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通顺肥牛养殖家庭农场“年出栏2000头肉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霍邱县通顺肥牛养殖家庭农场“年出栏2000头肉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将霍邱县通顺肥牛养殖家庭农场“年出栏2000头肉牛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年出栏2000头肉牛项目;
建设地址: (略) 霍邱县高塘镇*田村;
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36000平方米,其中圈舍建设面积10500平方米,购置粉碎机、打捆机、撒料机、铲粪机、割草机、搅拌机等设备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出栏2000头肉牛。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霍邱县通顺肥牛养殖家庭农场
联系人:程守龙
联系电话:0564-*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霍邱县高塘镇*田村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六安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网络链接为: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上述联系电话、登录上述网址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参与到霍邱县通顺肥牛养殖家庭农场“年出栏2000头肉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活动中。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电子版公众意见表可发至建设单位邮箱,纸质版公众意见表可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至霍邱县通顺肥牛养殖家庭农场。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告发布单位:霍邱县通顺肥牛养殖家庭农场
发布日期:2023年4月24日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将霍邱县通顺肥牛养殖家庭农场“年出栏2000头肉牛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年出栏2000头肉牛项目;
建设地址: (略) 霍邱县高塘镇*田村;
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36000平方米,其中圈舍建设面积10500平方米,购置粉碎机、打捆机、撒料机、铲粪机、割草机、搅拌机等设备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出栏2000头肉牛。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霍邱县通顺肥牛养殖家庭农场
联系人:程守龙
联系电话:0564-*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霍邱县高塘镇*田村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六安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网络链接为: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上述联系电话、登录上述网址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参与到霍邱县通顺肥牛养殖家庭农场“年出栏2000头肉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活动中。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电子版公众意见表可发至建设单位邮箱,纸质版公众意见表可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至霍邱县通顺肥牛养殖家庭农场。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告发布单位:霍邱县通顺肥牛养殖家庭农场
发布日期:2023年4月24日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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