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关于2023年4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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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关于2023年4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关于2023年4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7-*

邮 箱:*@*26.com

通讯地址:元江会堂五楼

邮编:*

拟批项目:水泥制品加工和销售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水泥制品加工和销售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元江县澧江街道龙潭社区龙潭小组

建设单位:元江县 (略)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03.52万元,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11.59%。

环评单位:云南科环 (略)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利用元江县新型建材厂部分建筑物及场地,为新建。根据建设方提供材料,项目总占地面积 4162.5m2,总建筑面积 1184.45m2。利用原有 1 栋三层建筑进行改造,一层建成植草砖、沟盖板生产车间 1 间,面积 229.78m2;原料仓库 1 间,面积 101.68m2;钢筋制作间 1 间,面积 150m2;工具房 1 间,面积 15.75m2;二层面积 301.11m2,21三层面积 50.84m2,均为闲置。建成露天烟道管、预制排水管生产区面积 1400m2,砂石料堆棚面积 200m2,露天成品养护区面积 1200m2,露天成品堆放区面积1100m2;辅助设施办公室 1 间,面积 30m2;食堂 1 间,面积 24.36m2,员工宿舍3 间,面积 34.44m2,卫生间 1 间,面积 15m2,危废暂存 1 间,面积 15.3m2,沉淀池 1 个,面积 30m2,绿化面积 113.4m2(种植果树)。根据现场踏勘,项目租用区域内依托的建筑物主要包括 3 层砖混结构建筑 1 栋、职工宿舍 1 栋、食堂 1栋、危废暂存间 1 间,由于元江县新型建材厂已停止运营,厂区已腾空闲置,建筑物内已清理干净。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场地定期洒水,以有效防止扬尘,在风速大于四级气象条件下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篷布遮盖原材料,尽量按量购进建筑材料,避免在场内长时间堆放等措施,降低扬尘的影响;

②在施工场地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防止扬尘产生;

③施工期间混凝土结构构筑物立面应设置防尘帷幕,减少粉尘扩散;

④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进行建设,不在项目区内搅拌混凝土;

⑤施工后期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减少粉尘、扬尘扩散。

⑥施工场地做到 6 个 100%,即:工地周边 100%围挡、物料堆放 100%覆盖、出入车辆 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 100%硬化、拆迁工地 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 100%密闭运输。

⑦装修使用合格产品,装修完成后加强通风换气。

2、施工期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场地内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施工人员清洁废水及暴雨径流收集进沉淀池中沉淀处理,沉淀后的废水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施工期厕所使用附近旱厕。

③在降雨时,用帆布遮盖堆场等设施,从而减少暴雨径流的泥沙含量。施工期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根据类似项目及实践经验,上述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技术比较成熟、简单有效,经济费用低,故采取的措施经济、技术都是可行的。

3、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优化施工方式,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项目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并避免在夜间及交通拥挤时段进行;

②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并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③项目还应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④在施工机械设备与基础或连接部位之间采用弹簧减震、橡胶减震、管道减震、阻尼减震技术,可减少动量,降低噪声;

⑤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限速、禁鸣;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以上采取防治措施技术比较成熟、简单有效,经济费用低,采取的措施经济、技术都是可行的。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①装修垃圾、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交回收商进行收购处置;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严格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②施工场地内设置垃圾桶,废包装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桶中,定期清运妥善处理。施工期固体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较少,且项目区设置有相应固体废弃物收集措施,可做到固体废弃物处置率100%,故采取的措施经济、技术都是可行的。

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元江新型建材厂部分用地进行建设,无新增用地。项目范围内无珍稀动植物,本项目的建设对区域植被、植物产生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的生态系统结构。后期厂区进行地面硬化、绿化后,对生态环境起到了一定的恢复作用。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运输扬尘、卸料粉尘、堆场扬尘、投料粉尘、焊接烟尘、汽车尾气、食堂油烟。

(1)运输扬尘:建设方对厂区内地面定期派专人进行路面清洗、洒水降尘,以减少道路扬尘。沙子和石子运输车辆要封闭遮盖,粉料采用密封罐车运输,以减少原材料的散落。

(2)卸料粉尘:砂石料堆棚设置三面围挡,轻型结构彩钢瓦屋面,并在堆放区加装喷淋装置,采取洒水喷雾。

(3)堆场扬尘:项目堆棚采取三面围挡和顶部设置洒水降尘措施,可以抑制扬尘产生量约 85%。

(4)投料粉尘:项目水泥通过管道输送至搅拌机,不产生投料粉尘,投料粉尘主要为砂石料投料时产生。

(5)焊接烟尘:焊接工序设置于四面围挡厂房内,少量焊接烟尘通过厂房阻隔、自然沉降(抑尘效率按 75%计)后无组织排放,

(6)汽车尾气: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也是影响空气环境的污染物之一。运输车辆使用柴油作能源,外排尾气中主要含 NOx、CO 等燃油烟气。由于目前已实行汽车尾气达标制,大多数车辆都可以实现尾气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故废气中污染物浓度较低,本次评价不做定量分析。为减少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车辆应采用优质燃料,进场车辆减速慢行,定期检查检修车辆。

