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城区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山前街道辖区背街小巷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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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城区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山前街道辖区背街小巷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略) :

  你司《关于<城区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山前街道辖区背街小巷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鼎城置司〔2023〕68号)文悉。 (略) 创建 (略) 指挥部专题会议纪要〔2023〕3 (略) 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城区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山前街道辖区背街小巷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茗称

  城区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山前街道辖区背街小巷改造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303-*-04-01-*)

  二、项目地址

   (略) 山前街道

  三、建设单位

  该项目业主 (略) (略) ,建设 (略) (略) (略) 。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机动车道路硬化面积约为295.65平方米,非机动车场地硬化面积约为919.02 平方米,增设人行道面积为53.23平方米,雨水管网改造约250米,污水管网改造约100米,弱电埋地敷设约120米,增设弱电井约4个,排洪沟增设钢筋混凝土预制盖板约为218米,预制盖板约436个,增设现浇混凝土板板面积约为9.5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23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为195.40万元,建设资金由专项债资金筹集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省发改委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节能审查意见:根据《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等相关文件能耗测算,该项目年综合能耗未达到1000吨标准煤,年耗电未达到500万千瓦时,按规定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3年4月19日起至2025年4月18日)。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19日

(略) (略) :

  你司《关于<城区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山前街道辖区背街小巷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鼎城置司〔2023〕68号)文悉。 (略) 创建 (略) 指挥部专题会议纪要〔2023〕3 (略) 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城区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山前街道辖区背街小巷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茗称

  城区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山前街道辖区背街小巷改造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303-*-04-01-*)

  二、项目地址

   (略) 山前街道

  三、建设单位

  该项目业主 (略) (略) ,建设 (略) (略) (略) 。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机动车道路硬化面积约为295.65平方米,非机动车场地硬化面积约为919.02 平方米,增设人行道面积为53.23平方米,雨水管网改造约250米,污水管网改造约100米,弱电埋地敷设约120米,增设弱电井约4个,排洪沟增设钢筋混凝土预制盖板约为218米,预制盖板约436个,增设现浇混凝土板板面积约为9.5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23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为195.40万元,建设资金由专项债资金筹集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省发改委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节能审查意见:根据《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等相关文件能耗测算,该项目年综合能耗未达到1000吨标准煤,年耗电未达到500万千瓦时,按规定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3年4月19日起至2025年4月18日)。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19日

(略) (略) :

  你司《关于<城区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山前街道辖区背街小巷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鼎城置司〔2023〕68号)文悉。 (略) 创建 (略) 指挥部专题会议纪要〔2023〕3 (略) 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城区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山前街道辖区背街小巷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茗称

  城区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山前街道辖区背街小巷改造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303-*-04-01-*)

  二、项目地址

   (略) 山前街道

  三、建设单位

  该项目业主 (略) (略) ,建设 (略) (略) (略) 。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机动车道路硬化面积约为295.65平方米,非机动车场地硬化面积约为919.02 平方米,增设人行道面积为53.23平方米,雨水管网改造约250米,污水管网改造约100米,弱电埋地敷设约120米,增设弱电井约4个,排洪沟增设钢筋混凝土预制盖板约为218米,预制盖板约436个,增设现浇混凝土板板面积约为9.5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23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为195.40万元,建设资金由专项债资金筹集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省发改委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节能审查意见:根据《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等相关文件能耗测算,该项目年综合能耗未达到1000吨标准煤,年耗电未达到500万千瓦时,按规定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3年4月19日起至2025年4月18日)。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19日

(略) (略) :

  你司《关于<城区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山前街道辖区背街小巷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鼎城置司〔2023〕68号)文悉。 (略) 创建 (略) 指挥部专题会议纪要〔2023〕3 (略) 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城区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山前街道辖区背街小巷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茗称

  城区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山前街道辖区背街小巷改造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303-*-04-01-*)

  二、项目地址

   (略) 山前街道

  三、建设单位

  该项目业主 (略) (略) ,建设 (略) (略) (略) 。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机动车道路硬化面积约为295.65平方米,非机动车场地硬化面积约为919.02 平方米,增设人行道面积为53.23平方米,雨水管网改造约250米,污水管网改造约100米,弱电埋地敷设约120米,增设弱电井约4个,排洪沟增设钢筋混凝土预制盖板约为218米,预制盖板约436个,增设现浇混凝土板板面积约为9.5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23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为195.40万元,建设资金由专项债资金筹集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省发改委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节能审查意见:根据《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等相关文件能耗测算,该项目年综合能耗未达到1000吨标准煤,年耗电未达到500万千瓦时,按规定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3年4月19日起至2025年4月18日)。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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