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志诚食品有限公司厂区及配套项目设计方案变更公示
福建志诚食品有限公司厂区及配套项目设计方案变更公示
根据 (略) 的申请,我局拟审定位于古田县城西街道官江村的 (略) 厂区及配套项目设计方案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及《 (略) 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因功能使用需求, (略) 拟对设计方案做如下调整。
(一)1#、2#厂房:
1. 1#厂房与2#厂房一层原平开玻璃门改为卷帘门,3轴外墙增加一道平开门。1#厂房一层1个外窗改为卷帘门。2#厂房一层2个外窗改为卷帘门。2. 卫生间合并为一间,布置变更;3.二至五层平面图3轴交A~D轴增加墙体;4. 所有平开外窗开启形式变更成推拉或百叶,部分外窗尺寸变更,局部增加或删除外窗;5. 楼梯一层梯段及踏步修改,原标高3.550平面图更改为标高5.500平面图。6.取消19.600标高墙体装饰线体。
(二)3#、4#厂房:
1. 消防水池检修口位置变更,水泵房平面变更;2. 电视机房和网络机房改为设备用房,设备用房外门调整;3.G轴交1~3轴加临时分隔墙体,墙体为200厚加气块墙体,砌筑至梁底,原3#厂房防烟分区变更,增加消防救援窗。一至四层同;4.所有平开外窗开启形式改成推拉或百叶,部分外窗尺寸变更,一层平开玻璃门更改为卷帘门,局部增加或删除外窗;5. 楼梯一层梯段及踏步修改,原标高3.550平面图更改为标高5.500平面图。6. 取消4#楼19.000标高墙体装饰线体。
(三)办公楼:
1.配电间、网络机房,电视机房尺寸及出入口修改;2.入口BM1进行修改,入口改成包柱处理,修改相应玻璃幕墙及立面;3. 取消梯间27.800标高墙体装饰线体;
(四)门卫:
1. 门卫高度变更为7.65米;2.增加外窗以及现有外窗尺寸变更。
(五)总平面图:
1. 总平停车位置、绿化范围更改;2.各单体面积进行微调。
二、变更后的规划控制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三、公示图纸:变更前后的总平面图、变更前后的鸟瞰图。
四、公示地点:项目用地现场和县政府网站 。
五、本公示非审批文件,最终应以我局正式总平面方案批准文件为准。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申请陈述、申辩、听证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程序。
本局联系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614中路96号
联系电话:0593-*-*
古田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4日
根据 (略) 的申请,我局拟审定位于古田县城西街道官江村的 (略) 厂区及配套项目设计方案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及《 (略) 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因功能使用需求, (略) 拟对设计方案做如下调整。
(一)1#、2#厂房:
1. 1#厂房与2#厂房一层原平开玻璃门改为卷帘门,3轴外墙增加一道平开门。1#厂房一层1个外窗改为卷帘门。2#厂房一层2个外窗改为卷帘门。2. 卫生间合并为一间,布置变更;3.二至五层平面图3轴交A~D轴增加墙体;4. 所有平开外窗开启形式变更成推拉或百叶,部分外窗尺寸变更,局部增加或删除外窗;5. 楼梯一层梯段及踏步修改,原标高3.550平面图更改为标高5.500平面图。6.取消19.600标高墙体装饰线体。
(二)3#、4#厂房:
1. 消防水池检修口位置变更,水泵房平面变更;2. 电视机房和网络机房改为设备用房,设备用房外门调整;3.G轴交1~3轴加临时分隔墙体,墙体为200厚加气块墙体,砌筑至梁底,原3#厂房防烟分区变更,增加消防救援窗。一至四层同;4.所有平开外窗开启形式改成推拉或百叶,部分外窗尺寸变更,一层平开玻璃门更改为卷帘门,局部增加或删除外窗;5. 楼梯一层梯段及踏步修改,原标高3.550平面图更改为标高5.500平面图。6. 取消4#楼19.000标高墙体装饰线体。
(三)办公楼:
1.配电间、网络机房,电视机房尺寸及出入口修改;2.入口BM1进行修改,入口改成包柱处理,修改相应玻璃幕墙及立面;3. 取消梯间27.800标高墙体装饰线体;
(四)门卫:
1. 门卫高度变更为7.65米;2.增加外窗以及现有外窗尺寸变更。
(五)总平面图:
1. 总平停车位置、绿化范围更改;2.各单体面积进行微调。
二、变更后的规划控制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三、公示图纸:变更前后的总平面图、变更前后的鸟瞰图。
四、公示地点:项目用地现场和县政府网站 。
五、本公示非审批文件,最终应以我局正式总平面方案批准文件为准。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申请陈述、申辩、听证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程序。
本局联系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614中路96号