(7)食堂油烟:油烟经抽油烟机净化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2.0mg/m3标准要求后外排。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区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渠流入东面 20m3的沉淀池处理,逐步回用于生产,剩余雨水经排水沟排入周边雨水沟渠;脱模废水全部自然蒸发或被产品带走;清洗废水、养护废水经循环水沟渠排入 20m3的沉淀池处理后,逐步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本次新建的 1 个 1m3 隔油池及 1 个 10m3 化粪池处理后储存于 1 个 10m3收集池内,晴天逐步回用于厂内果树施肥,不外排。

三、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为进一步减少项目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①合理安排设备安放位置,尽可能利用距离进行声级衰减;

②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必须安装在加有减振垫的隔振基础上,同时设备之间保持间距,避免噪声叠加影响。

③生产主要产噪设备应设置于厂房内,以保证厂界噪声能够达标。

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进一步减小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污泥。

(1)一般工业固废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钢筋、沉淀池沉渣、不合格产品。废钢筋外售至废品回收站,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用于填路,一般工业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处置率为 100%。

(2)危险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暂存依托现有的 1 间 15.3m2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不外排。现有危废暂存间已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已采取水泥地面硬化+2mm 厚 HDPE+环氧树脂漆,渗透系数≤10

-10cm/s,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防渗要求。

(3)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污泥

项目员工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处置率 100%;化粪池每年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泥,由于生活污水中不含重金属,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因此,本项目化粪池污泥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于一般固废,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处置率 100%

五、地下水环境影响

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风险物质下渗进入地下水,通过加强定期检查消除污染隐患;发现有污染物泄漏或渗漏,及时修补。

六、土壤环境影响

本项目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七、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利用元江县新型建材厂部分建筑物及场地,新建《水泥制品加工和销售项目》,不新增用地,经现场踏勘,元江县新型建材厂已停止运营,厂区已腾空闲置,建筑物内已清理干净,周围多为农田、荒地,区域内无 (略) 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种和珍稀植物、无地方狭域特有物种分布。区域内由于多年的人工活动干扰,原生的植被已经不存在,基本已无野生动物活动,无国家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所在区域人为活动频繁,地表植被较为单一,不涉及古树名木,没有需要特殊保护的生物和植被,也不属于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迁徙通道。因此,项目的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四、公众参与情况。我局**日-**日在元江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五、综合结论:元江县 (略) 拟投资建设的水泥制品加工和销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项目区周边的影响较小,能为环境所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我局拟同意该项目建设。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关于2023年4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7-*

邮 箱:*@*26.com

通讯地址:元江会堂五楼

邮编:*

拟批项目:水泥制品加工和销售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水泥制品加工和销售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元江县澧江街道龙潭社区龙潭小组

建设单位:元江县 (略)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03.52万元,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11.59%。

环评单位:云南科环 (略)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利用元江县新型建材厂部分建筑物及场地,为新建。根据建设方提供材料,项目总占地面积 4162.5m2,总建筑面积 1184.45m2。利用原有 1 栋三层建筑进行改造,一层建成植草砖、沟盖板生产车间 1 间,面积 229.78m2;原料仓库 1 间,面积 101.68m2;钢筋制作间 1 间,面积 150m2;工具房 1 间,面积 15.75m2;二层面积 301.11m2,21三层面积 50.84m2,均为闲置。建成露天烟道管、预制排水管生产区面积 1400m2,砂石料堆棚面积 200m2,露天成品养护区面积 1200m2,露天成品堆放区面积1100m2;辅助设施办公室 1 间,面积 30m2;食堂 1 间,面积 24.36m2,员工宿舍3 间,面积 34.44m2,卫生间 1 间,面积 15m2,危废暂存 1 间,面积 15.3m2,沉淀池 1 个,面积 30m2,绿化面积 113.4m2(种植果树)。根据现场踏勘,项目租用区域内依托的建筑物主要包括 3 层砖混结构建筑 1 栋、职工宿舍 1 栋、食堂 1栋、危废暂存间 1 间,由于元江县新型建材厂已停止运营,厂区已腾空闲置,建筑物内已清理干净。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场地定期洒水,以有效防止扬尘,在风速大于四级气象条件下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篷布遮盖原材料,尽量按量购进建筑材料,避免在场内长时间堆放等措施,降低扬尘的影响;

②在施工场地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防止扬尘产生;

③施工期间混凝土结构构筑物立面应设置防尘帷幕,减少粉尘扩散;

④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进行建设,不在项目区内搅拌混凝土;

⑤施工后期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减少粉尘、扬尘扩散。

⑥施工场地做到 6 个 100%,即:工地周边 100%围挡、物料堆放 100%覆盖、出入车辆 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 100%硬化、拆迁工地 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 100%密闭运输。

⑦装修使用合格产品,装修完成后加强通风换气。

2、施工期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场地内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施工人员清洁废水及暴雨径流收集进沉淀池中沉淀处理,沉淀后的废水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施工期厕所使用附近旱厕。

