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大朗国腾五金有限公司(扩建)
东莞市大朗国腾五金有限公司(扩建)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大朗国腾五金有限公司(扩建) |
建设地点 | (略) 大朗镇大朗富通路 536 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格 (略) |
项目概况 | 扩建后项目占地面积33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3300 平方米。项目扩建后主要从事灯饰配件的生产,项目年生产灯饰配件*套/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员工均在厂外食宿,无厨房油烟产生和排放,项目扩建部分仅涉及清水清洗、晾干、烘干工序,无废气产生和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和空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 (略) 政污水管网,进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该回用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和“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较严值后回用到清洗工序,处理后回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会对周围造成影响。一般工业固体废 (略) 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司承诺落实环保相关要求 |
公示时间 | 2023-04-24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松山湖园区红棉路6号创新科技园10号楼228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大朗国腾五金有限公司(扩建) |
建设地点 | (略) 大朗镇大朗富通路 536 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格 (略) |
项目概况 | 扩建后项目占地面积33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3300 平方米。项目扩建后主要从事灯饰配件的生产,项目年生产灯饰配件*套/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员工均在厂外食宿,无厨房油烟产生和排放,项目扩建部分仅涉及清水清洗、晾干、烘干工序,无废气产生和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和空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 (略) 政污水管网,进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该回用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和“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较严值后回用到清洗工序,处理后回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会对周围造成影响。一般工业固体废 (略) 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司承诺落实环保相关要求 |
公示时间 | 2023-04-24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松山湖园区红棉路6号创新科技园10号楼228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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