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阿鲁科尔沁旗分中心自我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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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阿鲁科尔沁旗分中心自我声明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标准和条例,保证本机构监测工作的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作如下声明:

1、本机构在监测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计量法规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标准,实施严谨的全程序质量保证措施,监测成果具有良好的完整性、代表性、精密性、准确性和可比性。

2、本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监测,独立开展各项监测任务的权利,并对相应的监测结果负责,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保证其监测结果不受行政干预、不受经济利益等外界因素的影响。

3、 本机构监测工作严格遵守公正、准确、科学、高效的原则,保证监测结果和监测报告不受任何可能影响其技术判断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它方面的影响。

4、本实验室全体人员严格遵守监测工作的保密制度,不向无关人员提供或泄漏监测的技术资料和数据。

5、监测人员不从事与所监测项目相关的技术开发和咨询工作,不在与监测相关有关的单位兼职,或拿取津贴。

6、本机构全体人员恪尽职守,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并接受各界人士和单位对本机构公正性的监督和检查。

(略) 生态环境监控中心阿鲁科尔沁旗分中心

2023年4月20日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标准和条例,保证本机构监测工作的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作如下声明:

1、本机构在监测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计量法规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标准,实施严谨的全程序质量保证措施,监测成果具有良好的完整性、代表性、精密性、准确性和可比性。

2、本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监测,独立开展各项监测任务的权利,并对相应的监测结果负责,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保证其监测结果不受行政干预、不受经济利益等外界因素的影响。

3、 本机构监测工作严格遵守公正、准确、科学、高效的原则,保证监测结果和监测报告不受任何可能影响其技术判断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它方面的影响。

4、本实验室全体人员严格遵守监测工作的保密制度,不向无关人员提供或泄漏监测的技术资料和数据。

5、监测人员不从事与所监测项目相关的技术开发和咨询工作,不在与监测相关有关的单位兼职,或拿取津贴。

6、本机构全体人员恪尽职守,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并接受各界人士和单位对本机构公正性的监督和检查。

(略) 生态环境监控中心阿鲁科尔沁旗分中心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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