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温岭市力虹泉波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5万台水泵、2万台电机、1万台风机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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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温岭市力虹泉波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5万台水泵、2万台电机、1万台风机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3年4月24日)

关于拟对温岭市力虹泉波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5万台水泵、2万台电机、1万台风机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3年4月24日)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力虹 (略) 年产1.5万台水泵、2万台电机、1万台风机技改项目

(略) (略) 大溪镇照洋村( (略) 大溪镇照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4号楼7层西面)

(略) 力虹 (略)

(略) 力虹 (略) 是一家专业生产水泵、风机和电机的企业,企 (略) 大溪镇照洋村股份经济合作 (略) (略) 大溪镇照洋村( (略) 大溪镇照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4号楼7楼西侧),拟投资200万元建设“ (略) 力虹 (略) 年产1.5万台水泵、2万台电机、1万台风机技改项目”。本项目主要投入机械加工设备、真空浸漆设备、烘箱、喷漆流水线、烘道、组装流水线、试水机等设备进行水泵、电机和风机的生产,主要涉及工艺有机加工、绕组、喷漆、浸漆、刷漆、装配、试水等

/

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1)柴油燃烧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后由一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于高空排放(DA001);

(2)打磨粉尘:在打磨工位通过三面围挡引风集气后与经密闭收集的抛丸粉尘经过同一套布袋除尘(TA1)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2);

(3)喷漆、浸漆、刷漆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一套废气处理设施经二级水喷淋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3)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牧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废 (略) (略) 处理达标后 (略) 牧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布局、做好减振隔声措施。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 (略) 综合利用,或委托有能力处置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区规范化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土壤和地下水:加强车间管理,危险物质随用随取,不得随便放置在车间内,危险物质在车间专用仓库集中存储,设置集液池、围堰等防泄漏收集措施,地面硬化不得有缝隙并铺设防渗层,做好分区防渗;定期检查。

6、风险防范措施:①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②危险物质设置专门仓库,危废选用合适的包装容器并设置专门的暂存场所,防止泄漏事故发生;加强管理并定期检查,以便及时发现泄漏事故并进行处理。③生产过程中密切注意事故易发部位,必须要做好运行监督检查与维修保养,配备消防设施及报警装置,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④在台风、洪水来临之前做好防台、防洪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 月24 日—2023年5 月6 日(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传真:0576-*

通讯地址: (略) 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关于拟对温岭市力虹泉波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5万台水泵、2万台电机、1万台风机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3年4月24日)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力虹 (略) 年产1.5万台水泵、2万台电机、1万台风机技改项目

(略) (略) 大溪镇照洋村( (略) 大溪镇照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4号楼7层西面)

(略) 力虹 (略)

(略) 力虹 (略) 是一家专业生产水泵、风机和电机的企业,企 (略) 大溪镇照洋村股份经济合作 (略) (略) 大溪镇照洋村( (略) 大溪镇照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4号楼7楼西侧),拟投资200万元建设“ (略) 力虹 (略) 年产1.5万台水泵、2万台电机、1万台风机技改项目”。本项目主要投入机械加工设备、真空浸漆设备、烘箱、喷漆流水线、烘道、组装流水线、试水机等设备进行水泵、电机和风机的生产,主要涉及工艺有机加工、绕组、喷漆、浸漆、刷漆、装配、试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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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1)柴油燃烧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后由一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于高空排放(DA001);

(2)打磨粉尘:在打磨工位通过三面围挡引风集气后与经密闭收集的抛丸粉尘经过同一套布袋除尘(TA1)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2);

(3)喷漆、浸漆、刷漆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一套废气处理设施经二级水喷淋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3)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牧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废 (略) (略) 处理达标后 (略) 牧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布局、做好减振隔声措施。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 (略) 综合利用,或委托有能力处置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区规范化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土壤和地下水:加强车间管理,危险物质随用随取,不得随便放置在车间内,危险物质在车间专用仓库集中存储,设置集液池、围堰等防泄漏收集措施,地面硬化不得有缝隙并铺设防渗层,做好分区防渗;定期检查。

6、风险防范措施:①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②危险物质设置专门仓库,危废选用合适的包装容器并设置专门的暂存场所,防止泄漏事故发生;加强管理并定期检查,以便及时发现泄漏事故并进行处理。③生产过程中密切注意事故易发部位,必须要做好运行监督检查与维修保养,配备消防设施及报警装置,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④在台风、洪水来临之前做好防台、防洪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 月24 日—2023年5 月6 日(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传真:0576-*

通讯地址: (略) 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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