③在降雨时,用帆布遮盖堆场等设施,从而减少暴雨径流的泥沙含量。施工期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根据类似项目及实践经验,上述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技术比较成熟、简单有效,经济费用低,故采取的措施经济、技术都是可行的。

3、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优化施工方式,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项目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并避免在夜间及交通拥挤时段进行;

②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并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③项目还应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④在施工机械设备与基础或连接部位之间采用弹簧减震、橡胶减震、管道减震、阻尼减震技术,可减少动量,降低噪声;

⑤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限速、禁鸣;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以上采取防治措施技术比较成熟、简单有效,经济费用低,采取的措施经济、技术都是可行的。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①装修垃圾、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交回收商进行收购处置;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严格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②施工场地内设置垃圾桶,废包装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桶中,定期清运妥善处理。施工期固体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较少,且项目区设置有相应固体废弃物收集措施,可做到固体废弃物处置率100%,故采取的措施经济、技术都是可行的。

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元江新型建材厂部分用地进行建设,无新增用地。项目范围内无珍稀动植物,本项目的建设对区域植被、植物产生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的生态系统结构。后期厂区进行地面硬化、绿化后,对生态环境起到了一定的恢复作用。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运输扬尘、卸料粉尘、堆场扬尘、投料粉尘、焊接烟尘、汽车尾气、食堂油烟。

(1)运输扬尘:建设方对厂区内地面定期派专人进行路面清洗、洒水降尘,以减少道路扬尘。沙子和石子运输车辆要封闭遮盖,粉料采用密封罐车运输,以减少原材料的散落。

(2)卸料粉尘:砂石料堆棚设置三面围挡,轻型结构彩钢瓦屋面,并在堆放区加装喷淋装置,采取洒水喷雾。

(3)堆场扬尘:项目堆棚采取三面围挡和顶部设置洒水降尘措施,可以抑制扬尘产生量约 85%。

(4)投料粉尘:项目水泥通过管道输送至搅拌机,不产生投料粉尘,投料粉尘主要为砂石料投料时产生。

(5)焊接烟尘:焊接工序设置于四面围挡厂房内,少量焊接烟尘通过厂房阻隔、自然沉降(抑尘效率按 75%计)后无组织排放,

(6)汽车尾气: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也是影响空气环境的污染物之一。运输车辆使用柴油作能源,外排尾气中主要含 NOx、CO 等燃油烟气。由于目前已实行汽车尾气达标制,大多数车辆都可以实现尾气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故废气中污染物浓度较低,本次评价不做定量分析。为减少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车辆应采用优质燃料,进场车辆减速慢行,定期检查检修车辆。

(7)食堂油烟:油烟经抽油烟机净化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2.0mg/m3标准要求后外排。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区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渠流入东面 20m3的沉淀池处理,逐步回用于生产,剩余雨水经排水沟排入周边雨水沟渠;脱模废水全部自然蒸发或被产品带走;清洗废水、养护废水经循环水沟渠排入 20m3的沉淀池处理后,逐步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本次新建的 1 个 1m3 隔油池及 1 个 10m3 化粪池处理后储存于 1 个 10m3收集池内,晴天逐步回用于厂内果树施肥,不外排。

三、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为进一步减少项目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①合理安排设备安放位置,尽可能利用距离进行声级衰减;

②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必须安装在加有减振垫的隔振基础上,同时设备之间保持间距,避免噪声叠加影响。

③生产主要产噪设备应设置于厂房内,以保证厂界噪声能够达标。

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进一步减小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污泥。

(1)一般工业固废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钢筋、沉淀池沉渣、不合格产品。废钢筋外售至废品回收站,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用于填路,一般工业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处置率为 100%。

(2)危险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暂存依托现有的 1 间 15.3m2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不外排。现有危废暂存间已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已采取水泥地面硬化+2mm 厚 HDPE+环氧树脂漆,渗透系数≤10

-10cm/s,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防渗要求。

(3)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污泥

项目员工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处置率 100%;化粪池每年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泥,由于生活污水中不含重金属,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因此,本项目化粪池污泥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于一般固废,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处置率 100%

五、地下水环境影响

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风险物质下渗进入地下水,通过加强定期检查消除污染隐患;发现有污染物泄漏或渗漏,及时修补。

六、土壤环境影响

本项目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七、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利用元江县新型建材厂部分建筑物及场地,新建《水泥制品加工和销售项目》,不新增用地,经现场踏勘,元江县新型建材厂已停止运营,厂区已腾空闲置,建筑物内已清理干净,周围多为农田、荒地,区域内无 (略) 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种和珍稀植物、无地方狭域特有物种分布。区域内由于多年的人工活动干扰,原生的植被已经不存在,基本已无野生动物活动,无国家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所在区域人为活动频繁,地表植被较为单一,不涉及古树名木,没有需要特殊保护的生物和植被,也不属于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迁徙通道。因此,项目的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四、公众参与情况。我局**日-**日在元江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五、综合结论:元江县 (略) 拟投资建设的水泥制品加工和销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项目区周边的影响较小,能为环境所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我局拟同意该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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