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松山区分局关于赤峰市泰钇石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万吨硅石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松山区分局关于赤峰市泰钇石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万吨硅石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略) (略) 年产15万吨硅石建设项目 | 赤松环审表〔2023〕010号 | 2023年04月25日 |
公告期为2023年04月25日至2023年05月3日(7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区分局环评股
联系电话:0476-*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区分局(松山区广场路中段32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略) (略) 年产15万吨硅石建设项目 | 赤松环审表〔2023〕010号 | 2023年04月25日 |
公告期为2023年04月25日至2023年05月3日(7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区分局环评股
联系电话:0476-*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区分局(松山区广场路中段32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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