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关于改建年产1000吨酱香型白酒生产线及配套设备设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关于改建年产1000吨酱香型白酒生产线及配套设备设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24日我局对关于改建年产1000吨酱香型白酒生产线及配套设备设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24日-2023年5月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承办单位: (略) 泸县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 李蕾
电话:0830-*
地址: 泸县玉蟾街道酒香大道1号泸县行政审批局39号窗口
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1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四川泸 (略)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86W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程福桃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改建年产1000吨酱香型白酒生产线及配套设备设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泸县建函〔2023〕27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改建年产1000吨酱香型白酒生产线及配套设备设施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四川泸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改建年产1000吨酱香型白酒生产线及配套设备设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泸县云龙镇云丰村一社(经度105.*,纬度29.*),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原有成品库房、包装车间和罐区;将1#酿造车间360口浓香型窖池(容积2.8×2.3×2.5m)改为12口坤沙酱香型窖池(容积为4.5×4×3.2m),37口碎砂酱香型窖池(容积为9×4×3.2m);购置纯水制备机、洗瓶机、灌装机等相关设备,重建一条白酒包装生产线;淘汰原有2台0.5t/h天燃气锅炉,购置2台3t/h天然气锅炉;新增一条条制曲生产线,建设破碎车间及原料库房,并配套建设相关公辅设施及环保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产酱香型53°基酒(碎沙)850吨,酱香型53°基酒(坤沙)150吨,年包装53°酱香型白酒1000t、加工曲药1500吨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95万元。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并经泸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备案(川投资备【2210-*-07-02-*】JXQB-0324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项目在原有工业用地范围内实施,不新增用地。 项目于2022年8月建成,为补办环评。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和优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提高水的回用率,减少新鲜水用量和废水排放量。做好分区防渗工作,完善各类废水分类收集、处理措施;蒸馏冷却废水循环使用;底锅废水、窖底水、丢糟渗滤液、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洗瓶废水、软水制备站排水、纯水制备废水、洗罐废水暂存于废水收集池,定期转运至手续齐全并有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活污水暂存于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云龙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所有废水严禁外排。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和优化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使用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两台锅炉燃烧废气各自经不低于8米高排气筒(DA003、DA004)达标排放;原料库房粉碎废气经集气罩+脉冲除尘器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破碎车间粉碎废气经集气罩+脉冲除尘器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酿造车间及酒库加强通风,不锈钢储罐自动降温,罐区基酒采用自动酒泵泵房转运方式;酒糟堆场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酒糟日产日清;采用地埋式废水收集池,进一步降低对周围环境影响。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和优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置噪声源,科学安排生产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采取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的巡检和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且不扰民。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和优化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除尘器收灰尘袋装后送往制酒车间作原材料使用;废弃稻草送给周边农户用作沼气发酵原料;丢糟规范存储外售资源化利用;窖泥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酒瓶碎渣、破纸盒(箱)、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站;废反渗透膜、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硅藻土、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废水收集池污泥交由有资质的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废机油、沾油棉纱手套规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和优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事故排放,确保环境安全。 三、总量控制: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本项目不许可污染物排放总量。 四、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项目应主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五、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六、 (略) 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本项目纳入双随机监管。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4/24 | |
有效期自 | 2023/4/24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当前状态 | 1 |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泸县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B*Y | |
备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24日我局对关于改建年产1000吨酱香型白酒生产线及配套设备设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24日-2023年5月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承办单位: (略) 泸县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 李蕾
电话:0830-*
地址: 泸县玉蟾街道酒香大道1号泸县行政审批局39号窗口
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1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四川泸 (略)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86W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程福桃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改建年产1000吨酱香型白酒生产线及配套设备设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泸县建函〔2023〕27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改建年产1000吨酱香型白酒生产线及配套设备设施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四川泸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改建年产1000吨酱香型白酒生产线及配套设备设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泸县云龙镇云丰村一社(经度105.*,纬度29.*),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原有成品库房、包装车间和罐区;将1#酿造车间360口浓香型窖池(容积2.8×2.3×2.5m)改为12口坤沙酱香型窖池(容积为4.5×4×3.2m),37口碎砂酱香型窖池(容积为9×4×3.2m);购置纯水制备机、洗瓶机、灌装机等相关设备,重建一条白酒包装生产线;淘汰原有2台0.5t/h天燃气锅炉,购置2台3t/h天然气锅炉;新增一条条制曲生产线,建设破碎车间及原料库房,并配套建设相关公辅设施及环保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产酱香型53°基酒(碎沙)850吨,酱香型53°基酒(坤沙)150吨,年包装53°酱香型白酒1000t、加工曲药1500吨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95万元。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并经泸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备案(川投资备【2210-*-07-02-*】JXQB-0324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项目在原有工业用地范围内实施,不新增用地。 项目于2022年8月建成,为补办环评。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和优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提高水的回用率,减少新鲜水用量和废水排放量。做好分区防渗工作,完善各类废水分类收集、处理措施;蒸馏冷却废水循环使用;底锅废水、窖底水、丢糟渗滤液、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洗瓶废水、软水制备站排水、纯水制备废水、洗罐废水暂存于废水收集池,定期转运至手续齐全并有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活污水暂存于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云龙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所有废水严禁外排。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和优化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使用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两台锅炉燃烧废气各自经不低于8米高排气筒(DA003、DA004)达标排放;原料库房粉碎废气经集气罩+脉冲除尘器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破碎车间粉碎废气经集气罩+脉冲除尘器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酿造车间及酒库加强通风,不锈钢储罐自动降温,罐区基酒采用自动酒泵泵房转运方式;酒糟堆场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酒糟日产日清;采用地埋式废水收集池,进一步降低对周围环境影响。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和优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置噪声源,科学安排生产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采取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的巡检和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且不扰民。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和优化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除尘器收灰尘袋装后送往制酒车间作原材料使用;废弃稻草送给周边农户用作沼气发酵原料;丢糟规范存储外售资源化利用;窖泥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酒瓶碎渣、破纸盒(箱)、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站;废反渗透膜、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硅藻土、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废水收集池污泥交由有资质的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废机油、沾油棉纱手套规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和优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事故排放,确保环境安全。 三、总量控制: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本项目不许可污染物排放总量。 四、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项目应主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五、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六、 (略) 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本项目纳入双随机监管。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4/24 | |
有效期自 | 2023/4/24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当前状态 | 1 |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泸县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B*Y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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