联系电话:0593-*-*
古田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4日
根据 (略) 的申请,我局拟审定位于古田县城西街道官江村的 (略) 厂区及配套项目设计方案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及《 (略) 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因功能使用需求, (略) 拟对设计方案做如下调整。
(一)1#、2#厂房:
1. 1#厂房与2#厂房一层原平开玻璃门改为卷帘门,3轴外墙增加一道平开门。1#厂房一层1个外窗改为卷帘门。2#厂房一层2个外窗改为卷帘门。2. 卫生间合并为一间,布置变更;3.二至五层平面图3轴交A~D轴增加墙体;4. 所有平开外窗开启形式变更成推拉或百叶,部分外窗尺寸变更,局部增加或删除外窗;5. 楼梯一层梯段及踏步修改,原标高3.550平面图更改为标高5.500平面图。6.取消19.600标高墙体装饰线体。
(二)3#、4#厂房:
1. 消防水池检修口位置变更,水泵房平面变更;2. 电视机房和网络机房改为设备用房,设备用房外门调整;3.G轴交1~3轴加临时分隔墙体,墙体为200厚加气块墙体,砌筑至梁底,原3#厂房防烟分区变更,增加消防救援窗。一至四层同;4.所有平开外窗开启形式改成推拉或百叶,部分外窗尺寸变更,一层平开玻璃门更改为卷帘门,局部增加或删除外窗;5. 楼梯一层梯段及踏步修改,原标高3.550平面图更改为标高5.500平面图。6. 取消4#楼19.000标高墙体装饰线体。
(三)办公楼:
1.配电间、网络机房,电视机房尺寸及出入口修改;2.入口BM1进行修改,入口改成包柱处理,修改相应玻璃幕墙及立面;3. 取消梯间27.800标高墙体装饰线体;
(四)门卫:
1. 门卫高度变更为7.65米;2.增加外窗以及现有外窗尺寸变更。
(五)总平面图:
1. 总平停车位置、绿化范围更改;2.各单体面积进行微调。
二、变更后的规划控制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三、公示图纸:变更前后的总平面图、变更前后的鸟瞰图。
四、公示地点:项目用地现场和县政府网站 。
五、本公示非审批文件,最终应以我局正式总平面方案批准文件为准。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申请陈述、申辩、听证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程序。
本局联系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614中路96号
联系电话:0593-*-*
古田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4日
根据 (略) 的申请,我局拟审定位于古田县城西街道官江村的 (略) 厂区及配套项目设计方案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及《 (略) 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因功能使用需求, (略) 拟对设计方案做如下调整。
(一)1#、2#厂房:
1. 1#厂房与2#厂房一层原平开玻璃门改为卷帘门,3轴外墙增加一道平开门。1#厂房一层1个外窗改为卷帘门。2#厂房一层2个外窗改为卷帘门。2. 卫生间合并为一间,布置变更;3.二至五层平面图3轴交A~D轴增加墙体;4. 所有平开外窗开启形式变更成推拉或百叶,部分外窗尺寸变更,局部增加或删除外窗;5. 楼梯一层梯段及踏步修改,原标高3.550平面图更改为标高5.500平面图。6.取消19.600标高墙体装饰线体。
(二)3#、4#厂房:
1. 消防水池检修口位置变更,水泵房平面变更;2. 电视机房和网络机房改为设备用房,设备用房外门调整;3.G轴交1~3轴加临时分隔墙体,墙体为200厚加气块墙体,砌筑至梁底,原3#厂房防烟分区变更,增加消防救援窗。一至四层同;4.所有平开外窗开启形式改成推拉或百叶,部分外窗尺寸变更,一层平开玻璃门更改为卷帘门,局部增加或删除外窗;5. 楼梯一层梯段及踏步修改,原标高3.550平面图更改为标高5.500平面图。6. 取消4#楼19.000标高墙体装饰线体。
(三)办公楼:
1.配电间、网络机房,电视机房尺寸及出入口修改;2.入口BM1进行修改,入口改成包柱处理,修改相应玻璃幕墙及立面;3. 取消梯间27.800标高墙体装饰线体;
(四)门卫:
1. 门卫高度变更为7.65米;2.增加外窗以及现有外窗尺寸变更。
(五)总平面图:
1. 总平停车位置、绿化范围更改;2.各单体面积进行微调。
二、变更后的规划控制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三、公示图纸:变更前后的总平面图、变更前后的鸟瞰图。
四、公示地点:项目用地现场和县政府网站 。
五、本公示非审批文件,最终应以我局正式总平面方案批准文件为准。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申请陈述、申辩、听证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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