查,是否经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是否存在降低标准审批,使用情况与原批准性质、内容是否相符。
2、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是否对员工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新员工是否开展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员工是否掌握扑救初期火灾和疏散逃生常识;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是否有违规留宿人员现象;营业期间是否落实每2个小时巡查一次。
3、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设置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是否满足灭火救援需求,消防设施标识是否设置并醒目;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与具备资质的维护保养机构签订合同,维保机构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小单位、小场所是否按要求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水灭火设施。
4、安全疏散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建筑外墙、外窗是否存设置影响人员疏散和建筑防火防烟性能的障碍物。
5、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情况。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建筑内各功能性房间隔墙是否完全封堵。
6、用火用电用气情况。是否违规使用电热膜作为汗蒸房的供热设备;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定期检测,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临时电线线路等问题;楼道、门厅是否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
7、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设有相关场所的重点单位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人员是否明确岗位职责,掌握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落实24小时轮流值班。
五、工作步骤
(一)排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3月3日至3月6日)。镇要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洗浴汗蒸类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摸清本地洗浴汗蒸类场所数量、规模、性质以及消防行政许可等基本情况,建立洗浴汗蒸类场所基础台账。要督促洗浴汗蒸类场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做出消防安全承诺,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存档备案。
(二)督促整改阶段(3月6日至3月15日)。镇要组织公安、安监、工商、文化、城管执法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抽调专门人员分成若干检查小组,逐个区域、逐家单位场所开展“地毯式”督导检查,要如实登记,督促单位落实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场所,依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依法关闭取缔。凡检查发现使用电热膜作为汗蒸房供热设备的,一律责令10日内拆除完毕,逾期未拆除的一律采取临时查封措施,直到彻底拆除。凡检查发现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全力推动整改。同时,要坚持边检查、边宣传、边培训,对所检查的每家单位场所,逐一开展消防宣传培训,组织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公安消防部门要制定针对性灭火救援预案,开展实战演练。
(三)总结验收阶段(3月16日至3月26日)。镇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对尚未完成整改的洗浴汗蒸类场所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镇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各公安、消防、综治办、安监、文化、工商等部门要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派出业务骨干参与联合检查行动,建立健全信息互动和联合执法机制,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严肃处理。
(二)强化培训,认真治理。镇要组织本辖区内洗浴汗蒸类场所负责人召开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明确专项治理的时间、范围和要求。要对联合检查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达到会检查、能发现问题、能指导单位落实消防管理,严格督促洗浴汗蒸类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凡属于专项治理的区域和场所,必须全部检查一遍、整治一遍。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采取制发公告、印制宣传单张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洗浴汗蒸类场所火灾隐患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宣传近年来全国洗浴汗蒸类场所火灾事故案例,促使经营者守法经营、规范经营。全力营造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争取经营者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实施跟踪报道,并坚决予以曝光。
(四)明确责任,抓好落实。镇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严格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保责任制,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对未按要求开展检查、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洗浴汗蒸类场所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阳山县岭背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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